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工資計算方法2017有幾種

  加班工資是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加班工資是否及時足額支付,不僅關係到勞動者個人工資收入的多少、生活水平的高低,還間接影響著社會總購買力的大小。那麼平時的加班工資要如何計算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平時工資計算方法2017,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平時工資計算方法

  一、工時計算

  本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員工的工時計算方法如下;

  1、年應出勤天數

  365天–104天***雙休日***- 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月計薪天數

  ***365天–104天***÷12個月= 21.75天

  3、當月應出勤天數

  當月總天數- 雙休日- 法定節假日 = 當月應出勤天數

  4、雙休日加班天數

  當月實際出勤天數- 當月應出勤天數 = 雙休日加班天數

  5、法定節假日加班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公司均安排放假,但因特殊情況要求員工上班,均按法定加班比例進行支付,此期間上班時間不進行調休。

  二、工資計算

  1、正常出勤

  按當月應出勤天數上班者為正常出勤,***年度行事曆上的正常出勤天數為當月應出勤天數***,發放當月標準工資。

  2、缺勤

  缺勤的工資計算方法分為兩種:倒推法和順演算法

  倒推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順演算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 應得工資

  A*** 當月新入職員工和當月離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的,用順演算法,若用順演算法計算出的工資大於該員工的月標準工資,則用到推法。

  例1: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7月2日入職開始上班,實際出勤天數為22天,則缺勤天數為1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①順演算法:標準工資÷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1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 21.75×22=2053.33元,大於該員工的標準工資

  ***2030元***,所以,此時需用倒推法: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用倒推法例1中員工的應得工資為:2030元-2030元÷ 21.75天×1天=1936.67元

  例2.: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於7月22日辭職到期,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為15天,則缺勤天數為8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例2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元÷ 21.75天×15天=1400元

  B***在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的,用倒推法計算當月工資,若用倒推法計算出的當月工資為負數的請況下,則用順演算法。

  例3: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日請事假至7月30日,7月31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為1天,則缺勤天數為22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按規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3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2030÷ 21.75天×22=-23.33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負數,

  則應當用順演算法計算該員工當月工資,計算如下:

  2030元÷ 21.75天×1天=93.33元。

  例4: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0日請事假至7月15日,7月16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為19天,則缺勤天數為4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4200元。

  按規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4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4200-4200÷ 21.75天×22=3427.59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3427.59元。

  備註:標準工資= 基本+加薪累計+技能+管理+職務

  3、平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150%=平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4、休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2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5、法定節假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3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平時加班工資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平時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加班工資的基數又該如何確定?人社部的這位負責同志介紹說,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4天和166.7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