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200字作文範例

讀後感 全文約665字

“是的,退休。”柴斯特輕聲地說,“我很喜歡紐約,也很喜歡有這麼多人來聽我演奏,但是我更愛康涅狄格州。我想回家去。”—《時代廣場的蟋蟀》

這段話出自於喬治塞爾登寫的《紐約廣場的蟋蟀》一書。這本書寫得輕鬆愉快,又富有純粹。高尚的趣味。既能陶冶情操,又能被書裡的故事所打動。

這本書寫了一隻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機緣巧合來到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被瑪利歐帶回報攤並認識了塔克和亨利,開始了它在時代廣場的新生活。

它們三個成為了好朋友,但如果不是它們,就不會釀成火災,柴斯特也就不會有機會把自己的音樂天賦展現給世人,得到白利尼一家的支援,又得到了音樂教師史麥德利先生的認可,給這個不起眼的報攤帶來很興旺的生意了。

從此,柴斯特一舉成名,獲得了非凡的成就,讓全紐約的人都來聽它天籟般的聲音,讓各大報社和電視臺都在播報。柴斯特頓時成了紐約最出名的“音樂家。”

可是,正當它成就輝煌之時,它卻出人意料的回到故鄉,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它一直以來都還時時刻刻惦記著溫暖而又美麗的故鄉,懷念著往昔那美好的生活。

如果換做是我們呢?一定想要得到更多的掌聲,登上更高的舞臺,擁有更高的地位,獲得更輝煌的成就,讓全美國,甚至全世界都來聽,難道不是嗎?柴斯特之所以能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它不忘初心,是個簡單、純粹、聽從自己內心的高尚的人。

通過這本書,讓我學到了許多的人生啟事:是金子總會發光的。不要被名譽和地位衝昏了頭腦,而要做一個遵從自己內心的高尚的人。就像電影《無問西東》裡的一句臺詞:愛你所愛,行你所行,聽從你心,無問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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