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有借條才能將錢追回來,但是借條不是一直有效的,它有訴訟時效性,過了訴訟時效性的借條沒有法律效力,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長,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借條的訴訟時效性的疑問。

  借條的訴訟時效

  1、要看借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兩年。

  2、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兩年。

  3、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屬於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超過了借條的訴訟時效性處理辦法

  1、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於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採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如果在2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資深的債權債務律師在此提醒您:雖然借條過了訴訟時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債權人可以通過其他的手段來中斷或者是恢復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比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款協議等等。但可以採取的救濟方法並不多,且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債權人還是要對借條的訴訟時效引起重視,防範借條過時效,如果發生借款糾紛,債權人要做好提起借條訴訟的準備。

  沒有借條提起借貸訴訟的條件

  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起訴的條件

  ***1***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 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並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麼、支付什麼、反對什麼,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稜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物件和範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 “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援該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係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據。至於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這些是法庭開庭審理時需要查明的事實,這關係到能否勝訴,但與能否起訴無關。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也就是說,應當屬於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

  總之,民事訴訟只要有適格的原告,在起訴狀中寫明被告的是誰,請求解決什麼問題、根據是什麼、理由有幾條,同時起訴的事情屬於人民法院主管、屬於民事訴訟範圍。這四個條件同時具備了,就可以起訴。至於能否勝訴,那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