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的法律制度保障

  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的擴招,使得社會上大學生數量急劇增加,而且由於國際經濟形勢疲軟的原因,高校大學生就業壓力空前增大。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歡迎參閱。

  

  一、目前我國法律對於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現狀

  現在與高校畢業生創業有聯絡的法律有多部,公法類法律和私法類法律的說法,是依照法律性質來分類的,按創業階段劃分可分為初期籌備類法律、註冊管理類法律、規範經營類法律。

  這裡依照法律所調整的關係把和高校畢業生創業有聯絡的法規進行分類:

  一是國家巨集觀調控法律。這些法律是調整國家與企業之間的法律關係,是國家對企業在商業活動中的行為進行必須的、有效的調控的法律。如《環境保護法》、《對外貿易法》、稅法、金融法、投資

  法等。

  二是調整企業建立時的商業行為法律關係的法律。這些法律規範企業制度制定、建立企業所需要達到的條件等等事項,調整的是企業建立時的商業行為。如《個人獨資企業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

  三是調整市場商業行為法律關係的法律。這些法律調整的是在商業活動中,企業與其他企業,以及消費者之間的法律關係,有效規範企業經營行為,使企業合法經營、公平交易。如《合同法》、《廣告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四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這些法律法規能有效保護創業者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很多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專案都是智力型成果,保護創業者的智慧財產權十分重要。如《專利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法》、《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

  五是調整、解決商業行為矛盾糾紛的法律。這些法律是調整商業活動中產生的糾紛法律關係,包括如何調解矛盾,理順責任關係,訴訟程式等方面。如《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

  六是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這些是調整僱傭方和被僱傭方之間勞動關係的法律,是勞動者保障自身權益,以及企業維持自身發展必不可少的法律規定。如《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

  令人可喜的是,目前我國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制定出臺一系

  列法律法規、政策措施,促進創業、就業,努力優化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社會環境,在加強創業、就業指導,合理有效簡化創業手續等方面進行改革,大大改善了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社會環境。尤其是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公司法》修正案,其修改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二是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三是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檔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公司法》這一次修改的修正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這一次修改意在降低創業門檻,激發市場活力。

  高校畢業生創業法律層面主要面臨的障礙

  (一***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規定不夠完善

  目前很多地方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了財政補貼、減免息小額貸款、中小企業全程孵化等有利政策和促進措施,然而一般小額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內、期限2年等規定,對部分行業專案具有一定的支援和幫助,但對於很多高校畢業生創業來說,支援和幫助有限,財稅政策多為減免一定時間的稅金和證照費用,支援的力度有限。

  ***二***其他促進大學畢業生創業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

  為大學生創業解決實際問題,建立高質量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市場服務體系,是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堅實基礎和有力支撐。目前各類社會保障制度、服務制度、勞動市場中介制度等法規制度尚不完善,法律責任關係不清晰,造成了高校畢業生之間平等就業、技能水平提高等權利的不均衡,從而制約了大學生創業的能力及動力。

  ***三***由於促進創業的法規立法角度較高,難以有效保障大學畢業生創業

  現在促進大學畢業生創業的政策,仍然是大學畢業生創業的主要依靠,但是政策的強制執行力不強,不少促進創業的政策措施面臨執行難、實現難,大學畢業生創業得不到實惠,他們的發展受到了約制。我國大學畢業生創業的主要保障性法規是《就業促進法》,可是缺少針對大學畢業生的具體規定、專門規定、促進就業創業的部門具體責任劃分,較為籠統的規定以及抽象的原則導致其真實效果不強。

  ***四***高校缺乏對大學生的創業教育、指導

  雖然很多學校已建立指導就業的教育體系,但創業教育缺少標準化規定,教育內容、方法自主性、波動性大,缺少強制性制度規定,有些甚至脫離社會客觀實際。現代社會市場經濟是法治社會經濟,較高的法律素養和法律意識可以幫助大學畢業生創業時,提高自身素質能力,有助於創業發展。但是有些高校受到教育資金的制約,難以有效推動創業指導教育,使得它們在大學畢業生創業教育方面不能充分發揮,而且不少高校的法律教育也還是停留在對民法、刑法等基礎性法律知識教育,對財稅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等方面則鮮有教授,這樣對大學生創業法律意識的提高不利。

  完善高校畢業生創業法律政策保障

  ***一***加強促進大學生創業的立法針對性

  通過對比參考其他國家好的經驗和做法,大多是把促進大學生創業規範化,用立法等手段推動其法治化,以法律手段保證政策措施的有效開展,規定好管理部門與社會機構的責任關係,以法治化、規範化的方法落實促進創業措施。所以我們完善高校畢業生創業法律政策保障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制定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專業法律門類。例如《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促進條例》、《大學生創業促進辦法》等,以便研究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辦法、手段、措施,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建立起

  系統的、高效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體系。通過加快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專門法律的立法研究和實踐,理順政府、學校、社會組織和高校畢業生在創業中的責任與義務。

  其次,完善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有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推進小額貸款政策制度的法制化。優化小額擔保貸款程式,合法降低擔保準入標準,合理增加小額貸款金額、延長貸款期限,增強小額擔保貸款制度活力,使大學畢業生創業中的融資行為在商業活動中更加靈活、有效。鼓勵大學生用智力型成果創業,增加大學生創業用工業智慧財產權、非專利技術的出資金額。健全有關大學畢業生創業的財稅法律制度,提高大學畢業生創業的財政預算投入,優化創業補貼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尤其在政府採購、公共投入中對大學畢業生的創業產品予以適當、合法的傾斜照顧,擴大減免稅收稅種範圍,完善大學畢業生創業的稅收結構,有效降低大學畢業生創業風險。

  ***二***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體系

  很多大學畢業生在創業時,對於其所遭遇的矛盾糾紛和法律問題很敏感,且不知所措,其中相當大的原因是由於他們對問題所涉及的相關法律知識瞭解不足,更重要的是他們不知道應該用什麼渠道,什麼方法去解決、應對這些問題。這一現象說明,高校和政府在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方面工作還存在失位。高校畢業生在有了困難時,不清楚應該用什麼途徑,或該找什麼部門尋求幫助,度過難關,這一問題同時也是妨礙高校畢業生成功的一大因素。所以要建立健全創業服務系統,尤其是建立一個高效、經濟、有效的創業服務法律體系,對於高校畢業生創業意義重大。在建立這一體系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在創業之前儘可能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行業學習觀摩、可行性分析、創業風險評估等指導性服務。其次,在創業開始之後,由政府相關部門繼續提供法律諮詢、矛盾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最後,各政府部門和高校要積極發揮服務職能,充分利用輿論引導、政策扶持和指導教育等方法,打造一個囊括資訊共享、培訓提高、專家指導、分析諮詢等方面服務內容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系統。

  ***三***研究確定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指導思想 在法律層面促進和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就要理順高校畢業生和各種社會組織之間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為在社會競爭中處於弱勢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必要的保護。所以要建立保障大學生創業法律體系,就要堅持以公平與效率並重原則、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原則、反對創業歧視原則等原則為主的立法精神。在確定高校畢業生創業保障性法律基本指導思想之後,就可以為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實踐找到方針指南,從而建立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制度,進一步促使高校畢業生創業邁向成功。

  綜上所述,構建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需要政府、高校、社會組織等等力量通過各種手段來共同構建,而法律手段無疑是整合這些力量,保障、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主要手段。然而,創業之路不是一帆風順的,在創業的成功之路上,各式各樣的困難和問題一定會層出不窮,經濟手段可以為創業者們提供融資、貸款、創業補貼等方面的扶持,行政手段可以在簡化審批、諮詢指導、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幫助,而從長遠來看,應該首先明確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法律指導思想,進而通過法律實踐和全社會的努力,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構建一個公平而有活力,並能充分發展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