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短期化的法律風險

  你知道勞動合同短期化嗎?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勞動合同短期化的相關法律知識。

  

  近年來,勞動職工工資收入不斷增加,工作環境逐步改善,各項社會保障日趨完善,職工素質明顯提升,和諧的勞資關係在不斷建立和形成。

  但隨著市場經濟的轉軌,民營企業的迅速發展與壯大,新的勞資關係的和諧共建仍然不夠成熟,仍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處理好的問題。


  其中一個突出表現是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動關係不穩定。據調查,有30%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短期合同,多是一年一簽,有的甚至一年幾籤。這不僅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勞動者的職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熱情,企業自身發展也最終會受到影響。

  隨著我國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勞動合同制度已經成為用工單位用人的一種最基本的形式,在培育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工作中出現了一種不容忽視的現象,即在一些民營企業中存在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

  勞動合同短期化,對一些不守法的民營企業來說,實際上就是在玩“魔術”。這種既違法又沒有“人情味”的行為,除了不尊重、無視勞動者正當權益外,在強勢的用人單位面前,勞動者往往底氣不足,只好任其擺佈,隨時聽候“處理”,在整日提心吊膽的工作中有苦難言。

  眾所周知,日本戰後經濟得到迅速發展,一舉成為世界經濟強國,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它致力於在企業中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而和諧勞資關係的制勝法寶之一就是“終身僱傭制”。它使勞動者對企業產生歸屬感,激發了勞動者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促進了企業發展、社會穩定、經濟騰飛。

  勞動合同短期化,直接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利,同時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簽訂勞動合同固然重要,但簽訂讓職工有安全感、尊嚴感的合同恐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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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的訂立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如下原則:

  一、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二、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係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並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