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徵稅

  個體工商戶納稅,是一種稅務制度,是指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戶,準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

  的基本內容

  個體戶一般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額人,納稅辦法由稅務確定:

  一、查賬徵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三 、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裝置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徵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個體工商戶的稅收

  如果每個月銷售額在2萬內***收入總額÷〈1+3%〉<20000元***,不交納增值稅;

  如果每個月銷售額超過2萬***收入總額÷〈1+3%〉>20000元***,則全額計算交納增值稅***銷售額×3%***。

  比如,你每個月的收入總額為20600元,銷售額是:20600÷***1+3%***=20000元,沒有超過20000,不交納增值稅。

  如果你每個月的收入總額為20610元,銷售額是:20610÷***1+3%***=20009.71元,超過了20000元,那麼你應全額交納增值稅:20009.71×3%=600.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