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變更稅務登記

  行政審判實務中,對於工商變更登記的性質存在著激烈的爭論和重大的分歧。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發生改變名稱、改變法定代表人、改變經濟性質或經濟型別、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改變生產經營範圍或經營方式、增減註冊資金***資本***、改變隸屬關係、改變生產經營期限、改變或增減銀行賬號、改變生產經營權屬以及改變其他稅務登記內容的。

  的檔案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後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變更後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變更後投資者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託***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其他證明材料。***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變更登記應該提交給工商局的檔案》***。

  的地點

  原地方稅務登記機關。

  登記期限及申報辦理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檔案;

  4、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5、其他有關資料。

  ***二***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檔案;

  3、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

  稅務機關稽核及辦理時限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資料、資料齊全、合法、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給《稅務登記變更表》;納稅人應如實填寫並交回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稽核,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理。對提交證件、資料不齊全或登記變更表填寫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予以說明並一次性告知補正內容,從資料接收到資料退回、證件發放,25日內完成。稅務部門資訊輸出工作於核准稅務登記當月最後1日前完成。

  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

  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稅務機關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件,並按變更後的內容,即時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