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序原文賞析

朝代唐代 詩人白居易

前三年,元微之為予編次文集而敘之。凡五秩,每秩
十卷,迄長慶二年冬,號白氏長慶集。爾來複有格詩、
律詩、碑、志、序、記、表、贊,以類相附,合為卷
軸,又從五十一以降,卷而第之。是時大和二年秋,
予春秋五十又七,目昏頭白,衰也久矣,拙音狂句,
亦已多矣。由茲而後,宜其絕筆,若餘習未盡,時時
一詠,亦不自知也。因附前集報微之,故復序於卷首
云爾。

詩人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於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