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學一做黨風黨紀專題教育發言提綱

  自覺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是作為一個黨員最基本的要求,要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就必須自覺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遵守國家法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  ,歡迎閱讀。

  

  同志們:

  在全黨上下掀起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高潮之際,按照有關安排與部署,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共同學習黨的知識、《嚴明政治紀律,增強黨性觀念》,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打牢思想基礎、提升認知水平,主要從為什麼要嚴明政治紀律,什麼是黨的政治紀律,如何嚴明政治紀律,嚴明政治紀律的方式方法和全體黨員要增強黨性觀念和法制觀念五個問題進行講述。

  黨的政治紀律,是規範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政治立場、維護黨的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線的行為規則:它在黨的紀律中佔據主導地位,是保持全黨在政治上高度一致,實現黨的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正如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明確指出:“政治紀律是黨的最重要的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

  一、只有紀律嚴明才能步調一致地前進

  1、黨的紀律是黨的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個政治組織或社會團體,都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規章制度,以規範其內部機構和成員的行為,維護一定的秩序和利益,保證其內部工作、生活的正常執行。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是為實現黨的綱領和路線而制定的、體現全體黨員共同意志的、對全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準則,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個黨員都必須遵守。我們黨是用革命紀律組織起來的工人階級先鋒隊。如果沒有黨的紀律的約束,聽任各級組織各自為政,聽任黨員自行其是,那麼,黨就會成為一盤散沙,就不可能發揮工人階級先鋒隊的作用,黨的任務和歷史使命就不可能完成。對於黨的紀律的重要性,我們黨的前三代領導核心都有精闢的論述。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鄧小平同志也強調:“中國要堅持社會主義制度,要發展社會主義經濟,要實現四個現代化,沒有理想是不行的,沒有紀律也是不行的。”同志在1999年1月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鮮明地指出:“黨的紀律極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保證黨的綱領、路線和任務的實現。如果容許和聽任黨組織或黨員無視組織紀律,為所欲為,那麼我們黨就不成其為馬克思主義的黨,就會喪失戰鬥力,甚至瓦解。”

  2、黨的紀律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黨的任務的重要保證。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黨的建設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要貫徹執行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就必須用黨的紀律來統一所有黨的組織和黨員的行動,保持全黨在重大行動上的一致。我們黨85年的歷史反覆證明,有了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又有嚴明的紀律,黨的戰鬥力就能得到有效發揮,黨的任務就能順利完成;相反,如果黨的紀律鬆弛,黨的組織軟弱渙散,戰鬥力不強,即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而且還會使黨的事業遭受挫折。無論在民主革命時期,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還是在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我們黨所以能夠領導人民群眾克服各種困難,取得一個又一個偉大勝利,都是與我們黨自身有著嚴格的組織紀律,並以此形成堅強有力的領導分不開的。進入新的世紀,我們黨肩負著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神聖歷史使命,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要完成這樣的歷史重任是根本不可想像的。

  3、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有力武器。

  中國共產黨是為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謀利益而建立的組織最嚴密、紀律最嚴明的政治集團。正是依靠這些鮮明的政治特點,我們黨才成為中國人民的堅強領導核心,從而把中國人民團結起來,形成巨大的政治力量去奪取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勝利。毛澤東同志曾經尖銳地指出:“誰破壞了黨的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所以,嚴格黨的紀律對於無產階級政黨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嚴明的紀律,既是我們黨的先進性的重要體現,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只有用嚴格的紀律來教育和約束廣大黨員幹部,對違紀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對違紀的黨員幹部及時進行教育和處分,將腐敗分子及時清除出黨,我們黨才能始終保持中國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性質,才能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才能真正符合“三個代表”的要求。黨的紀律是自覺的紀律和鐵的紀律的高度統一。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思想,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共同理想,以實現共產主義為最高綱領。共同的政治理想和政治追求,是黨的組織和廣大黨員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的政治基礎。建立在自覺基礎上的黨的紀律,是以黨員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為前提的。在黨內有體現個人意志、選舉他人或被他人選舉的自由,在黨的會議上有對黨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進行討論和發表不同意見的自由,有對上級領導機關直到黨中央提出建議和批評的自由。同時,黨的紀律又是鐵的紀律,具有普遍的強制力。它要求我們黨的各級組織和所有黨員都必須無條件地、不折不扣地加以遵守,任何組織和黨員違反了黨的紀律,都必須受到紀律的制裁。這是黨的紀律嚴肅性的體現,也是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的需要。

  二、政治紀律是黨的最重要的紀律

  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這是當前加強政治紀律的重要內容。

  黨的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則的紀律,是黨的組織和黨員在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持一致的行為規範。所以,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政治基礎。只有政治紀律嚴明,才能保證黨的組織、宣傳、群眾工作等方面的紀律嚴明,只有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我們黨才能無往而不勝。黨的每一個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必須在黨的基本路線和總方針、總政策、總目標以及關係全域性的重大問題上與中央保持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政令暢通。

  當前,在一些黨員中,存在著嚴重的違反政治紀律的現象。有的在報刊上、書籍上和講壇上,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中央已經做出決定的重大理論問題和歷史結論,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有的公然散佈歪曲黨的歷史、詆譭黨的領袖人物、否定黨的優良傳統、違反馬克思主義的錯誤觀點;有的編造、傳播政治謠言或所謂的政治笑話,醜化黨和國家的形象;有的對黨的方針政策和中央的重大決策採取陽奉陰違的態度,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有的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比如參加邪教組織“”的活動等。這些現象儘管發生在少數黨員和幹部身上,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已嚴重影響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嚴重妨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必須切實加以糾正。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四條明確規定:“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宣告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這是黨章對於黨員權利的重要規定,必須堅決予以維護。同時,這個權利是以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堅決執行”為前提的。離開了這個前提,其他就無從談起。所以,如果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在中央沒有正式做出決定前可以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內報刊上進行討論甚至爭論。但是,一旦中央作出正式決定,黨的組織和黨員在行動上就必須堅決執行,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共產黨員在政治上要光明磊落,講真話,辦實事,言行一致,表裡如一,堅決反對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如果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必須受到黨的紀律的嚴厲制裁。對公開發表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言論,經教育不改的,要清除出黨。

  黨的團結和統一是黨的生命。如果沒有嚴格的政治紀律,也就沒有黨的團結和統一。改革越深入,經濟越發展,越要嚴格黨的政治紀律,越要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以胡錦濤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遵守紀律的最高標準,是真正維護和堅決執行黨的政策,國家的政策”,“誰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各級黨組織和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就必須對他嚴格執行紀律處分,因為這是黨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國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重要任務,是切實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反對自由主義,反對製造、聽信和傳播政治謠言;切實加強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中央權威;切實加強對貫徹執行中央重大改革措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反對陽奉陰違、弄虛作假。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注意從政治上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把監督檢查黨的政治紀律執行情況作為首要任務,同時注意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典型案件,以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嚴肅性。

  三、批評與自我批評是維護黨的紀律的有效方法

  批評與自我批評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作風,是我們黨抵禦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糾正自身錯誤、清除黨內不良作風的武器,是維護黨的紀律、解決黨內矛盾的基本方法。只有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積極的思想鬥爭,才能分清是非、統一思想,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才能鞏固和發展黨的團結和統一,帶領人民群眾完成黨在各個時期的歷史任務。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我們黨光明磊落、富有生命力的重要體現。我們黨就是這樣一個能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積極的思想鬥爭的政黨,就是這樣一個鄭重的黨。

  我們共產黨人所以能夠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這一武器,是由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的一切言行必須以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最大利益併為人民群眾所擁護為最高標準。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以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的中國共產黨人,相信自己的事業是完全合乎正義的,不惜犧牲自己個人的一切,隨時準備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們的事業,難道還有什麼不適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觀點、意見、辦法,捨不得丟掉的嗎?難道我們還歡迎任何政治的灰塵、政治的微生物來與此玷汙我們的清潔的面貌和侵蝕我們的健全的肌體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人民的利益堅持真理,為人民的利益改正錯誤,不斷清除黨內的各種錯誤思想和不良風氣,既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需要,也是對人民高度負責的體現。如果黨內生活一團和氣,對存在的問題不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不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黨就會失去生機和活力,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就會乘機蔓延。這顯然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我們黨始終注意發揮批評與自我批評在黨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延安時期,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則,合理利用我國民族文化中膾炙人口的格言,用來概括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等等,並形成了“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這些作風建設的內容,在延安整風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解放以後,我們黨結合新的實際,繼續大力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定》,提出“在一切公開的場合,在人民群眾中,特別在報紙刊物上展開對於我們工作中一切錯誤和缺點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一個已經取得執政地位的政黨,能夠號召人民群眾在自己掌握的報刊等輿論工具上對自己的缺點和錯誤進行公開批評,這在中國歷史甚至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1954年黨中央《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明確提出:充分發展民主,廣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加強黨內團結的重要方法。要加強黨內團結,不但不允許縮小黨內民主與黨內的批評與自我批評,而且必須保證充分發展黨內民主,充分發展黨內批評與自我批評,使黨的事業得到順利發展。1956年黨的八大進一步總結了執政黨建設的經驗,再次強調:必須對黨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批評和監督,以制度作保證,充分發揮黨內和黨外的批評與監督的作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党進行全面的撥亂反正,對一個時期以來特別是“”期間的重大失誤,公開認真地進行自我批評,自覺糾正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左的錯誤,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錯案,重新恢復和發揚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黨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促進了黨內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實踐證明,什麼時候能夠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我們黨的民主生活就能健康發展,黨的事業就能興旺發達;反之,什麼時候丟掉了這一武器,黨內民主生活就會遭到破壞,各種錯誤傾向和不正之風就會氾濫。

  這些年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中,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空氣不是那麼濃了,甚至有的把這個武器丟得差不多了。有的奉行好人主義和庸俗關係學,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有的把人與人的關係商品化,彼此投桃報李,你好我好;有的以個人利益為價值取向,患得患失,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丟選票。有的部門和單位缺少批評的空氣,上級對下級“攏著、哄著”,同級之間“容著、護著”,下級對上級“捧著、抬著”,甚至出了嚴重違紀問題,還互相包庇。在不少地方,民主生活會往往成了工作彙報會、評功擺好會,對存在的問題不是避而不談,就是輕描淡寫。有的單位民主集中制貫徹得不好,存在“一言堂”、“家長制”或極端民主化的傾向,缺少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條件和環境。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對違反黨的紀律的人和事,不能大膽揭露和嚴肅處理,導致是非不分,賞罰不明,正氣難以樹立,紀律難以嚴明。這些問題儘管發生在少數單位和少數人身上,但其腐蝕性、危害性極大,必須切實加以解決。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首先要從領導幹部做起。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勇於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正確對待來自各方面的批評意見,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本著對黨、對人民、對組織、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正確的原則和方式方法。自我批評要誠懇,相互批評要中肯,既要嚴肅認真,又要心平氣和。批評不能庸俗化,更不能洩私憤、圖報復、藉機整人。批評要講政治,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允許同志對自己的缺點、錯誤有一個認識的過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過程,就是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過程,對錯誤的東西要敢於直言,自覺做到講黨性不講私情、講原則不講關係、講真理不講面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關鍵是主要領導帶頭。“一把手”要把開展批評,幫助班子成員改正缺點,作為自己的政治責任。同時也要勇於進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和成員工作中的問題,要主動承擔責任,改正缺點錯誤,帶動班子成員和廣大幹部把積極健康的思想鬥爭開展起來,最終達到增進團結、取得共識、促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勇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對共產黨員和領導幹部的黨性要求,也是各級黨組織加強對黨員和幹部管理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領導班子要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及時糾正不正確的思想和行為。要進一步推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經驗,進一步健全黨內生活制度,經常聽取群眾對領導工作的意見,接受群眾的評議。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開誠佈公的談心活動,進行積極健康的思想鬥爭。

  四、堅持紀律面前人人平等

  嚴格執行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義,就是不論是黨的哪一級組織,不論是職位多高的黨員領導幹部,都要遵守黨的紀律。只要違反黨的紀律,都要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這些年來,黨的紀律建設在新形勢下得到改進和加強。同時也要看到,執紀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對違紀者查處不力、懲治不嚴的情況在有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

  當前,在執行黨的紀律方面,主要有兩個問題。 一是對違法亂紀現象不敢抓,不敢管,對違紀者下不了手。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對一些違法亂紀行為瞻前顧後,畏首畏尾,放棄原則,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該追究的不追究,該查處的不查處。有的領導幹部口頭上也說要嚴格執紀,但一涉及具體的人和事,往往下不了手。特別是對親近自己的所謂“熟人”,能為自己辦事的所謂“能人”,有點影響的所謂“名人”,處在重要位置上的所謂“要人”,以及所謂“有背景”的人和自己的親人,即使問題嚴重,也往往是寬容有加,甚至姑息養奸。 二是不能堅持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在處理違紀者時,親疏有別,寬嚴失度,失去了黨的紀律的公正性。往往對領導幹部寬,對普通黨員嚴;對有“關係”的人寬,對無“關係”的人嚴;有些領域寬,有些領域嚴。現在,有的地方和部門有紀不依的現象比較嚴重,特別是一些地方對黨的紀律處分決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相當嚴重。有的處分決定不宣佈或不及時宣佈,有的處分決定等有關材料未裝入幹部人事檔案,有的決定給予重處分的而實際執行的卻是輕處分,有的該降級的未降級,有的還在處分期限內就違規提升職務或晉升工資,有的年度考評和處分決定相脫離等等。

  之所以出現以上這些問題,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認識有誤區。有的同志處理不好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與開拓創新的關係,把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同改革開放對立起來,認為經濟要搞活,改革要深化,紀律就要“鬆綁”。有的同志把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同發展經濟對立起來,認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是全力抓經濟,其他工作就不那麼重要了;有的甚至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衝破”,可以“變通”。二是有的領導怕得罪人。他們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條,對違紀行為左避右閃,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特別是有的領導幹部怕得罪同級而影響關係,得罪下級而丟選票,得罪上級怕穿“小鞋”,不敢大膽揭露矛盾,解決問題。三是片面接受歷史教訓。有的人只要一講嚴肅紀律,從嚴執紀,就怕別人說這是“左”的表現,是“整人”;他們還擔心“今天調查,明天處理,後天平反”,所以寧寬勿嚴。四是有的領導私心作怪。他們擔心揭露了問題,查處了案件,嚴肅了紀律,會影響本地區本單位的工作,影響自己的聲譽和政績,影響自己的前途和進步。特別是有的自身不乾淨的人,更是怕“拔出蘿卡帶出泥”。

  黨章明確規定,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同違法亂紀作鬥爭,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是所有黨組織的職責。各級黨組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查處各種違反黨的紀律的案件,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在改革開放的歷史條件下,必須從嚴治黨,違紀必究、執紀必嚴。對違反黨的紀律的人,不管是誰,職務多高,資格多老,該批評教育的一定要批評教育,該組織處理的一定要組織處理,該給紀律處分的一定要給紀律處分,該受法律追究的一定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的紀律方面失職,必須受到追究。對於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後,應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做出進行改組或予以解散的決定後,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

  五、全體黨員要增強黨性觀念和法制觀念

  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應盡的義務與責任,也是黨性觀念的具體體現。黨員和黨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是黨的紀律的基本要求。維護黨的紀律也是維護和實施國家法律的重要保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黨是依法治國的倡導者和領導者。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法律又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帶頭遵守和實施法律,這樣就能夠做到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實現黨的主張和廣大人民意志的統一,並且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黨的各級組織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我們國家的法律,是在我們黨的領導下,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制定的,適用於國家權力範圍內的一切階級、政黨、團體和個人,具有極大的權威性。黨的各級組織只有模範守法的義務,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權。確認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原則,就是要求黨必須嚴格紀律,堅決反對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把黨組織的決定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錯誤現象,同黨內任何組織、個人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作鬥爭,在維護黨紀嚴肅性的同時,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

  全體黨員要增強黨性觀念和紀律觀念,自覺用黨紀國法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各級黨組織必須對黨員進行紀檢條規教育和法制教育,讓黨員掌握法律和紀檢條規知識,使黨組織、黨員的行為符合法律和紀檢條規的要求。要不斷提高廣大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要大力開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黨員幹部要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的良好習慣,做遵紀守法和依法辦事的模範。

  同志們,遵守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是每一個黨員的義務和政治態度,在新形勢下,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是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我們要認真分析,研究新形勢下在政治紀律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把黨的政治紀律維護好,不斷提高執行政治紀律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