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生創業政策措施

  浙江省下發 《關於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出臺實施 “創業引領計劃”。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大力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1.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各單位要結合我省經濟轉型升級和國家技術創新試點省建設,充分挖掘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拓展就業渠道,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對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的國有企業,政府在專案、資金和政策等方面給予相應支援。鼓勵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或在承擔政府購買的服務專案時,以專案招聘、臨時聘用、人才派遣等形式聘用高校畢業生。

  2.充分利用重大投資專案帶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各級政府在推進重大建設專案特別是政府性建設專案過程中,要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統籌安排,明確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和實施計劃。特別是在推進大平臺大產業大專案大企業建設過程中,要積極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允許按工程費用的一定比例計提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所需費用,納入專案投資估算與概算。

  3.鼓勵承擔國家、省和地方科研專案的單位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簽訂合同的高校畢業生在參與專案研究期間的相關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繳費可按規定從專案經費中列支,允許其在專案所在地落戶,檔案可存放在專案單位所在地或原籍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專案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4.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地要緊緊抓住我省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契機,開發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新興服務崗位。要建立多層次服務外包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對接體系,暢通渠道,落實相關優惠政策,鼓勵服務外包企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要進一步規範企業用人制度,加強勞動用工監察,營造良好用工環境,保障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5.進一步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基層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實施“高校畢業生社群就業計劃”,積極開發社群管理就業崗位和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等領域的社群就業崗位,力爭全省每個社群至少配備1名高校畢業生。鼓勵醫學類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充實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隊伍。拓寬農科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渠道,積極引導農科畢業生到基層農技推廣服務一線工作。按照統一徵集崗位、統一發布公告、統一組織考試、統一服務管理的原則,統籌實施2010年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省內欠發達地區計劃”,做好各專案之間政策銜接,平衡各類群體的扶持政策,提高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積極性。

  6.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努力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公益性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資或社會籌集資金開發的,滿足公眾利益需要的非營利性的公共管理和服務性崗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高校畢業生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7.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徵集工作,全面落實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的各項優惠政策。

  8.高校畢業生通過各種渠道就業的,應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按規定參保繳費。

  :大力推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1.加強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提高創業意識。各高校要將開展創業教育作為提高大學生創業能力,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重要突破口,增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提高學生的創新創業素質,鼓勵和支援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經人力社保部門批准,有創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畢業班學生參加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在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省人力社保廳和財政廳另行制定。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和高校舉辦大學生創業大賽等活動,並探索與有關風險投資基金等結合,推進高校畢業生創業。

  2.強化創業服務。將大學生創業工作納入建立創業型城市工作的總體規劃,實行創業培訓、專案開發、小額擔保貸款等一體化運作和服務。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等資源,建設完善創業實習基地以及孵化基地

  3.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各地要以建立創業型城市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定資金、人員等准入條件,並允許註冊資金分期到位。允許高校畢業生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應屆及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從事微利專案的,給予100%貼息;從事其他專案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100%貼息,其他人員給予 50%貼息。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規模可適當擴大。對我省高校畢業生從事科技、創意、文化等現代服務業及現代農業創業的,可根據當地實際,給予一定的專項創業補助。

  4.鼓勵建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和“大學生創業園”。各類創業園要為進入園區創業的大學畢業生提供創業營業用房和相關扶持政策,並根據園區內創業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種子資金資助和一定期限的房租補貼。 5.鼓勵高校畢業生開展網上創業,或以個體經營等靈活方式創業。對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申報就業的,提供免費勞動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務,做好社會保險關係等的接續。落實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他們逐步實現穩定就業。各地可根據實際,對網上或以其他靈活方式創業的,給予一定創業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