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信訪目標責任書

  為了加強領導的信訪目標,落實責任。鄉鎮隔層應該指定專人分管立案信訪工作,層層簽訂信訪目標責任書,量化、細化工作責任。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歡迎參閱。

  篇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信訪工作五項制度,夯實信訪工作責任,使信訪逐步向規範化、法制化軌道,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現“一控制、兩下降”的目標,努力構建“和諧劉鎮”,切實維護全鎮社會穩定的政治局面,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村駐村幹部、帶片領導為本村、本片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村幹部為直接責任人,認真做好本村和全片的信情排查、上報、化解工作,力爭達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目標。

  2、將信訪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的重點來抓,駐村幹部、村幹部要定期排查信訪問題,做到及時發現苗頭,及時採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將越級信訪或群體性集訪苗頭消除在萌芽狀態。

  3、做好信情信訪上報工作,各村駐村幹部及村幹部要及時將信情及矛盾糾紛上鎮信訪辦,認真填寫信情月報表,堅持做到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4、做好對突發矛盾糾紛工作的應急安排,明確分工,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堅決杜絕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

  5、注意言行和工作方法,對群眾所反映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到熱情接待,妥善處理;切忌態度生更,方法簡單粗暴;對群眾的過激行為,要認真進行教育;對少數人的違法行為要及時上報。

  二、責任追究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村和村組負責人、駐村幹部要給予通報批評至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

  1、對群眾反應問題應當處理而不及時處理,造成群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對突發性事件不及時上報或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貽誤處理問題時機,導致群眾上訪或集體上訪,造成一定影響的。

  2、對政府或上級交辦或要求調查說明的事件,拖延不辦、逾期不能上報,且又不主動說明原因,對已發現的集訪苗頭、既不做穩定工作,又不及時向上級報告,導致群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

  3、對本村居群眾反映問題,要求帶回的,在規定時限內無故不到,致使群眾在政府或上級機關長時間滯留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4、因駐村居幹部或村居幹部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群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妨礙公務、阻礙公務、阻礙交通,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上級機關要求採取措施穩定的重點信訪人員,因措施不落實等原因,造成其越級上訪或長期滯留在政府機關上訪鬧事的;對本村的不安定因素,不能積極進行化解,造成群眾上訪或集體上訪的。

  三、檢查考核

  考核按照各村居信訪或反映問題多少進行年終考評,對反映問題多的村組,不能進行評優,駐村居幹部、村居幹部將按一定比例進行經濟處罰,按責任追究辦法,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泗城鎮信訪工作目標篇二

  為加強目標管理,落實領導責任,進一步做好全鎮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與人們群眾的聯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我鎮創造良好的社會政治經濟環境,鎮黨委、政府與各村社群、鎮直機關簽訂本責任書。

  一、考核指標

  1、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制度

  2、不發生去京上訪;不發生赴省到市集體訪,減少赴省到市上訪;不發生非正常上訪

  3、控制到縣集體訪,不發生大規模群體訪和異常訪

  4、化解積案,落實幹部包案制

  5、開展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

  6、信訪案件按時報結率100%,息訪率90%以上

  7、無因信訪問題處置不當造成的重大惡性事件

  二、考核獎懲

  1、本責任書的考核獎懲,由鎮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考核評分細則見附件,考核結果報鎮黨委、政府審定。

  2、信訪辦按月通報信訪情況,實行半年初評,年終總評的辦法進行綜合考核。

  3、對本年內出現下列情況的村社群、鎮直機關,實行一票否決。

  因工作不力,在鎮級以上發生大規模集體訪,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經鎮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為否決物件的。

  4、實行信訪工作村村居、鎮直單位重點管理。凡當年考核最後一名的,列為信訪重點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黨委、政府遞交書面檢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5、設立信訪工作單項獎,按考核得分高低對前三名分別獎勵xx元、xx元、xx元。

  本責任書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泗城鎮人民政府xx社群村

  簽字人:xx

  簽字人:xx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xxx鎮20xx年信訪工作目標責任書篇三

  為了進一步增強各級部門做好紀檢信訪工作責任感,使群眾信訪問題得到及時合理的解決,有效地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各村各單位必須認真受理本級部門的群眾信訪問題,並依據有關政策、法律和法規予以及時、公正處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2、各村、各單位要認真及時地處理鎮級以上紀檢信訪部門及鎮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並按期以交辦通知單為準、按要求上報辦理結果。

  3、各村、各單位要積極配合鎮級以上紀檢信訪部門做好跨地區、跨部門或情況複雜的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4、各村、各單位對發生在鎮級以上黨政機關的群體上訪事件,應迅速派員到現場接回上訪群眾並妥善處理上訪問題。

  5、各村、各單位對發生在鎮級以上黨政機關的無理纏訪人員,應迅速派員到現場接回,並做好勸控工作。違反這《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6、各村、各單位還必須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信訪工作任務。

  二、責任追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鎮紀委將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1對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推拖不管或敷衍塞責,造成矛盾升級的;

  2發生集體赴縣上訪一次的;

  3包案領導在接到包案通知後,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上訪人繼續上訪的;

  4對重大信訪資訊隱瞞不報,給上級機關工作造成被動或不利後果的;

  5因同一信訪問題集體到縣上訪二次的;

  6對上級機關交辦限期處理的信訪案件,無特殊原因未按時報結的;

  7發生赴鎮級以上機關集體上訪和無理纏訪,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派人趕到現場處置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鎮黨委對紀檢信訪工作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並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票否決”。

  1因同一信訪問題集體赴縣上訪一次的;

  2因同一信訪問題信體來縣上訪三次的;

  3需配合查辦的信訪案件而相關部門推諉不予配合的,致使能解決的問題得不到解決的;

  4對鎮級以上信訪部門為解決信訪問題所形成的檔案、決定以種種理由頂著不執行的;

  5發生赴地區級以上集體上訪的;

  6能夠解決的問題困推諉,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鎮黨委除對各村各單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票否決”外,還要按照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對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相應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發生赴地區、赴自治區、赴京或本縣集體上訪後,因處置不力而勢態擴大,造成嚴重後果的;

  2對信訪案件處置不當而受到上級機關追究的;

  3對鎮紀委為解決信訪問題所形成的檔案、決定不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

  4對本單位存在的信訪問題能解決而沒有解決的,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鬧事、罷工、罷課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4、黨員幹部在紀檢信訪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鎮黨委書記簽字:

  行政村單位:

  負責人簽字:

  二0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