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合併分立變更登記

  成都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經過什麼變更登記流程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成都公司合併、分立變更的登記。

  

  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登出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 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 的有關證明和債務 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併、分立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依照公司法第22條規定,如果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無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銷的,而公司根據上述決議已經辦理了變更登記,則在人民法院宣 告上述決議無效或者撤銷上述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公司申請撤銷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2***人民法院關於宣告決議無效或撤銷決議的裁判文書。

  在公司登出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式,公司登出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公 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 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註冊公司變更後清算步驟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成都公司註冊變更註冊流程投資創業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股東和股權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 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