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顧問合同

  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保障體系。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下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 XXX 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的要求向有關方面傳送《律師催告函》。

  3、為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各類法律文書,出具《合同審查意見書》。

  4、為甲方的有關活動、檔案、協議出具《律師見證書》。

  5、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6、辦理甲方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並指派一至兩名工作人員配合法律顧問工作。

  三、甲方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一般法律事務,提前一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遇有需法律顧問處理的較重大法律事務,提前三天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所在地處理。

  四、乙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檔案規定,向甲方收取法律顧問費和辦案費。

  1、法律顧問費 元/年。

  2、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民事及其他糾紛包括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另辦委託,按《XX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費。

  3、付款方式:甲方通過銀行轉賬匯入乙方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XXX

  五、法律顧問為甲方處理有關糾紛和法律事務,需要出差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限為X年,自 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甲方如需續聘,另行簽訂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顧問律師: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致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具體職責範圍為:

  一企業管理事務

  1.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風險預測和對策,從法律上加以論證,提供法律依據,為企業的穩步發展提出法律意見,減少企業決策的責任壓力,降低決策風險。

  2.企業經濟專案談判提供意見,幫助企業掌握與談判專案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從法律角度分析談判專案的可行性,以保證不超越法律、政策許可的範圍,對經濟專案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3.協助企業完善制定有關法律文書、規章制度,建立檔案管理,監督各部門依法運作,規範企業組織和行為。

  4.協助管理經濟合同,確定合同類別,對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合同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嚴密性審查,避免經濟損失。

  5.協助企業監督合同、協議的履行,提高履約率,達到較好的經濟效益。

  6.就企業遇到的民事、經濟或行政糾紛和訴訟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提出處理方法。

  7.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協助甲方開展有關法律宣傳、普法教育,以便企業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管理。

  8.及時傳達有關法律政策資訊,根據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為企業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二代辦法律事務

  1.參加企業有關專案或其他事務的談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事實調查報告,代為草擬談判提綱及其他檔案等。

  2.為企業進行專項事實調查、為企業各種法律事實和行為提供服務。

  3.代理企業辦理各種型別的登記註冊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登記等。

  4.代理企業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申訴或仲裁,代為申請行政複議;代理企業的索賠、追收債款,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5.為企業辦理信貸、抵押貸款、專案融資、銀團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6.參與進行企業的改組、收購、合併、租賃經營、承包經營、資本重整、股份轉讓或企業股份制改組、債務重整或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等。

  7.為企業的租賃經營、承包經營、客戶諮詢投訴等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8.辦理律師見證和代辦公證。

  三、合同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期間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 整,RM 元整含所有為企業訴訟所而產生的律師費。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內一次性付清。

  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戶:

  納稅人識別號:

  五、常年法律顧客的工作方式

  1.乙方以不固定方式,可依需要到甲方辦公。

  2.甲方遇到本合同規定範圍內事項可通知乙方律師辦理。

  3.乙方不定期與甲方領導會晤,相互交換意見,交流情況。

  4.若遇到:A.負責律師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先排定的事務亟待辦理;

  B.代辦理法律事務的工作量非負責律師能力足夠承擔; 乙方需委派其他律師支援。

  5. 當企業面臨複雜、重大問題時,與甲方領導層發揮集體智慧共同研討,力求最佳的處理方案。

  六、工作重點

  首先解決企業當今急需辦理事務,然後轉入糾紛預防、重大問題決策、日常事務處理上。

  七、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原則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服務,維護甲方合法的權益。甲方、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待人。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甲方,甚至干涉甲方內部事務。即使是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事務,也須徵求甲方意見,方可做出處理。甲方也應把顧問當作本企業的參謀、助手,主動、及時徵詢顧問意見,對合理化建議、法律意見認真聽取,以避免失誤、糾紛。

  八、其他約定

  1. 為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實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保證有關檔案、材料的真實性,同時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守祕密。

  2.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一“企業管理事務”所列專案諮詢服務時,不在另收律師費,但有關差旅費、交通費、文印費應由甲方負擔。

  3.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二“代辦法律事務”所列專案服務,企業不另付律師費。按企業獲取的實際收益提成另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顧問律師: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