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變更後多久辦理稅務變更

  變更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對經過初始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發生變動而進行的登記,包括土地權利設定登記,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土地權利人名稱、土地用途、地址變更登記,登出土地登記等--天誠國土。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工商變更後辦理稅務變更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工商變更登記的內容

  1.企業名稱變更。企業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企業住所變更。企業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企業法人變更登記。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企業註冊資本變更登記。企業變更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企業法定公積金轉增為註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企業註冊資本的25%。

  企業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企業在報紙上登載企業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企業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企業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企業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5.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6.企業型別變更登記。企業變更型別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型別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

  7.股東和股權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企業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8.企業合併、分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企業,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登出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企業,應當申請設立登記。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

  工商變更登記的地點

  原地方稅務登記機關。

  登記期限及申報辦理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資料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檔案;

  4、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5、其他有關資料。

  ***二***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檔案;

  3、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4、其他有關資料。

  稅務機關稽核及辦理時限

  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資料、資料齊全、合法、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給《稅務登記變更表》;納稅人應如實填寫並交回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稽核,符合規定的,即時辦理。對提交證件、資料不齊全或登記變更表填寫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予以說明並一次性告知補正內容,從資料接收到資料退回、證件發放,25日內完成。稅務部門資訊輸出工作於核准稅務登記當月最後1日前完成。

  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

  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件需作更改的,主管稅務機關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件,並按變更後的內容,即時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