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文學作文範例

高三作文 全文約1816字

說到文學,我還真沒想過我和它的故事。

那麼文學又是什麼?

我覺得一切文學的原始化可能都只是個想法。這個想法,可能來自於一片打著綠旋兒的葉子;可能來自一場夕陽將落未落的盛宴;一次獨自半夜回家的四下無人;幾顆奶糖、一把殘缺的木梳、每次凌晨驚醒的彷徨……而這些想法,每次都讓我熱血沸騰,彷彿一具乾枯的身體被突然喚醒,它會讓我緊張不已,好像大難臨頭、口乾舌燥,內心有些東西在不斷翻騰著、飛躍著、叫喚著……我想提筆寫些什麼,卻不知從何寫起。而當我讀每本書時,我又會想到《包法利夫人》中萊昂說的一段話:“時間慢慢過去,你什麼事都不想,靜靜坐著,在想象中的國度裡遨遊,你的思想滲透到小說裡玩味一些細節或是跟著故事的發展線索走,你的思想和書中人物合而為一,就彷彿在他們的衣裳裡跳動的是你的心”。

這是我現在的感覺,可剛開始我對文學並沒有多大好感。

記得我小時候很安靜,母親給我買過很多書和故事磁帶,我每天看著聽著,在上小學時,當第一篇小日記打上“優”時,我第一次嚐到了文學的甜頭——是文學,讓不出眾的我很討喜。可隨之而來的卻是母親一次比一次嚴格的要求,是老師一次次強迫的作文比賽,我討厭被強加在框架下的寫作!我幾次哭著寫完我並不喜歡的題目,雖然我極度享受母親和老師的褒獎,我憤恨著卻又不得不在表面上深愛著文學。後來,我讀了紀伯倫的一句話:“自由是人類枷鎖中最粗的一條。”如果人真的自由了,人類這個角色我們又能扮演多久呢?如果沒有周圍人的強迫我會不會還堅持著不斷寫作?於是,我開始認真地去了解文學——喜歡!這種感覺在我讀過魯迅的文章後更加強烈。

從小學到初中,從風箏、閏土、社戲到好的故事到朔方的雪到希望……魯迅先生一直給我一種深沉痛苦的感覺,他短小精悍,卻迸發出無限的精魂去敲擊著那一代知識青年的心!他活得憋屈;可他說:“如果我身外的青春消失了,我身中的遲暮也就凋零了”。他昂揚向上卻又寫著魏連殳不得已的虛偽……我幾度被他的文字壓得喘不過氣,他的悲傷向上,他的落魄、從容,他朝黑暗吶喊著卻又啞著嗓子嘆了口氣,奮筆寫了起來。我想成為那種人,那種即使揹負無望的黑暗也要匍匐於黎明路上的人。

我知道文學是單純的、是獨特的,它甚至不需要你去刻意接近。我發現文學有時更像是無數的想法彙編成的唯一的一本世界名著,它其中的內容獨一無二。我認為每個人的心中都應該有自己的名著,閱讀的東西更應有自己的風格。於是,我開始寫我真正在意的東西,不去鑽研那些華麗的文藻,不去羨慕好友的歷史底蘊,我發現離我最近的生活,它成為了我一直汲取營養的文學雛形。

我真正開始愛文學了。熱愛文學的感覺讓我頭腦發漲,精神又異常清醒,腎上腺激素刺激得我心怦怦直跳,像是給平庸的生活做了次人工呼吸。

我開始讀書,我讀加繆的《局外人》默爾索那荒誕的形象,那種無知無覺的生活狀態越是壓抑越使我熱血沸騰!這可能有些奇怪,但我真真確確地被他的死打敗了!他固執、奇怪,堅守自己的真理,雖死而猶不悔。我也讀黑塞的《彷徨少年時》辛克萊與德米安的成長,讓我開始對尼采文學感興趣:“我”和我不是同一個我的問題糾纏了我大半個學期!《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讓我對心理學感興趣,對世界的真實性產生疑問:人類是在回溯中還是真實存在的呢?流逝的是時間,還是我們?搞不懂,這實在是太有趣了!以至於我瘋狂的想知道死後的世界;讀《一個人的朝聖》彷彿我真的完成了一次洗禮,它讓我深切地明白了曹文軒的一句話:“一路風塵,一路勞頓,一路憔悴,可人們的眼中、心裡總有一個前方。”而我與文學的前方還未完待續……

我有個生物鐘,就是總在凌晨四點忽然清醒,這時候我睜開眼睛整個世界就與暮色融為一體,我辨不清現實……這時會有無數想法過來找我,他們隱隱發光,而那些文章小段會慢慢浸染著我,讓我想要尋找這個世間答案的種種……

凌晨四點,這個黑夜與白晝交匯的節點,在白晝浸染的天空亮起來之前,我與文學要度過的,是比這還要冗長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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