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生創業政策

  意見規定,自今年起,自願到該省30個經濟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年限達到5年以上,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財政代為償還。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可直接執行轉正定級工資,並提高兩個工資檔次。

  山東還積極支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按照規定,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與國有企業員工一視同仁。對從事科技工作的,支援其按規定程式申請山東省各類科技計劃專案。自然人可自由申報省中青年科學家科研獎勵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並可按規定程式申報省科學技術獎。

  同時決定,從今年起連續5年,每年選拔20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期限為2年。志願服務西部和參加該省農村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就業後不再實行見習期,其參加基層服務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合併計算為工齡;晉升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3年內報考該省公務員的,在筆試總分中增加4分;報考該省事業單位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試總分中增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