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索亞歷險記論文作文範例

國一作文 全文約7007字

【篇一:矛盾的湯姆】

湯姆。索亞是一個頑童,他這個形象寫出了一個小男孩的天性,淘氣、愛玩、不喜歡上課等,他有時充滿正義感而有時卻非常害怕。湯姆。索亞的友情,不得不提到他的兩個好朋友喬與哈克,他們共同去當海盜,在海島上生活了好幾天,湯姆有時不去上學而去和哈克玩,湯姆就是一個孩子王,他“死”時,許多小朋友爭著要把最後見別他的“束耀”歸在自己的頭上。

湯姆。索亞的“愛情”,說到“愛情”其實不是什麼“愛”,只是雙方之間的崇拜罷了,他與他的“意中人”蓓婭之間幾經周折,在矛盾中還是蓓婭“勝利了”。他們之間的事充滿了孩子氣,如賭氣、耍賴等,體現出了他們只是一個小孩。

湯姆。索亞與小生靈之間發生了很多事,他用一隻鐵鉗蟲逗狗,還有惹得波莉姨媽用頂針打他的事件,給貓喂止痛水。作者馬克。吐溫描寫生靈很有一手,他用生動活波的筆法寫出了一個個小生靈與湯姆的接觸,如:湯姆在給喂止痛水時充滿孩子氣的表現,如貓的對話,說明馬克。吐溫成功的寫出了一個活靈活現的”湯姆”與活靈活現的小生靈。

主日學校,一個湯姆恨的牙根癢癢但卻深受瑪麗與錫德喜愛的地方,這是文中原話,湯姆是一個不喜歡受拘束管教的“頑童”,在主日學校嚴格的管理制度下,他肯定不會喜歡的。他討厭主日學校裡的東西,嚴格的老師,拘緊的服裝,要命的考試,總之,這裡的一切他都不喜歡,他本性就是討厭被管,但是要沒有主日學校,他就不可能認識蓓婭,要不是主日學校,他就不可能出人頭地,不可能“名揚天下”,不可能成為一個”孩子王”,所以主日學校雖然湯姆自己非常討厭但卻對他影響頗深。

波莉姨媽對湯姆的愛體現在許多地方。雖然波莉姨媽總是打湯姆,他卻很愛她。湯姆當海盜時所有人以為他死了,波莉姨媽當時“哭得像淚人似的”,並說了不喜歡湯姆的錫德一頓,我看出了波莉姨媽雖然打他,但心裡還是愛湯姆的,甚至多於愛錫德。湯姆對姨媽是敬愛與敬畏,他在頑皮時害怕姨媽,在出走時害怕姨媽,在出走時第一個想念的就是姨媽,所以是敬愛與敬畏。

【篇二:馬克吐溫與湯姆索亞】

有人說《湯姆索亞歷險記》是馬克。吐溫的自傳體小說。看完《湯姆索亞歷險記》,我又從網上找了一些關於馬克吐溫的介紹,所以我認為這種說法是有根據的。

首先,馬克吐溫,他是美國著名作家和演說家,真實姓名是薩繆爾兰亨克萊門。而他的筆名的意思原是密西西比河水手使用的表示在航道上所測水的深度的術語。他家境貧寒,12歲喪父。而文中的湯姆。索亞是小時候父母去世,不得已寄託在姨媽家。但不同的是馬克。吐溫是不得已才輟學的,但湯姆。索亞是不喜歡上學。

第二,馬克吐溫很聰明機智,因為,有一次馬克。吐溫應邀赴宴。席間,他對一位貴婦說:“夫人,你太美麗了!”不料那婦人卻說:“先生,可是遺憾得很,我不能用同樣的話回答你。”頭腦靈敏,言辭犀利的馬克。吐溫笑著回答:“那沒關係,你也可以像我一樣說假話。”文中的湯姆。索亞也是同樣的機智,聰明,頑皮。有一章,波莉姨媽要求湯姆去刷柵欄,但是湯姆卻對別人說這項工作多麼好,結果所有人就相信了湯姆,用自己的一件物品交換了,刷柵欄,使湯姆快速的幹完了活,並且還有效率。

第三,文中湯姆與哈克一起去冒險的山洞,在現實生活中,也有那個山洞。那個山洞就叫馬克吐溫洞穴,它被發現於1820年,洞內曲徑通幽,深不可測,猶如迷宮,到處都是岔路口。與小說中的山洞,基本符合,就像一個迷宮,連湯姆與蓓姬也差點迷路在內了。

第四,馬克吐溫生活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漢尼伯小鎮,它離河不遠,所以馬克。吐溫做過水兵。而湯姆家也離河和樹林都不遠,所以湯姆還離家出走,做過海盜。

第五,這本書是馬克吐溫獻給他的妻子的,他和他的妻子,歐麗維亞也是在與朋友的見面時遇見了歐利維亞,並且一見鍾情。和小說中湯姆遇見蓓姬。撒切爾,就一見鍾情了。

第六,馬克吐溫笑談生死,某一個“愚人節”,有人為了戲弄馬克。吐溫。在紐約的一家報紙上報道說他死了。結果,馬克吐溫的親戚朋友從全國各地紛紛趕來弔喪。當他們來到馬克。吐溫家的時候,只見馬克。吐溫正坐在桌前寫作。親戚朋友們先是一驚,接著都齊聲譴責那家造謠的報紙。馬克。吐溫毫無怒色,幽默地說:“報道我死是千真萬確的,不過把日斯提前了一些。”而,在《湯姆。索亞歷險記》裡,湯姆離家出走,最後全村的人們都為三個孩子舉辦葬禮,但是他們卻在葬禮舉行時活生生的回來了。

綜合這六點,我覺得,也可以把《湯姆。索亞歷險記》當成馬克。吐溫的自傳體小說。但畢竟《湯姆索亞歷險記》是一本小說,它並不是馬克吐溫的真實自傳,所以,《湯姆。索亞歷險記》只是馬克吐溫的自傳體,而不是自傳。

【篇三:湯姆索亞的“快樂”與“煩惱”作文】

《湯姆索亞歷險記》的作者是馬克吐溫。作為十九世紀的美國文學大師,他出生於美國密蘇里州佛羅里達的一個地方法官家庭。此書的寫作時間是在南北戰爭之後的美國,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矛盾日益尖銳。作者在寫此書時已經深深感到美國社會現實的可悲,所以把筆轉向童年時代,用快樂的童年時代與宗教、信仰做對比,突出了當時社會的黑暗。

文中多次提到了《聖經》、禱告、上帝等詞語,這也就多次暗示了在當時那個年代,宗教對當時人們的意義:就是神,就是萬能的,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要禱告,在黑色星期五不能做任何事情等,都是人們對宗教的一種迷信。我摘抄了書中的幾個句子來突出這個觀點:

1、他想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如果有一個人能讓這些死去的孩子死而復生,迴歸親人懷抱的話,那麼這個人一定是上帝了。他又一次見證了上帝的偉大和仁慈,在內心中不住的感謝上帝。

分析:從這個情節中,人們一定會聯想到上帝,可實際上他們並沒有死,只是回來給大家一個驚喜罷了。從這一段話也就能感到了當時人們的宗教信仰。

這本書中也多次提到了一個場所—學校。作為一名學生,這應該是一個多麼嚮往的場所,今天的我們,在學校裡,可以和同學嬉戲,和老師學習知識,學校的生活是多麼的豐富多彩。而在馬克。吐溫筆下的學校卻是無聊透頂的,在上課時,湯姆居然會去玩蝨子,會發呆,會走神……而在湯姆看來,他很討厭上學,而相比上學,他更喜歡冒險。下面我摘抄了文中的一段句子:

2、他突然想起他要是病了就好了,那樣就可以呆在家裡,不用去上學。這似乎有可能。他把自己全身五臟六腑都琢磨了一遍,找不到什麼毛病,又檢查了一遍。

分析:湯姆對上學已經到了非常厭煩的程度,甚至在自己的身上找毛病,寧願生病都不願意去上學,這也寫出了學校的課程是多麼的無聊。

本書中寫了很多湯姆冒險的經歷,如墓地探險、做小海盜、尋找寶藏、迷入山洞……這些都是湯姆喜歡的,深度刻畫出了湯姆的很多性格—調皮、聰明、勇敢、敢於冒險……一個非常可愛的男孩的形象在馬克。吐溫的筆下生動的描繪出來。

這本書從小孩子的視角、心理進行描寫,表面寫出了湯姆豐富多彩的生活,寫出了他的“快樂”與“煩惱”。而更深層要表達的含義是對小男孩嚮往的自由美好生活,與當時社會的呆板、信仰進行了入木三分的對比,表達了作者對當時社會的不滿,同時諷刺批判了當時兒童教育的清規戒律以及種種庸俗不堪的社會風氣。

【篇四:論人性的“善”與“惡”】

前言

在人類社會中,即有善良的人,又有醜惡的人。那麼人性究竟是善還是惡呢?儒學家認為:“人之初,性本善。”基督教認為:“人性本惡,人生而有原罪。”讀了《湯姆索亞歷險記》這本書,使我對於人性有了一些思考與認知。

二、善良的湯姆索亞

作為本書的主人公,湯姆是一個天真活潑、淘氣頑皮、善良機智、正義勇敢的美國少年。儘管他經常逃學、打架、惹人生氣,但他所受到來自姨媽的教導和朋友們的影響,本質上是一個善良的。在書中第十一章提到:湯姆因為發過誓所以不敢把殺人的事實說出來,使得他的良心一直受到自己行為的譴責;這對於湯姆來說是非常難過的。書中描寫到:“每隔一兩天,湯姆總要得個機會,到那小小的裝了鐵柵的監牢窗戶底下,偷偷遞些他能弄到手的小東西給那‘殺人犯}人。”書中是這樣描寫喬的:“印第安人喬一躍而起,眼裡閃著怒火,一把操起波特的刀,像貓似的弓著腰,一圈一圈地圍著那兩個扭打的人轉,尋找著下刀的機會。……那混血兒瞅準時機,將整把刀扎進了那年輕人的胸膛。大夫搖搖晃晃倒下去,一部分身體壓在波特身上,血澆了波特一身。這時,雲彩遮住了這幕恐怖的景象。……他搜刮了屍體上的東西,然後把那把殺人的刀塞在波特張開的右手上。”喬陰險狡詐、心狠手辣的特點在這一段文字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分析與結論

書中的湯姆和喬生活在同樣的時代和環境中,卻有著巨大的不同。我認為,人性的本身並沒有善與惡,只是每一個人在後天的家庭、社會、教育、歷史背景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下,對於善惡有了不同的認知,而持有了不同的善與惡的觀念,從而形成了善良和醜惡的不同人性。我們生活的在現代法制社會裡,從小所受的教育使我們能夠清晰地分辨是非,“做一個寬容善良的人”是我們每一個人最基本的品德標準。

【篇五:湯姆的童年生活】

我認為湯姆的童年生活是開心多彩、有趣、自由和少有的。

首先我們要先回憶一下湯姆的童年生活;湯姆耍鬥,東躲西藏;無奈刷牆,戰績輝煌;打仗戀愛忙得不亦樂乎;主日學校,風頭出盡;禮拜添花樣,大鉗蟲戲小狗;湯姆見貝基,耳痛心歡喜;扁蝨之爭,貝基傷心,勇當海盜,預演綠林;波特有口難辯,湯姆良心受譴;“海盜們”野外逍遙;巢穴追蹤,湯姆發現新線索;受人尊敬的哈克與“海盜”為伍。

開始時湯姆的生活可以說是平常的,做著同齡人一樣都做過的事,十分淘氣。但在淘氣的同時,他也只是一個孩子。因為在第一章中錫得這個村裡的模範兒童在湯姆說顏色問題謊,姨媽找不出破綻時,他說出了湯姆衣領上縫的線的顏色問題。姨媽剛要教訓湯姆,但湯姆卻逃了出去。剛出去時還想著報復錫得,心裡是充滿不滿的,但是沒兩分鐘功夫他就把一切全忘了。開始吹了一種罕見的口號。這會兒他歡快的吹口哨,心中充滿感激,而且還勤於苦練後很快找到了竅門。這說明他還是很聰明的。這個通過抓“每兩分鐘功夫、一切、忘了、充滿感激、勤心苦練、很快。”這段話說明湯姆十分容易快樂的,快樂的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樂觀的,除了一些實在對他打擊太大的事。

在第二章,姨媽罰湯姆刷牆,湯姆見有人來了,就用藝術家的眼光打量自己最後的幾刷子。”別來這個了,你不是想裝著喜歡幹這活吧?”刷子繼續滑來滑去。“喜歡幹?我不明白為什麼我該喜歡幹。難道一個孩子天天有機會刷籬笆?”這不能不叫人另眼相看了。本嚼蘋果的嘴不動了。通過這段語言、動作描寫和“不能不、不動了、藝術家的眼光、打量、另眼相看。”我發現湯姆是個聰明的孩子。因為他可以把一個很無聊的活在別人嘲笑他時變成一個有趣並且獨一無二的。可以把別人的眼球牢牢的抓住。本就是被吸引的連美味的蘋果都不接著嚼了,所以他是個聰明的孩子。

就在這眼瞅著沒有希望的檔口,湯姆索亞走上前去拿出九張黃票,九張紅票,還有十張藍票,要求得到一本《聖經》。這真是晴天一聲霹靂。再過上十年,華爾斯先生也不會指望這個主3兒會提出這個申請。這一切都沒有說的—眼前擺著那些票證,一張張貨真價實,分毫不差。湯姆因而被提升到同法官以及其他那些顯要平起平坐的地位。男孩們個個妒火中燒—其中最痛苦的是那些拿票子和湯姆做交易的人,他們因此幫了他大忙,讓他出盡了這可惡的風頭,如今明白過來卻以悔之晚矣。通過這段描寫和“平齊平坐、一聲霹靂、妒火中燒、悔之晚矣。”我感受到了湯姆十分聰明,而且十分會利用資源,知道用什麼樣的辦法去和他人做交易。他先是用刷籬笆換來的東西和他人換票,這些票到了湯姆手裡。和湯姆做交易的人卻還在開心地為自己用一張票換來的寶貝而開心,不知道湯姆要幹什麼。到最後湯姆攢夠了票得到了一本《聖經》、巨大的轟動、得到大人物女兒的敬佩時,他們才知道了自己受騙了。到那時候才知道妒火中燒,可見湯姆有多聰明。

從以上幾個事例中不難看出湯姆的童年是開心、多彩和有趣的。

湯姆溜到門邊,開始輕輕地抬起門栓,然後輕輕一推,門便開了一道縫,他接著輕輕地往裡推,每逢門出了點聲響,他都嚇得哆嗦一下,知道他感覺大概可以爬著將身體擠進去為止。他首先探進腦袋去,然後開始小心翼翼地往裡爬。湯姆剛好及時鑽進床底下,他躺著吁了一口氣,然後爬到一個幾乎能碰到姨媽腳的地方。“可我以前就說過,’包莉姨媽說,”我說過,他其實不算壞—只是喜歡搞惡作劇。你們知道就是比較冒失,有點胡來。他就跟匹小馬駒子一樣,不該責怪。他從來沒使過壞。而且,他還是個少見的好心腸孩子。”—她哭起來。這會兒,湯姆自個兒也抽噎起來。—一多半是可憐他自個,而不是別人,通過這段語言描寫我感受到了湯姆非常愛姨媽,姨媽也十分愛他。和“小心翼翼、少見、好心腸、抽噎。”我還感受到了湯姆非常想給自己的姨媽一個驚喜。

這時一大群的男女孩子—湯姆和喬當初的玩伴們過來了,站住腳,隔著板條柵欄往裡看,用尊敬的語氣談最後一次見湯姆時他在幹什麼,喬又說了些什麼無關緊要的話。通過這段場景描寫和“尊敬、一大群。”我感受的了湯姆在孩子們中的威望很高。要不大家不會用尊敬的語氣談最後一次見湯姆時他在做什麼。

教堂裡的人聽牧師講一個個催人淚下的故事,越來越動情,到後來大家都管不住自己,乾脆和哭哭啼啼的悼亡人哭聲一片,形成了痛苦的烏咽的大合唱。最後連牧師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站在講壇的後面哭了起來。

誰也沒留神邊廂那兒有一陣細碎的聲響,一雙又一雙的眼睛跟著牧師的視線望去,然後整個教堂的人幾乎不約而同一起站起來,瞪大眼睛跟著牧師的視線望著三個死去的孩子從中間過道一路超前走來。通過這段場景描寫和“哭成一片。”我感受到了湯姆的名聲很大,而且他可以自己參加自己的葬禮,這十分少有。

從以上的例子來看,我認為湯姆的童年是快樂、平常、多彩、自由和少有的。

【篇六:馬克吐溫=湯姆索亞?】

有人說,《湯姆索亞歷險記》是馬克吐溫的自傳體小說。我認為這是正確的,結合一些資料,就更加證實了這一點。

馬克吐溫年僅12歲時,父親就去世了,他只好停學,到外面打工。他也換了不少工作,比如領航員,礦工等等。小小年紀便出門工作,有時也會淘氣頑皮,處處顯露一股孩子氣。雖然家境貧寒,但他從未放棄對美好與幸福生活的渴望。隨著馬克吐溫漸漸成熟,他開始寫一些小作品,也正式開始了自己的寫作生涯。早在1839年時,馬克吐溫一家就遷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港市,也就是這個地方,讓馬克吐溫得到了成長,寫出來幾部著作,最終獲得了成功。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馬克吐溫的著作之一,因為他把很多自己童年發生過的事編入書中,所以大多數人認為這本書是馬克吐溫的自傳體小說。在馬克吐溫的真實生活和《湯姆索亞歷險記》的對比中,用石灰水刷木板牆的故事最為著名。馬克吐溫小時候喜歡釣魚和游泳。一天,他與夥伴們逃學玩耍,回家後,被母親懲罰刷一面約有30碼長,比他頭頂還高的牆。馬克吐溫當然不情願,所以當有人來詢問時,他便用花言巧語把刷牆說成是一項神聖的任務。於是有很多人都想來一試身手,甚至用心愛的小物件來換取刷牆的機會。就這樣,一個上午,圍牆被刷了三道石灰水,馬克吐溫也獲得了很多寶貝。從這些可以看出馬克吐溫童年真是個淘氣、聰明又有主意的孩子。

在書中,作者這樣寫到:湯姆出現在人行道上,他環顧柵欄,所有的快樂,立刻煙消雲散。柵欄可是三十碼長,九英尺高啊!湯姆開始刷牆,漫不經心地說:“這也許是幹活,也許不是。我只知道這對湯姆索亞來說倒是很得勁。”“哦,得了吧。”本走了過來,“難道你喜歡幹這事?”“喜歡幹?哎,我真搞不懂為什麼我要不喜歡幹,哪個男孩子能天天有機會刷牆?”“能否讓我也來試試?”“不行。”“我只刷一點兒。”“算了吧,我怕……”“我把蘋果給你!”湯姆把刷子讓給本,臉上不情願,心裡卻美滋滋的。每過一會兒,就有些男孩子從這兒經過,起初都想來開開玩笑,結果都被留下來刷牆。就這樣,下午快過了一半的時候,早上還是貧困潦倒的湯姆一下子變成腰間鼓鼓的闊佬了。要不是石灰水用光的話,村裡的每個孩子都會掏空腰包破產的。

這兩個小故事雖然在人物和一些小地方上略有差異,但整個故事的基本情節卻是一樣的。這說明了《湯姆索亞歷險記》中有些故事是作者親身經歷過的。在故事前的“序”中,作者這樣寫道:這本小說裡的故事確曾發生過。其中,有一兩件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另外一些都是我少年時的同學們的。

通過以上敘述,完全可以證明,《湯姆索亞歷險記》正式馬克吐溫的自傳體小說。結合整本書來看,它既有兒童的天真淘氣,又有一個男孩兒逐漸成熟的過程,所以他可以吸引不同年齡段的讀者。我個人也非常喜歡這本書。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