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俗一個定義作文範例

國一作文 全文約952字

“嘿!你俗不俗啊!用手機用個三星,屏還這麼小!”孫朝我笑道。

“啊?”是十分不解,“三星不是手機行業巨頭嗎?”

“哎,咱都用蘋果啦,”孫一臉嫌棄地朝我一擺手,“對你這種……講好聽點俗世奇人,真無語。”

俗?我哪兒俗?不說我舉止談吐言行文雅,好歹也不“俗”啊!

一段時間後,我才明白了不跟“潮”叫“俗”。同學們天南地北地用網路語言聊天我聽得雲裡霧裡。他們經常講自己“不俗”。不俗的意思,不是雅嗎?可是,我不覺得他們雅。

在我腦海裡,俗有一個全新的定義,這個字可以恰當地用在一類人身上,號稱中華第57族的“低頭族”。地鐵,公交、火車上低頭看手機的人佔了很大的比例,甚至在出租車裡,騎車時,很多人的手指都是在手機螢幕上滑動的。我覺得這些人才是所謂的“俗世奇人”。一個小小的,薄薄的,可以握在手裡的一個小“盒子”竟然可以把幾億人的目光長時間聚焦在它身上。有資料顯示,僅在美國平均每人每天低頭看手機的時間说來真的不可思議长達7個小時!有一句話說得真好: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我在看著你,你卻在看著手機。

每天我都能看見那些離世界“遙遠”的人,更令人無法相信的是课堂上也有!不僅是在上作文課時的同桌,平常學校裡也有!我的小學同桌,支某某,控制著我們班裡的一個大集團:“支乎反師部隊”。我們班在五樓,辦公室卻在一樓,支在每層樓每個樓梯口設定“便衣警察”,只要老師往班級方向走,他們發現了,立即會喊:“X老師好!”上一層的同學聽見了,立即回去向支報信。支幹嘛呢?他趁老師不在時,玩手機呢!班裡大多人都是他的眼線,我因為被稱為“俗人”沒被錄用。直到有一天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向班主任彙報了這件事,班主任聽了很氣憤,按照我的主意,讓英語、數學老師找藉口把支的眼線全調到了辦公室,出其不意來到班裡,看支正低頭盯著手機,逮了個正著。看見我之後輕蔑地說:“吾豈能與俗人一般見識耶?”我眉頭一挑:“你花那麼多錢僱眼線就是為了玩幾分鐘手機,你不更俗嗎?”

潮者與低頭族謂不潮,不低頭者俗,疏不知其更俗耶!

再遇到低頭族,我只會默笑:“吾豈能與俗人一般見識耶?”

垂直雙眼盯愛鳳“ipone”,抬頭眼迷視線空。

踏入網路近自然,這樣為人才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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