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包括週末嗎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個勞動者都會遇到的情況,勞動者結婚時,給予一定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那麼,?

  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來看,婚假應包括週末在內的。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婚假雖然也是國家統一規定的,但並不屬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的: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週末的不用補假的。 所以婚假天數,包括週末的。

  法定婚假根據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因此,根據上文的介紹,婚假是包括週末的

  知識延伸:婚假基本天數

  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檔案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總天數10-30天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係,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係。具體見QQ魚總結的《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檔案

  天數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訂《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有調整。《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是QQ魚根據檔案最新版本總結的,但難保疏漏,各位檢視時注意以最新版本為準。

  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週歲、女子為滿20週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週歲或者女子年滿23週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