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產假工資怎麼算

  產假之外,在女性分娩期另賦予男性合理期間的陪產假不僅對夫妻婚姻關係的和諧穩定,而且對於家庭的幸福,社會的文明發展皆具有重大意義。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懷孕產假工資計算方法。

  懷孕產假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法》只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有對女職工生育可以歇產假的規定。按照《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女方24歲之後生第一個孩子的,屬於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週的帶薪護理假。這個規定是對晚育的一種獎勵,同時也是為了母嬰的健康。只是一些企業在執行時往往打“折扣”。

  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

  懷孕產假工資的規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於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此外,對於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週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裡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

  4.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懷孕產假請假條範文

  產假請假條 產假請假條範文

  xx***單位***辦公室:

  因本人即將臨產,根據國家規定產假為90天,自即日起向辦公室請產假。

  特此請假,懇望批准!

  xx***單位***

  xx***部門***xx***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產假期限

  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於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