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基本工資怎麼算出來的

  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也稱標準工資。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下面是為大家準備的教師的基本工資怎麼算,希望大家喜歡!

  教師的基本工資計算方法

  為了充分調動教師教學的積極性,提高各教學點的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工資標準。

  一、 工資按課時進行計算,每課時45分鐘。

  若教師自其出發點到上課地點路程較遠,可以適當發放交通補助,該交通補助不得少於其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費,但也不得多於其兩倍;

  教師須嚴格按照課表進行上課,由於老師教學失誤,造成要加課時的,所加課時的課時費按正常課時費的一半發放,由公司教學組織失誤的,按正常發放。

  二、 課時費計算方式:基本工資+獎勵工資=全部報酬

  基本工資25元/課時,獎勵工資5元/課時。

  獎勵工資評定標準:

  1、穿著成熟,對學生不要太“好”;

  2、上課聲音巨集亮,震住學生;

  3、和學生的互動性較強***可以通過提問、做習題等形式來調動課堂氣氛***;

  4、講課較為流暢,不能只對著書講;

  5、按時上下課,課後提示做作業和預習經常,瞭解學生是否跟上進度;

  6、上機提前作安排學生預習,看到學生上網要嚴肅批評;

  7、選好班長,有問題和教學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8、必須調查學生學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課時費發放方式:

  在本學期課程結束後,按25元/課時發放本學期課酬,全部課程結束後發放剩餘課酬及獎金。

  基本工資的規章制度

  基本工資制度,是關於如何確定基本工資的制度,亦即確定基本工資的規則的總和。其內容,主要是對基本工資的構成、等級和標準以及勞動者應得基本工資等級的確定和升級所作的具體規定。 基本工資制度的確立方式,有法定方式和非法定方式之區分。

  現行基本工資制度的特徵工資

  1、多樣性。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分別實行不同的基本工資制度。其中,企業可自主選擇基本工資制度,國家規定的示範性企業基本工資制度是崗位技能工資制;國家機關必須對職員、工人分別實行職務級別工資制、崗位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制或崗位工資制;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必須實行等級工資加津貼制,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有條件的可實行企業基本工資制度。

  2、結構性。崗位技能工資制、職務級別工資制等基本工資制度,都屬於結構工資制,只不過各自結構不盡相同而已。[2]

  3、等級性。在各基本工資制度的結構中,都包含具有等級特點的組成部分,如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工資等都有相應的等級。

  我國現階段企業執行的基本工資制度主要有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結構工資制、崗位技能工資制等。

  基本工資的主要區別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基本工資弄清這兩個概念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係雙方都不利。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資總額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從事統計、繳費等勞動工資工作中常用的一個概念。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或稱實得工資***、基本工資等概念有聯絡,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勞動者全額工資等概念時,常常也會聯絡到工資總額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