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殘疾生活補助費的計算方法

  殘疾生活補助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而必須生存而給予的生活費用的賠償。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一、殘疾生活補助費的計算方法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殘疾生活補助費計算方法是: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具體計算公式是:平均生活費×賠償年限×賠償係數。


  二、殘疾生活補助費相關專案的來源

  1、平均生活費:可以從醫療事故發生地統計部門***如統計局***得到。部分地區的該項統計指標不是以“平均生活費”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費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賠償年限:最高不超過30年,但是《條例》沒有規定如何具體計算賠償年限,實踐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計算。

  由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假定我國的人均壽命是75週歲,故該項中“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的規定,可按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的方式進行計算:60週歲計算15年、61週歲計算14年、62週歲計算13年、…68週歲計算7年、69週歲計算6年,依次遞減,70週歲以上按5年計算。須注意計算年限確定後,仍要乘以傷殘等級係數。

  3、賠償係數:與傷殘等級具有對應關係。

  傷殘等級越重,賠償係數越大。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醫療事故的等級與傷殘等級具有對應關係,即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具體是一級乙等醫療事故患者的傷殘等級為一級,二級甲等為二級傷殘,二級乙等為三級傷殘,以此類推。這樣,最重的一級傷殘,賠償係數為100%,二級傷殘為90%,以此類推,十級傷殘的賠償係數為10%。評定傷殘等級的主要目的是確定賠償係數。

  4、關於傷殘評定的時間,該時間將直接影響傷殘等級。但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沒有對此做出明確規定,可參照“治療終結”規定。例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規定為“醫療期滿”,《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為“治療終結”。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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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

  補償計算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工資計算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而對於上述條款中的“工資”的範圍,按照《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的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予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在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這一問題上,最容易引發混淆和糾紛的地方常見於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加班加點勞動報酬的問題。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包括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