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無論是對賓館的工作人員還是住客來說都是極其重要的,一點稍微的粗心就可能釀成大禍,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資訊。

  2.對機器裝置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範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後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並向客人說明原因並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 電器裝置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裝置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裝置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乾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後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菸、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