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作文範例

國二作文 全文約5037字

【篇一: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覺得這句話說得一點都沒錯。書海是無邊的,從小到大,我接觸過不少我喜愛的書,但我最喜愛的,記憶最深刻的一本書,卻是一本漫畫書—《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澤編寫的一本漫畫書,當我第一次看見這本書的時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歡上了這本書。這本書聚集了人間的悲歡離合,雖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虛擬的,但也阻擋不了我對它的熱愛。

當我不開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裡面風趣的卡通人物讓我止不住開懷大笑;它裡面幽默的對話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員;它裡面優美的風景,讓我沉浸在這美麗的景色中。

當我傷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雖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體現出了他的傻,但他這種傻會讓我把不開心的事情拋到九霄雲外,把整個人都投身到《老夫子》當中,享受老夫子的快樂。

當我一個人在家的時候,很無聊,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能豐富我的課餘時間,同時也能讓我感受到老夫子他無比的快樂。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個無論事業、交友等生活方面的問題都失敗的人,但在他的傷心之餘,也不忘快樂,他願意用自己去給別人快樂,願意用自己去換得別人無言以對的微笑。我覺得老夫子這種行為是無私的,我覺得我們都應該微笑地去對待每一天,無私地去對待每一個人,讓自己的生活充滿快樂。

這就是我喜歡《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給我帶來快樂,也能教給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愛《老夫子》。

【篇二: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自古以來,書就是人類的好朋友,而我的愛好就是讀書。在上學期,我購買了一套《初中生語文新課標必讀精編》,裡面一共有12本書,看到這些書,我就像飢餓的人看到麵包一樣,恨不得把它們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書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愛的教育》。它之所以會吸引我,是因為這書名很特別,在“教育”前加了一個定語—“愛”。

迫不及待翻開了目錄,只見上面分別有十個小標題: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個月”還有一篇篇的文章,如:開學的第一天、敬愛的老師、俠義的行為……再翻到第1頁,我知道了“安利柯”是這本書的主人公。接著我看了簡介,才知道這是一本日記體的小說,他以一個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從10月份四年級第一天開始寫起,一直寫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髮生在安利柯身邊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記本上寫的勸誡啟發性的文章和老師宣讀的“每月故事”。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師講的《一個貧苦的愛國少年》這個故事。主要講述義大利一個貧困少年乘坐法國輪船從西班牙駛往義大利途中,父親因生病將他賣給馬戲團。後來好不容易逃出來,許多好心人給他銀幣、銅板,但也有一些對義大利不懷好意的人講了一些侮辱義大利的話。少年便將銅幣砸向他們,並且說:“你們侮辱我的國家!你們這種人的錢,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這兒,我油然而生起一種敬佩之情,腦中似乎浮現出這位少年為了維護祖國的尊嚴而敢於與他人作鬥爭的畫面。

頓時,我又想起了我們中國所面臨的困難—臺灣、西藏想要獨立。這兩個地方為了該地的利益,而甘願與祖國大地分裂,這隻會成為其它國家的笑柄,中國就像是我們的母親,她怎麼忍心讓自己的子女脫離懷抱呢?作為一箇中國人,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我們想的不應該是搞獨立,而是全國十三億人民齊心協力,團結互助,相親相愛,攜手共創祖國美好的明天,讓祖國更繁榮、更富強!

當讀到了《無謂的爭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禮智因一點兒小事兒鬧矛盾,最後和好如初,便似乎在裡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個人最親的除了親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兩個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難免會因一些雞毛蒜皮的事而發生矛盾。這時,兩人往往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在彼此之間,有一道隔閡—要面子。正因為要面子而使兩人的距離愈來愈遠,關係愈來愈僵。其實,仔細想想,若是當中有一人大方點,主動踏出第一步,那麼,這道隔閡便消除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對方,是兩人建立“友誼之橋”的基礎。

這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讀完後,我不僅明白瞭如何給予愛,更明白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們要學會互相關愛,讓整個世界充斥著一種“愛”的空氣,輕輕地飄蕩著,縈繞在每一個角落……在這種有意無意、有形無形中,讓每一個人都學會—愛。

【篇三: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書是知識的海洋,書是成長的階梯。我雖然算不上是什麼博覽群書的人,但在眾多的名著當中,《魯賓遜漂流記》卻是我的至愛。

那是發生在一個暑假裡。當時的我還只是個懵懂的小孩,覺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為老師佈置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作業:看一本名著,還要寫看後的感想。於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處找尋,最後在眾多的書籍中挑了《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

起初,我並不覺得這本“平平無奇”的書裡會有什麼好看的情節,甚至還把它扔進書包裡,眼不見為淨。可是有一天我沒有什麼事做感到很無聊,不經意地朝書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現在又沒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書吧!

從書包裡拿出《魯賓遜漂流記》,我就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魯賓遜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當時的那個時代是最好的,最無憂無慮的中等階層,不像下等階層要時刻擔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階層處處勾心鬥角!我想也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魯賓遜,才會養成了樂於助人,善良的個性吧,否則若在到處充滿陰謀詭計的上等階層生活的話,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會被汙染吧!

其實原來魯賓遜還有過幾個哥哥,但他們一個為了錢財,為了優質的生活寧願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終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個戰死沙場。從小到大,魯賓遜就非常地嚮往著出海航行的生活,由於哥哥的前車之鑑,父母都極力反對他出海,不讓他實現這個夢想。

對於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難關,在沒辦法之下,他只好離家出走,終於如願以償出了海,甚至還闖出了一番事業。不幸的是在一次歸航中遭遇了海賊,受盡折磨。從海賊手中逃出之後更是流落荒島,生活了29年,最終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一個人也是可以活的那麼有聲有色,那麼的多姿多彩,是魯賓遜他讓我知道了無論是處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慾望,不管是有什麼樣的困難和挫折擋在前面,也不足為懼!也是他讓我懂得了堅強為何物:是一個熱獨自地生活,就連“家”與其它的必須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腳弄,甚至於還可以苦中作樂!

因此我很羨慕魯賓遜,即使是在狂風暴雨的環境下,也可以那麼的堅強,迎難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來:即使一個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樣多姿多彩地活著嗎?

【篇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問世間書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話:“書是知識的源泉。”沒錯,我很贊同這個觀點,書可以讓我們瞭解到千千萬萬個為什麼,也可以讓我們走進幾千年前的文明古國,更可以帶著我們進入那夢幻般的童話世界。書的種類可謂多得數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話故事,有告誡人們的寓言故事,還有深奧難懂的文言文……但所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世界名著—《魯賓遜漂流記》。

至於我是怎樣得到這本書的,且聽我慢慢道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三,語文老師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進教室,接著她便向我們推薦《初中生必讀》這一套書籍。終於,我在她的口水攻佔下,買下了這套書。回到家後,我將裡面的書翻來覆去,總覺得內容乏味無趣。突然間,《魯賓遜漂流記》映入我的眼簾,好奇心隨之增高。因為從前有學過這本書的有關章節,但只是簡要的介紹,腦袋裡頭還有十萬個為什麼沒有解答。於是我迫不及待的開啟書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當我追蹤主人公的命運時,一顆心隨著他的冒險而澎湃起伏。對於魯賓遜,我是由衷的敬佩。一個人在荒無人煙的島上生活了28年,靠著雙手和智慧,種植糧食,戰勝疾病,勇救“星期五”,打敗造反的水手……

魯賓遜剛登上無人島時,心裡充滿了恐懼,但是他立刻冷靜下來,尋找解決的方法。他這種臨危不懼的精神多麼值得我們學習啊!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缺乏這中精神。在困難和危險面前,我們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斃,最終失敗。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像魯賓遜一樣,在困難面前冷靜地分析困難,尋找解決的方法,最終我們絕對能夠獲得勝利。

無人島上什麼都沒有,於是魯賓遜便靠著自己的智慧,用現有的材料製作了三個杯子,鍋等等。還找了一個山洞,佈置了一個舒適的“家”。他這種自立自強的精神,是多麼值得我們學習的啊!

書中有一個情節是這麼說的:日子一天天過去,突然,魯賓遜在無人島上發現了人的足跡,過了幾天又在樹林深處發現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訴自己要冷靜。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殺人,而且殺後將他們的肉吃掉,魯賓遜見此情景,他馬上隱蔽起來,並用智慧救了一個土著人的俘虜,魯賓遜收養了他並給他取名“星期五”。

看,魯賓遜多麼勇敢,一個人能否成功,並不取決於他的智商,而取決於他的心態。在困難面前,無非存在著三種人:懦弱,半途而廢,機智勇敢。我們應該做那一種?毫無疑問,定是第三種。在逆境裡,我們要做機智勇敢的人,敢於和困難拼搏,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魯賓遜漂流記》交給我許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後在它的陪伴下,我會向著人生終點努力拼搏。

【篇五: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在我寫這個題目時,我的心突然寒了幾下,並不是因為這題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愛的書—《第八號當鋪》。

這是本恐怖懸疑類小說,看到這本書也純粹是偶然。當時是一時興起地跑進書店,在推薦書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畫著一個妖嬈美麗的女人。感覺很不搭的兩個畫面重疊在一起,竟有說不出的韻味。我找了個角落,一個人靜靜地看著這本書。

書的內容很虛幻,卻又帶著許多事實,它講述著一些離奇的故事—在一條不知名的巷中,有著一間第八號當鋪,來這裡的人都帶著慾望。這件當鋪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闆可以滿足你的一切慾望,當年也必須付出相等的代價,代價可以使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靈魂,老闆會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價。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兩個故事:一個男人來到當鋪,為換取千萬錢財,他以自身的好運作為代價。不久後,失去好運的男人被車撞死。還有一個女人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她用兒子二十年的壽命換取自身永久的美麗。後來兒子自殺,女人也失去了美麗。

這些故事看似不切實際,去有著一定的真實性。它們都反映出人們特有的品質—貪婪、慾望。人們可以為達到目的而放棄美好的未來、有的更甚親人。現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此類事件。我曾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女人為了嫁入豪門,竟狠心將自己不滿一歲的孩子殘忍的殺死。那個女人沒有想過,她殘殺的是自己身上的肉。報上甚至還登出那個孩子屍體的照片,觸目驚心,慘不忍睹。

與網易一旦操縱思想,理智將不再發揮作用,我個人認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難,而是永無止境的慾望。慾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慾望太過明顯,有些人卻懂得隱藏慾望,或許這就是機智與魯莽之間最大的差別吧。

但丁說過:“永無止境的慾望是惡魔最好的糧食。”這也是《第八號當鋪》中的臺詞,那件當鋪的內側,收藏著無數人體器官和人的靈魂,那個老闆說,只要人類的慾望一天沒有消失,第八號當鋪就永遠存在。這是當然的,慾望永遠不可能消失,除非人類消失。

上古時期,在人類還沒有進化時,就已經有慾望了。那時的慾望很單純,只為了搶奪食物。或許他們不知道那就是慾望,或許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強者才能夠生存。誰都有慾望,卻又不懂慾望。

中世紀的歐洲國家,哪些皇權貴族為達到目的,可以違背道德,不擇手段。很多貴族都以殘殺平民為樂。有一位女伯爵。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鮮血沐浴,飲用。在當時,這些少女都是被殘忍的殺害,卻無人敢為她們平反,無數的少女因強大的慾望無辜死去。

現代人的慾望無非是為權、財。小偷便是慾望控制下的奴隸。他們可以為慾望去偷取錢財,來換取想要的東西,被慾望控制住的人,都會失去理智,為慾望付出一切代價,這一切是那麼荒唐,卻有那麼多人願意被操縱。

或許在未來,慾望會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復存在。一切都變得沒有人情味,變得只有冰冷。到時,或許法律也不再存在,殺人是理所當然的事,人類會慾望的武器毀滅世界。

《第八號當鋪》描述了種種慾望,為慾望可以付出一切代價,也正如那一句,“代價可以是身體的任何一部分,甚至……靈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愛的書—《第八號當鋪》所引發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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