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原文賞析

朝代先秦 詩人呂不韋 撰

  範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鍾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

小學文言文 哲理 寓言 故事

譯文

譯文
  範氏逃亡的時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鐘,想把它揹走。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後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響聲,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註釋
範氏之亡也: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在齊國。
亡,逃亡。
鍾:古代的打擊樂器。
則:但是
負:用背馱東西。
錘(chuí):槌子或棒子。
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遽(jù):立刻。
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本節內容由匿名網友上傳,原作者已無法考證。免費釋出僅供學習參考,其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詩人呂不韋 撰
    暫無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