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精選篇

  如今的世界是一個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來治理國家的一個重要武器,隨著我們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法律法制不斷地完善,已成為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標誌。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遵紀守法 從我做起演講稿,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遵紀守法 從我做起演講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各位同學:

  大家好!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生疏,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智慧的視窗,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執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尊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要害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暗夜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輕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巨集揚正義,遠離邪惡。我想通過這麼一說,大家都瞭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來就應該學法了。

  我們中國有句古語叫“有理走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假如我們人人不講道理,那我們的國家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為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需要我們不但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著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方略和目標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

  多年以來,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電影《秋菊打官司》裡的秋菊一樣,有很多原來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隨著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在全國範圍內深入的開展,使得人民群眾逐漸接受了法律意識的培養,並自覺自願地運用法律。

  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對於我們中學生來說,我們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對所謂的法制只略一二,但是迎著時代的朝陽,法制對於我們來說再也不是一個生疏的名詞了,它引導著我們的生活,引導著我們的學習,引導著我們前進的步伐。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學習、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們廣大青少年只有學習法制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清楚地明白“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的道理。

  同學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未來的國家是法制國家。青少年應是“德、智、體”全面發展,才能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需要。我們今天的中學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治理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聖使命。只有從自己做起,巨集揚法制精神——學法、用法、守法,做法制的先鋒,才能在將來不負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國中發揮更大作用。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 從我做起演講稿 篇二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個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來治理國家的一個重要武器,隨著我們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與發展,法律法制不斷地完善,已成為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標誌。

  俗話說:“小事情,大道理。”違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識淡薄,受不良習氣影響,帶來不良習慣行為,比如:不講社會公德,打架鬥毆、惹事生非,在學校不遵守校紀校規等等。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紀校規大不了扣幾分,對自己今後造不成嚴重影響,無所謂,卻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對自己十分不好,現在忍不住常常違紀的同學,以後到社會也會忍不住幹些違法的事,所謂習慣成自然,這樣小事就會變成大事,違紀也就逐步變成了違法,這些絕不是危言聳聽。“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作為小學生我們要遵紀守法,一定嚴以律己,從小事做起:在學校裡,同學們要遵守課堂紀律,不講髒話,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好團結,若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處理,決不可義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我和他人;在社會上同學們不要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隨地吐痰,公共場所不大聲喧譁,這些都是同學們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們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只要我們從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個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學生。

  遵紀守法 從我做起演講稿 篇三

  自從胡錦濤爺爺提出 “ 八榮八恥 ” 以後 , 我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卻不這樣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揚子晚報 ” ,突然一則 “ 血淋淋鹿肉讓孩子受驚 ” 的新聞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細的一下,原來 “ 白馬公園 ” 美食節時有一位燒烤攤主的攤上有一塊殘缺的鹿肉,這引起許多孩子的驚叫 , 其中有一個叫段健紅的小朋友對攤主說 :“ 梅花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 是不可以獵殺的。 ” 可攤主卻沒有理睬他 , 一遍、兩遍、三遍都沒有迴應。

  還有一次 , 我看到一個少先隊員急匆匆地上學校 , 卻碰到了紅燈 , 眼看快要遲到了 , 他心裡十分著急。這時一位叔叔說 :“ 小朋友 , 別等了 , 現在走還來得及 ” ,說完那位叔叔跑著闖過了紅燈,可那位少先隊員卻沒有走。他想,如果我現在闖紅燈 , 也許不會遲到 , 可就不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於是他一直等到綠燈亮了 , 才快步的穿過馬路 , 向學校跑去。

  想想那位攤主比少先隊員大 , 比她們懂得多 , 卻不懂得遵紀守法。難道他們不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到羞恥嗎 ? 難道只有獵殺熊、燒梅花鹿肉才能賺錢嗎 ? 那位少先隊員遵紀守法的優秀品質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從今天開始,不管以前怎樣 , 我們都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