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不少人都會選擇股票或者債券作為投資的物件,而股票和債券兩者到底是有什麼區別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股票與債券的區別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

  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

  2、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

  3、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

  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權屬關係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物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比股票較低;

  股票不僅是投資物件,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

  6、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

  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淨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股票與債券的不同之處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係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係。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係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物件,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股票與債券之間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它們既存在共同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作為投資手段,股票和債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們一方面可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夠使發行者籌集到所需的資金。

  作為有價證券,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後,兩者都可在證券市場進行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均要受到銀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從投資性質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應地,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形成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係。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範疇。投資者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係。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行使債權,要求收取利息,但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所以股票和債券各自包含的權利內容就不盡相同,股票是一種綜合性的股東權,而債券則是債權,其內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權利,在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

  從收益多寡與風險程度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由於它是從公司利潤中支出,故其數額事先難以確定,完全依賴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好的,則可獲取大大高於公司債券的收益,而經營不善的,則可能低於公司債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與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且企業經營效益的優劣與債券持有人的經濟收益呈鋼性關係,只要發債企業在經營上實現盈虧平衡,債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業的盈利水平再高,債券的持有者卻不會因此得到額外的利益。

  由於股票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獲取固定的股息和紅利,所以在經濟收益上股東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原因是:

  ①認購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借貸關係,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

  ②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地位優先於公司股東,特別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要先償還公司債權人的本息,然後才能在股東之間分配盈餘或剩餘財產。

  ③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流通性有所區別。由於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退股,故只能通過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加之股票投資的風險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較強,相應地其交易價格也就受供求關係的影響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股東在轉讓股票時收回的金額與股票市場的波動直接相關。相比之下,公司債券作為有期限的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範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較為平緩。為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信用,確保償債能力,法律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有所限制。比如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淨資產。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發行的公司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等違約行為的,法律則規定不準再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