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也很幸福作文範例

國一作文 全文約687字

我幸福嗎?我想是的,我曾也覺得自己不幸福,但在那些故事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幸福。

初悟幸福

朋友,你可曾聽說過一個故事,一個真實的故事。在山間小路上,有著幾個渴望讀書的孩子,山路崎嶇而泥濘,他們已經滿身泥汙,疲憊不堪—步行幾十裡啊!但仍不能磨滅他滅他們對知識的渴望。你可同情他們,我想每個人都會為之動容。而我,卻想到了自己。我的家離學校很近,但還是有長輩接送,而他們是孤身一人,走極遠的山路。我總抱怨自己不幸福,但現在看來,我也很幸福。

再感幸福

那是一個動人的故事,被寫進歌詞,你可聽過那首歌—《天亮了》。在1991年國慶,在一個風景如畫的地方,所有旅客都擠在纜車邊,一個車廂在塞了30個人之後,搖擺著上山。當纜車門開啟,所有旅客都鬆了一口氣時,纜車不聽指令,急速向下滑去。突然,纜繩斷了,車廂及30名遊客滑下了山谷……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有一個兩歲的孩子活了下來,身上只有輕微擦傷,這是父母用生命救下的孩子。孩子卻成了孤兒。這個孩子是不幸的,而我呢?我擁有親人的疼愛,父母親的關心,我又怎會不幸福?不幸運呢?

深受幸福

我在十二歲生日的時候,才明白自己也可以給父母長輩帶來幸福。為什麼這樣說?在那一天,我很重要的親人—奶奶住院了,一直體弱多病的奶奶,彷彿病的一發不可收拾。我去了幾次醫院,每次見到我,奶奶彷彿會更高興。在他去世後,媽媽告訴我,奶奶最疼的人就是我,最喜歡的也是我。我和爸爸太像了,奶奶最疼的也是他。我也可以為他人帶來幸福。

幸福是什麼?是我對於親人的回報,是親人對於我的愛,是與人對比時的感觸,是令人深受影響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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