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賠償標準盤點解析

  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判斷,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十級。每個等級的賠償金都是不同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傷殘等級賠償標準解析,歡迎大家參考。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6 個月= 15306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 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 個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 個月 ×2551 元=2551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8 個月= 20408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8 個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 個月 ×2551 元=5102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20408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八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0 個月= 25510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5 個月×2551 元=3826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4 個 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5510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3826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 補助金 10204 元=73979 元。

  七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2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2 個月= 30612 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5 個月×2551 元=6377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6 個 月×2551 元=15306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0612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63775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5306 元=109693 元。

  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4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4 個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 6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40 個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 8 個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五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6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6 個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7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50 個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 10 個月×2551 元=25510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0816 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27550 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

  四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8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8 個月= 45918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7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係。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7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2 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30%***護理人員工資***=352038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352038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5918 元=397956 元。

  三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0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0 個月= 51020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80%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係。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80%***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3 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40%***護理人員工資***=400507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400507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1020 元=451527 元。

  二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2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2 個月= 56122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8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係。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8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4 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5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48976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448976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6122 元=505098 元。

  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4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4 個月= 61224 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90%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係。十年計 120 個月×2551 元×90%***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 元×15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 個月×2551 元×6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97445 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 497445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61224 元=558669 元。

  其中,2551為2004年上海市平均工資。實際計算時需按照當年市平均工資計算。

  傷殘等級的分類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傷殘等級的劃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其等級劃分依據是: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複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複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