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編制記賬憑證

  出納是會計迴圈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出納是會計工作規範的實施者;出納是第一手會計資料,會計資訊的收集者;出納是財經法規、法紀和單位會計制度的執行者。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希望能幫到你。

  

  出納人員當然要編制本人經管現金、銀行存款有關的記賬憑證,稽核則應由其他財務人員負責,出納是財務人員的內部崗位分工。至於採取報帳制的收付人員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出納,他就沒有必要制有關會計記帳憑證了。

  出納如何編制記賬憑證

  出納員編制填寫的記賬憑證通常有兩類:一類是通用憑證,即不分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只用統一格式的“記賬憑證”來處理所有的會計業務;一類是分錄憑證,即由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共同組成一套記賬憑證,分別處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與轉賬業務。其中收款憑證與付款憑證是出納使用的專用憑證。以分錄憑證為例,出納員在編制記賬憑證時,應在以下三個方面特別注意。

  首先,應當明確“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使用範圍。所謂收款和付款,是指單位收進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絕不是單指現金的收付。某些單位在自行設計印製的記賬憑證中,將收款憑證印製成“現金收入憑證”,將付款憑證印製成“現金付出憑證”,用來專門處理現金收付業務,而把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用“轉賬憑證”處理,這就更不規範了。

  其次,要正確填寫有關內容。記賬憑證一般有七個要素,應按順序填寫有關欄目。

  一是要按記賬日期填寫年、月、日,且年份要寫全稱;

  二是按貨幣資金的收付事項分別編制“字號”,“總字號”一般留給會計員填寫;

  三是按業務內容簡潔而清楚地填寫摘要,不僅自己記的賬能看清發生了什麼業務,讓會計員也能從記賬憑證上看清發生了什麼業務;

  四是依據收付款憑證分別填寫有關貨幣資金科目,以及與之相聯絡的對應科目。一般來講,收款憑證上“借方科目”在憑證上方,可按業務內容分別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名稱,其對應科目位置在憑證欄目內;反之,付款憑證上“貸方科目”印製在憑證上方,可按業務內容分別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名稱,其對應科目位置在憑證欄目內;

  五是將發生額清晰地填入同行對應科目的金額欄;六是按原始憑證的自然張數填寫附件張數。注意:***1***用購買的膠水粘附件,不要用大頭針別上,也不要用麵糊做成的糨糊貼上,以防鐵針氧化後脫落或遭鼠咬憑證。***2***貼上附件時留下憑證裝訂線,以供日後翻閱。

  ***3***附件貼上要整齊,一般是將上邊對齊。大於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要正確摺疊,不能裝訂後打不開;七是在憑證下方的“出納”或“制單”處簽章。

  再次,要注意幾個事項:一是書寫要認真,字跡要清晰,數碼要規範;二是按規定使用筆墨,不能隨便使用紅筆,不準用圓珠筆、鉛筆填寫;三是正確改錯,不要隨意塗抹;四是提現業務與存現業務統一用“付款憑證”,提現時以“銀行存款”科目減少為主,對應科目即是“現金”;存現時反之,以“現金”科目增加為主,對應科目即是“銀行存款”。通用憑證的使用方法與分錄憑證使用大同小異,只是在編寫字號時注意不要混淆,因為憑證格式一樣,顏色一樣,容易出錯。

  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記賬憑證種類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在於對原始憑證進行分類、整理,按照複式記賬的要求,運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據以登記賬簿。因此,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稽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