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中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應聘求職過程中,很多不法企業充分利用求職者急於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應有的防範意識,設定了各式各樣的就業陷阱,給社會和就業人員帶來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權益的傷害, 求職“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用人單位變相收取各種費用,如報名費、培訓費等等,其實是一些企業變相斂財的手段和方法。

  2、有些單位在刊登招聘廣告時在具體職位及崗位職責描述時含混不清,對用人要求的標準不明確,沒有嚴格的界限。

  3、企業在新員工錄用後,對於待遇,不給予明確的答覆,含糊不清、在簽定用工合同的時候,也不說明具體待遇。

  4、試用期過長。

  當你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應該以怎樣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呢?

  1、求職者在應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全面的瞭解進入這個行業的特點,特別是完全依靠勞動力成本、技術比較低的企業,在進入這樣的企業前,最好能和該企業的員工進行了解,多方面的打聽;

  2、簽訂用工合同,明確瞭解企業用人制度和崗位制度以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如果試用期過長,則是侵犯權益的行為。應當注意的是:勞動合同至少應具備以下7種條款: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3、在企業錄用前,就必須向企業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想法,要和對方明確自己的工作崗位及具體待遇,薪資等應明確說明;

  4、對於收取任何費用和保證金的完全不予理會。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報名費或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