登出公司所需材料

  現如今登出公司需要準備好什麼材料呢?如何申請登出公司?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簡易登出需提交的材料

  除了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及非公司企業法人辦理登出登記不適用企業簡易登出登記外,其餘的公司都適宜簡易登出程式,公司申請按照簡易程式辦理登出登記應提交登出登記申請書和企業未開業或者無債權債務等情況的信用承諾等材料

  企業申請按照簡易程式辦理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登出登記申請書***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由投資人、合夥企業由合夥事務執行人簽署***;

  2、企業未開業或者無債權債務等情況的信用承諾;

  3、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4、委託他人辦理登出登記的應提交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5、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簡易登出的還需提交向商務部門繳銷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證明檔案;

  6、已領取“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需提交稅務登記登出證明或清稅證明;過渡期內未換髮“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按原規定辦理。

  7、市級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公司申請簡易登出應履行的義務

  申請人應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在企業登出公告期間,有利害關係人向企業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將相關情況如實告知商事登記機關,未及時告知的,其法律責任由企業的股東、合夥人、投資人依法承擔。

  交易登出不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對提交虛假材料、資訊或採取其它欺詐手段隱瞞事實騙取登出登記的,股東、合夥人、投資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承諾應承擔的責任。對提交虛假材料、資訊或採取其它欺詐手段隱瞞事實騙取登出登記的,或者確有證據表明企業登出前開展經營活動且存在債權債務未清理或未清理完畢的,登記機關將依法負有個人責任的股東、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合夥人、委託代理人等納入相應黑名單管理。

  怎麼申請公司登出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登出的法律意義

  登出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取銷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權的執法行為。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副本,收繳公章,撤銷其註冊號。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副本;收繳公章,撤銷註冊號,企業法人就失去法人資格。是指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進行的房屋權屬登記。

  公司吊銷後的民事責任的承擔

  根據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中所規定之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不同,其清算主體***即全體股東***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也不同。

  一、註冊資金不實的吊銷

  因註冊資金不實被吊銷營業執照。《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公司登記時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吊銷營業執照。公司被撤銷登記,則表明公司自始不存在,公司之債權人自然可要求股東承擔註冊資本不實的責任,股東在其應出資而未出資的額度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二、欺詐成立的吊銷

  提交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的,根據《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吊銷營業執照,該種情況股東的責任與註冊資本不實一樣,在應出資而未出資的額度內承擔清償責任。

  三、成立後未開業或停業的吊銷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根據《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對於前一種情形,公司成立後未開業,則表明其未從事商業活動,自然無債權債務關係的發生。對於後一種情形,營業執照吊銷後,如果股東未對公司進行清算,自行停止前公司所欠債務,如債權人訴至法院,則應判令股東承擔清算責任。

  四、未申請登出的吊銷

  因公司破產、解散、清算結束後不申請辦理登出登記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對此種情況,由於公司已對債權債務進行了處理,因此不存在股東規避法律和逃避合同義務的問題。如果公司解散後股東未對其清算而私分公司財產,則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清償。

  五、未年檢的吊銷

  不按規定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實踐中,公司不參加年檢,多為故意為之,有的是因為從事違法行為或公司欠缺有效繼續存在的法定條件,有的是因負債較多,故意不參加年檢,坐等營業執照被吊銷,進而逃避債務。在此情形下,公司的債權人可要求股東承擔清算責任,對於以逃避債務為目的而不年檢的,應注意其有無私分公司財產等情況,如果存在則債權人可就因此產生的損失要求股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