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併購後的企業文化整合

  企業文化整合雖然完全自由放任的文化整合過程是可以實現的,但是 ,這一過程的緩慢和持久,以及其整合方向的隨意性,很難以適應企業的發展,甚至不利於企業發展。那麼我們?

  企業併購後的文化整合

  一、加強溝通

  幾乎所有的併購後整合都會因一些障礙而受阻,不管這種障礙是來自於文化衝突,工作不夠投入還是領導的責任不清,惟一的解決方法是進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於穩定業務和減少“安全島”效應的突發。當員工對併購的原因不瞭解,或不清楚他們應當如何共事時,這種“安全島”效應便會發生,員工們會退回到最熟悉的老路,以他們從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併購並沒有發生一樣。此後動力便會一點一點地消失,出現怠工、工作逾期甚至拒絕工作。一旦這種效應形成,再進行交流,效果就會大打折扣了。因此,在整合過程早期建立交流特別工作組是很有必要的,這有助於在員工、客戶、供應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東中消除疑慮和不確定的感覺。

  在整個整合的過程中,溝通都佔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可以說,整合中出現的許多誤解和對抗,都是由於溝通不暢造成的。為了避免這些情況的發生,併購企業應採取多種形式建立溝通渠道,保證各類資訊在正式渠道中的暢通,應有機會讓員工清楚整個併購的大致情形,如股權的變化、未來的經營方向等等。通用電氣財務公司提倡在員工中間搞一次48小時的閃電溝通,向他們解釋合併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基本原則、預計利潤以及對生產力的影響。思科***Cisco***公司是另一家有豐富併購歷史的企業,他們在併購後馬上向被併購企業的員工發放一份資料夾,內有新企業的擁有者的基本資訊,思科高層經理的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還有一份8頁的圖表,用來比較兩個企業的假期、退休、保險等福利待遇有什麼不同。這些都是非常好的做法,可以在文化整合過程中加以應用。

  二、選擇科學的整合模式和程式,並儘早制定周密的整合計劃

  文化整合具有很強的實務性,需要考慮併購的具體情況,而且比較複雜,可變因素較多,因此,在整合開始前,需要選擇科學的整合模式和程式加以控制。

  在為併購進行盡職調查階段就應該開始為兩個企業日後的文化整合做打算。雖然有律師和會計負責對有關財務和法律方面進行盡職調查,但還要組成專門的整合小組,負責研究企業的資訊系統、人力資源、運營現狀、客戶服務及其他重要業務。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併購方要聘請專門顧問來研究目標企業的企業文化並與自己企業的相比較,確定其企業文化的型別和特點,再根據併購目標確定文化整合模式。

  三、引入專職的整合人員

  如前所述,由於併購企業與被併購企業進行整合有諸多難度和微妙之處,在整合過程中引入專職的文化整合人員,對很好的完成整合工作大有益處。專職整合人員全權負責購併後的整合業務,在確保將兩個企業的業務運作在期限內完成有效組合的基礎上,負責對被併購企業的員工進行培訓,並使母體企業的員工能容納被收購企業等等。整合專職人員的職責可以概況為四個方面:推動整合程序,搭建整合機構,促進企業內外交流,保證短期見效。

  由於併購個案的特殊性,世界上沒有任何兩個企業的整合是相同的。因此對專職整合人員而言,沒有固定的職務說明,也沒有固定的工作界限,專職整合人員必須憑藉自己的工作熱情和經驗儘快進入角色,自我定義其工作職責,每一天做什麼,關注哪方面的問題,與誰聯絡,如何使價值增值等等。這要求專職整合人員必須有極強的獨立判斷能力,還要善於傾聽,知道何時介入,使事態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對母體企業的深入瞭解也是專職整合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他能夠向大家闡釋企業的戰略目標和文化,誰有什麼樣的許可權,找誰能解決問題。除此之外,專職整合人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人格魅力和感召力,人際交往能力強,容易使人產生信任感;***2***對文化差異十分敏感;***3***不拘泥於自己原來日常工作領域的整合,而且應有全域性觀;***4***對於跨國併購企業的整合,還需具有紮實的外語功底。

  企業併購的方案

  方法

  公司併購的方法:

  ***1***公司併購辦理時用現金或證券購買其他公司的資產;

  ***2***公司併購辦理購買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對其他公司併購公司股東發行新股票以換取其所持有的股權,從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資產和負債。”

  條件

  公司併購包括以下主要條件:

  ***1***公司併購當事人的地位協議,包括名稱***姓名***,住所,姓名,職務,國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併購購買或認購股份和股本提高價格;

  ***3***實施的效能模式的協議期限;

  ***4***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當事方;

  ***5***違約責任,解決爭端;

  ***6***在簽署協議的時間和地點。

  企業併購的基本原則

  企業在進行併購時,應當根據或本效益分析進行決策。其基本原則是併購淨收益一般應當大於零,這樣併購才有利可圖,以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併購淨收益的計算通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首先、計算併購收益、併購收益應當為併購後新公司整體的價值減去併購前併購方和被併購方***目標公司***整體價值後的餘額。即併購收益=併購後新公司價值-***併購前併購方價值+併購前被併購方價值***

  如:A公司併購B公司,併購前A公司價值為3億元,B公司價值為1億元。A公司併購B公司後組成AB公司,AB公司價值為6億元,則該併購收益為2億元,計算過程如下:

  併購收益=6-***3+1***=2***億元***

  其次,在併購收益的基礎上,減去為併購被併購公司而付出的併購溢價***即併購價格減去併購前被併購方價值後的差額***和為併購活動所發生的律師、顧問、談判等併購費用後的餘額,即為併購淨收益。其計算公式如下:

  併購淨收益=併購收益-併購溢價-併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