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娘讀後感相關作文20篇

瘋娘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567字

愛是感人的,文中的瘋娘更加動人!《瘋娘》這篇文章使我不能靜下心來告訴你她的偉大。

這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23年前,一位逢頭垢面的女子為了孩子而喪失性命。當我看到“娘靜靜地躺在谷底,周邊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裡還緊緊拽著一個,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沉重的黑色的”時,我的眼淚不知不覺地流了下來,“我”的娘為了給孩子摘好吃的鮮桃而喪失自己的生命。母愛讓我感動,她不畏艱難地為子女付出;她不畏生死地為子女付出。

這個故事讓我想到了自己的媽媽,她忍著痛生下了可愛的女兒和兒子。她不怕艱辛地為我們賺錢,她不畏煩躁、困難而教導我們。讓我們擁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在我記憶中,有一次,一隻野狗向我跑來,媽媽看到便快速地向我跑來抱著我向車內奔去,那急促的呼吸聲讓我感到母親對我的關心與保護。跑到車內,她已氣喘吁吁,接著立即轉過頭著急地問我有沒有受傷,在媽媽的保護下我毫髮無損,只見媽媽身上傷痕累累,臉上直冒汗。看到這一幕,淚水模糊了我的眼眶。

我想天下沒有什麼事物能抗拒愛的力量,不管是傷痕累累還是走入絕境,也不能推翻這種力量。

讀了這篇文章,讓我懂得世界上最偉大的是愛。它比山還高,比海還深,用金錢也不能買來。啊,我希望社會上的人們都能珍惜這份愛,我會幫助父母,讓他們不要擔心我。我要讓這份愛更加美好!

我的瘋娘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787字

“娘靜靜地躺在谷底,周邊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裡還緊緊攥著一個,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瘋娘,死了!為了給兒子摘他愛吃的野桃,跌落山谷,摔死了!

合上書本,我的眼淚,潸然而下。

她只是一個四處流浪的瘋子,一個連豬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瘋子。從生下兒子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只是個瘋子了,她還是一個母親,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親。她蓬頭垢面,神志不清,卻滿懷舐犢之情,看著襁褓中的奶娃,她痴傻的眼神充滿了母性的柔情。被婆婆趕走時,她乞求婆婆讓她抱抱孩子的卑微,抱著孩子時的戀戀不捨,無不充滿了母愛。她是一個瘋子,一個不知廉恥,當眾大小便的瘋子。當有人欺負自己兒子的時候,她卻不顧一切的去保護他,從不計後果。她是一個瘋子,連自己都照顧不過來,卻把兒子的事情都看成是大事,甚至為了兒子的一句“好吃!”而搭上了性命。是什麼給了一個瘋子如此大的力量?是愛,是一個母親對兒子深深的愛!

那一刻,我讀懂了母愛!

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最無私的愛。我想到了我的母親,我的母親慈祥、和善,任勞任怨,無微不至地照顧我。我的每一件事,母親都把它當做大事來做。然而有時候我卻不理解她。我忽略了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一日三餐,平日裡的嘮叨,傷心時的安慰,生病時的守護,失意時的鼓勵,疲憊時悄悄捧上的一杯牛奶……時時處處都是母親滿滿的愛。而我卻沒有珍惜,討厭母親的嘮叨,甚至和她鬧彆扭,耍性子,從來不去試著理解母親。然而今天,讀了《我的瘋娘》之後,我深深地理解了母親。

可憐天下父母心!此時,我深深地被瘋娘感動了,為了天底下最純潔最偉大的母愛而感動。父母之恩,是我們永生難報的。願我們這些做兒女的,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學會感恩,不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時而後悔莫及。

《拇指姑娘》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517字

曾經有人說過:書是知識的源泉。是啊,一般好書,就會使我們受益匪淺。在這個假期中,我懷著愉快的心情看了《格林童話》這本書,其中《拇指姑娘》這本故事,給我了很大的啟發,至今使我難以忘懷。

從前,有個女人,她很想要一個小孩子。於是她就請巫婆幫忙。巫婆給她一粒種子,叫她種下,不久就可以滿足願望。

女人回到家裡,種下那粒種子,又澆了水。過了幾天,花兒開放了,花蕊又有一個拇指差不多大的姑娘。

一天夜裡,一隻癩蛤蟆從窗外跳了進來,背起拇指姑娘跳到花園裡。

花園裡有一條小溪,癩蛤蟆就和它的兒子住在小溪邊上。癩蛤蟆和小癩蛤蟆把拇指姑娘放到荷葉上。小雨聽到哭聲,就齊心協力咬斷了葉梗。大荷葉飄走了。

這時金龜子抓住個指頭姑娘的細腰,飛到森林裡去了,所有的金龜子小姐都說指頭姑娘是醜八怪,金龜子把它放在菊花上,不要理她。

冬天到了,指頭姑娘餓極了,向田鼠討吃的,田鼠收留了她。

一天,鼴鼠到田鼠家做客,要和拇指姑娘結婚,他請拇指到他地道里散步。

地道里有一隻凍死的燕子,拇指姑娘救活了他。

拇指姑娘不想嫁給鼴鼠,燕子和拇指姑娘一起走了。

從這個故事裡,我們可以明白:心存善心。樂於助人的人,終究會得到被人的幫助。此外,生活還要再勇敢的追求中才能得到!

《賣火柴的小姑娘》讀後感 篇4

國小四年級作文 ,583字

我讀完了一本《安徒生童話》,裡面的故事有《野天鵝》、《夜鶯》、《海的女兒》、《賣火柴的小姑娘》,尤其我最喜歡看《賣火柴的小姑娘》。

當我讀到小女孩幾次划著火柴取暖,幻想美好生活這一段時,心裡就為她的悲慘命運感到難過。當富人們全家團聚、歡慶聖誕的時候,賣火柴的小女孩卻冒著刺骨的寒風,在清冷的街頭流浪,她的美好生活只能從小火柴那微弱的光芒中來。小女孩在微弱的火柴光中看見的是暖烘烘的火爐,香噴噴的燒鵝,美麗的聖誕樹,還有疼她愛她的奶奶,她多麼嚮往這一切啊!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這個開闊的世界,但是卻能溫暖一個小女孩的夢想。在小女孩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飢餓,在她的眼前是一個五彩繽紛的世界。

比起那個小女孩,我是多麼幸福。從小到大,我都吃得飽穿得暖,在家裡有爸爸媽媽疼愛我,在學校有老師同學關心我。啊!世界太不公平了,一個可憐的小女孩,你應該有快樂的童年。應該去上學,穿上一件粉紅色的羽絨服,一條黃的棉褲,一雙雪白的棉鞋,而你沒有,你是既寒冷又飢餓,沒有一個人可憐你來買了這些火柴,你就可以回家去過聖誕夜,但是你的這點願望沒有實現。

想想我們過除夕夜時,餐桌上有豐盛的菜餚,大門上貼著春聯,大人還會給壓歲錢,天空上不時閃著絢麗的禮花,各種活動豐富多彩。

啊!我們真幸福,有大人們的疼愛、老師的教導、同學間的友愛,讓我們珍惜身邊的愛,做一個幸福的孩子。

《灰姑娘》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483字

今天,媽媽讓我讀了一篇非常感人的童話故事—《灰姑娘》。

從前,有一個女孩兒,她心地善良、美麗。可是她的媽媽不幸過早的去世了。她的父親就又取了一個已經有兩個女兒的婦女做她的後媽。這個後媽對她很不好,每天叫她去廚房幹活,從此,她總是滿身灰塵,後孃和兩個姐姐都非常討厭她,就叫她“灰姑娘”。我想:灰姑娘的後孃和兩個姐姐真是太可惡了,不是自己的親女兒、親妹妹,就這樣對待她嗎?她的爸爸媽媽都死了,應該更疼愛她才是呀!

後來,有一次,皇宮裡舉行盛大的舞會,要選最美麗的姑娘做王子的妻子,灰姑娘的兩個姐姐都要參加。灰姑娘知道後,也非常想去參加舞會,可她沒有漂亮的禮服。在一位仙女的幫助下,灰姑娘終於參加了舞會,並且和王子相愛了。很晚了灰姑娘該回家了,王子捨不得她回家,可能因為跑的太快,灰姑娘跑丟了一隻金舞鞋。王子撿到了那隻金舞鞋,就到處尋找能穿上這隻金舞鞋的姑娘。灰姑娘穿上金舞鞋最合適,王子認出了她說:你就是我要找的新娘!王子帶著他心愛的新娘回到王宮裡。

看了這個故事之後,我懂得了:即使身處困境也不要灰心絕望,決不能放棄對美好生活的追求,要相信幸福一定會來到。

萵苣姑娘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594字

我很喜歡格林童話,這是一本內容很豐富的書,但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是萵苣女孩。

從前有一對恩愛的夫妻,結婚多年卻一直沒有孩子,在他們家的後窗對面。有一個屬於巫婆的花園,一天妻子看到花園裡長著嫩綠的萵苣,非常想吃,但卻無法吃到,因而像生了大病一般,憔悴不堪,她甚至告訴丈夫,要是吃不到萵苣,她就會死掉,深愛她的丈夫只好在黃昏時偷偷的潛入花園,拔了幾顆萵苣回來,妻子吃下之後,身體就好轉了。

然而,過了一天,妻子又迫切的想吃萵苣了,為了心愛的妻子,丈夫只好再次去偷萵苣,結果被巫婆逮了個正著。“你就可憐可憐我吧。我也不想做賊的,只是我的妻子太想吃萵苣了,如果吃不到的話,他會死掉的,丈夫哀求道”。巫婆答應了,但是他們生下來的孩子必須送給巫婆。巫婆還答應要像對待親生女兒一樣對待他。

幾年以後,妻子生下了一個女兒,巫婆立刻過來抱走了孩子,並給他取名叫萵苣,幾年以後,萵苣長大了。女巫就把她關在了沒有門的高樓裡,每天只要女巫在樓下喊一聲萵苣,萵苣就會把頭髮放下來,女巫就順著頭髮爬上來。有一天,一位王子經過,聽到了萵苣的歌聲,就學著巫婆,在樓下叫了一聲萵苣,萵苣就把頭髮放了下來,王子爬了上去,救了萵苣,從此以後,萵苣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這個故事讓我瞭解到了人性有美的一面,也有醜陋的一面。我願每個人都成為善良的人。讓我們的世界充滿愛,那樣我們的明天才會更加的美好。

修鞋姑娘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657字

今天,我讀了《修鞋姑娘》這篇課文。它讓我懂得了人世間最高的美德——“真誠。”

課文主要講述了一個外地的修鞋姑娘,不僅僅給作者補了鞋,還為作者做了一系列的工作,鞝線、釘鞋等。作者起先認為姑娘為他做了一系列的“售後服務”是為了多要錢,我也認為是這樣,因為在那時,做做顧客不需要的工作,總是為了多向顧客要錢。可我讀到後面的時候,我的臉紅了,心也“砰!砰”的直跳。姑娘只要六角錢。我震驚了,作者也震驚了。可是當作者的手伸向那空空如也的衣袋時,我又緊張了,修鞋姑娘會提出怎樣無理的要求呢?

作者找遍了口袋,只找到三角錢。他怕姑娘生氣,一嚷叫,無數的白眼就會向他射來。他急忙摘下手錶要做抵押,可是姑娘卻友好地說:“你不怕我跑了嗎?”“可是我沒帶夠錢啊!”“是的,不過表不用摘,三角錢也不用送來,明天,你也不用還錢來。再說了市裡這麼大,你上哪兒去找呀?”姑娘這天真,樸實,純潔的話語,徹底的淨化了我的心靈。

現在的人們不也很講信用嗎?路邊的水果攤,付了錢即可拿走一籃水果;無人看守的小賣店,在商品上標價,顧客會自主地往錢箱裡放錢,沒人偷盜……許多人就像修鞋姑娘一樣,誠實守信,這是一個多麼文明的社會呀!因為真誠人世才會有愛;因為真誠人生才會擁有純潔的心靈;因為真誠,人們才會創造美好幸福的文明家園。建立文明家園,真誠你、我、他。

修鞋姑娘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524字

當我開啟課本,學到這篇課文時,內心更多的是觸動。

單純的修鞋姑娘深深地打動了我,同時我也感嘆,這樣的人在如今的社會上不多了。人們只知道想盡辦法賺錢,誰管它質量好不好,是不是實用,他在乎的只是賣出去然後得到的那幾張紙。可修鞋姑娘不,在她身上你能看見如今人們丟失的一種美德——真誠。是的,真誠,她在酷暑嚴寒中為人們一針一線的縫補破舊的鞋子,盡心盡力、一絲不苟,卻只要幾角錢。俗話說得好:“一分錢難倒英雄漢。”作者現在就是這樣,翻遍口袋,卻只找到一毛錢。作者的窘迫更加體現了修鞋姑娘的善良。“我不要錢,更何況你已經給了我別的。”“別的?我給了你什麼?”“誠實和信任啊!”就是這樣的一個單純的姑娘,帶給我心中莫大的觸動。她以為是別人給了她信任,卻不知是她帶給了別人美好。我想,許多人一定和我一樣,對這個可愛的修鞋姑娘產生了濃濃的敬佩之情。她長相不清秀,學歷也不高,出身也不高貴,但她有一顆善良美好的心。她善良、誠實、真誠,讓我深深地被觸動。

如果有一天我們能相遇,我一定會告訴她:“你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人!”

修鞋姑娘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485字

一個修鞋姑娘,一個鞋破了的人,因為一次修鞋,構成了一座誠實與信任的橋樑。

雖然欠錢心裡不好受,但是我卻收穫了誠實與信任。“你是汗腳,線是爛斷的”,一句句話在腦海裡迴盪。“她拿起修好的鞋,拽拽後給我看”,一幕幕不能忘卻。然而,我最永不忘懷的,還是那段心中的波折……

她又要拿起我的另一隻鞋,我抬起腳,叫她看那隻沒壞,她卻對我說:“你是汗腳,線是爛斷的,就算沒壞,也穿不了幾天。”說著,拿起我的鞋鞝起來。我不但沒有感激這位姑娘,心裡居然還以為她是為了多要錢。鞋鞝好了,我發現錢沒帶夠,修鞋姑娘卻嫣然一笑說:“沒關係,那幾毛錢不要了。”

這篇文章不僅讚揚了修鞋姑娘美好、善良、誠實的心靈,也表達了人與人之間互相信任的高尚情感。一件小事,卻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如果人們都相互猜疑的話,那麼就會誤解許多事;如果人們都相互信任並寬容對方,那我們的世界該多麼美好啊!

所以,人們,讓信任、寬容之橋橫跨在我們中間,永遠不摧毀它,讓它在我們的心靈之間永生!

修鞋姑娘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427字

誠實和信任比金錢更重要,這是人人皆知、家喻戶曉的一句話。有的人認為誠實不重要,寧願用誠實換來十幾元錢。有的人認為誠實十分容易做,可越簡單的事,它就越難。

那時大約七八十年代,當時的物價十分低,一塊糖也就幾分錢。幾百元對老百姓來說,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了。在這樣貧窮的情況下,有位外地姑娘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打工。他開始修鞋,一天幾個顧客對他來說已經是常態。這時來了個人,他要修鞋,在多次熱心幫助下,他總是認為修鞋姑娘是個騙子,最後他發現,她是個好人,鞋修好後修鞋姑娘只要了三毛錢,可是這顧客沒有帶錢,只好向修鞋姑娘說明原因。修鞋姑娘卻笑著說:"你給了我誠實和信任,它比什麼都重要。"

修鞋姑娘這麼樂觀,我也想到我身邊的事:小時候是愛吃糖,一但有機會就偷糖吃,無論媽媽藏的有多麼深,我也會它他找出來,但自己的心卻一直責怪自己,最後哭著向媽媽道歉。

真誠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橋樑,如果缺乏真誠,良心也會和自己過不去,以誠相待,方能收穫真誠。

最離奇的小姑娘讀後感 篇11

讀後感 ,644字

《最離奇的小姑娘》是辮子姐姐鬱雨君的作品。看完後,我覺得李院生動地展現在我的眼前。

文中最吸引人的就是李院這個小姑娘。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李誤誤以為自己不是爸爸媽媽的親生孩子,她沒有自怨自艾,而是儘自己所能,幫助天才哥哥李碩打掃衛生,送神童弟弟李博上學並照顧他。她自以為是最底層的煤灰姑娘,任勞任怨地為家人做事,希望家人能夠離不開自己。後來她才知道,自己是爸爸媽媽的親生女兒,只不過是試管嬰兒,而他的天才哥哥是領養的孩子,神童弟弟是媽媽自己孕育的孩子,三個擁有不同生命來歷的孩子,組成一個多元獨特的家庭。在裡院的鼓勵下,宅神哥哥走出家門,跟他一起去幫助神童弟弟,獲得全班同學的簽名。最終他通過自己的努力,擁有了宅神哥哥和神童弟弟的愛。

文中的李院是那麼真實。儘管她不夠完美,膽小、羞怯,學習成績不算優秀,甚至稍稍有點笨,但是她善良、能幹,在誤以為自己不是爸爸媽媽的親生孩子後,她沒有任何抱怨,而是希望通過自己的付出,自己的努力,讓現在的家人感到離不開自己。她會炒菜,味道鮮美;會做家務,有求必應;照顧弟弟,細心有條理,寧願做一個比灰姑娘還慘的小女僕,做弟弟的“嬸嬸”。

跟她相比,我覺得生活中有的人是那麼醜陋。他們飯來張口,衣來伸手,跟家人頂嘴,認為爸爸、媽媽的所有付出是理所當然的,不珍惜父母的勞動,更不懂得感恩。從李院的身上,我也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在家裡,我很少做家務事,很少去體會爸爸、媽媽的辛苦。從現在開始,我要改變自己,做一個像李院那樣可愛的小姑娘!

暴風雨中翩翩起舞的灰姑娘——《簡·愛》讀後感 篇12

讀後感 ,806字

“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幸福來得好不容易,才會讓人更加珍惜”每當聽到這首張靚穎的《終於等到你》,我便想到了英國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創作的自傳性小說—《簡爱》,想到了簡和羅切斯特先生悽美的愛情故事。

簡從小寄人籬下,寄養在裡德舅媽的蓋茨海德府。但,滋味兒並不好受,簡經常遭到無緣無故的責罵,但她並不逆來順受,可又有什麼用呢?受到委屈她能做的只有忍氣吞聲。隨著時間的推移,日益見長的不自信感壓迫著簡,裡的舅媽也十分討厭她,便把她送到了洛伍德學校。

在學校裡,簡受盡了欺壓凌辱,油然而生的自卑心理,使簡更加奮發進取,成績步步高昇,一躍而上,成了第一名。畢業後,簡順利找到家庭教師的工作,來到了桑菲爾德莊園,認識了這部小說的男主人公—羅切斯特先生。與他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好感迸發,就準備與他結婚。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羅切斯特與伯莎的婚姻關係敗露後,簡承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最終選擇了離家出走。簡一路跋山涉水,來到了惠特克勞斯,遇到了聖約翰、黛安娜、瑪麗兄妹三人。簡擺脫往日的自卑,跟聖約翰學習印度語言。不久,聖約翰也愛上了簡,但跟她求婚未果,孤身一人去了印度傳教。時光老人駕著雪橇車從我們身邊走過,簡開始對羅切斯特先生朝思暮想。於是,有歷盡了千辛萬苦,終於到達了芬丁,重又找到了羅切斯特先生,與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不離不棄。

簡爱面臨困難,堅持不懈;面對愛情,忠貞不渝;面對抉擇,堅持做自己的主人。她的一生付出了十分的努力,上帝卻以十二分來回報他。我們的學習條件和生活環境比簡要好上千倍萬倍。況且,我們還有親人陪伴左右,哪還有什麼理由鬆懈呢?

這部小說,以一個美好的結局完美收官。小說一改傳統的美好,寫成了命運悲慘、卻又自強不息的灰姑娘簡爱。她的一生,雖不算轟轟烈烈,但卻不失自己獨特的色彩,猶如彗星,閃亮奪目!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篇13

讀後感 ,11884字

【篇一:《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經同學介紹,我讀了這本書。剛看到這個書名的時候,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這本書的作者是著名作家高銘,書中以訪談的形式,記載了生活在另一個角落的人群的思想和行為,也許在我們許多人看來他們是瘋子,是精神病人,而在作者與這些人的對話中,我卻發覺,這些人的思想深度遠遠超過常人。

我並不瞭解精神病,也無法想像,精神病人到底應該是什麼樣。而在這本書裡寫過的每一個精神病人似乎都沒有傳說中那麼奇怪和令人恐懼,只是他們的思維方式比較獨特:有的會預知未來;有的會探尋時間和宇宙的盡頭;有的在嘗試人體的極限。這些在常人看來可遇不可求的事情,這些瘋子卻往往可以用他們獨特的思維理解,或者能用實際行動努力實現。也許這些奇特的事物的確是有獨一無二的解答方式的,而我們正常人卻至今也沒明白。這大概是因為我們缺少瘋子的那一份為目標努力而寧可放棄一切的執著精神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書中有一個神奇的老頭。他在一個獨立的病房裡,隨時都有人跟著他,以防他和別的病人談話。因為他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把對方聊激動了,並對病人的心理產生巨大的影響,致使有的人病癒出院,有的人病情加重。作者在和這個老頭的談話中,提到了時間的盡頭和空間的扭曲,在他看來,時間是有盡頭的,並且在中立扭曲造成的平衡中,將一個橘子放在薄膜上,薄膜會造成凹陷,而將一個小鋼珠滾過那個凹陷,並和小鋼珠移動向外甩出去的慣性達到平衡,小鋼珠便會圍著橘子不停地轉動。這也讓我們明白了,月球就像這顆鋼珠一樣,因為平衡,一直繞著太陽轉,而在橘子和鋼珠的重力下,薄膜會破一個洞,這便是黑洞,也是老頭說的時間的盡頭,我們留下的,也會永遠擁有。

讀過作者和病人的談話,我不禁聯想到愛因斯坦和日心說的維護者布魯諾。愛因斯坦在成名前,一直被人看過是瘋子,而布魯諾為了堅決維護日心說被教會用大火燒死。歷史證明,這兩位所謂的瘋子在科學界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併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許多人是不被他人理解的。他們認定自己有超常的能力,亦或是有與眾不同的獨特思想,這也是我們常人所認為的精神病人或瘋子。我們應該用心與他們交流、溝通,去走近他們,理解他們,正如書裡所說的—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也許有一天,這些超常的能力和奇怪的理論會成為讓世人驚歎的寶貴財富!

【篇二:《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有句話說,瘋子並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樣,他們只是世界觀與我們不同。事實的確是這樣,對於那些所謂的“瘋癲”的話語,人們也許不僅僅會得到許許多多不同角度的世界觀的啟迪與思考,甚至還可能會發現,天才與瘋子真的只是一線之隔。

關於《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為作者耗時四年深入醫院精神科、公安部等多種神祕機構,得與數百名“非常態人類”的直接接觸產生的國內第一本精神病人訪談手記。全書以通篇的訪談筆錄作為主體內容,形似報告文學,卻又遠遠高於報告文學。作者成功地把閃光的思想隱藏在一般般的敘述中,引發讀者餘味無窮的深思。

此書中收錄著各種形形色色的精神病人各種稀奇古怪的想法:有瘋狂地想要顱骨穿孔獲取反自然超能力偏執患者,而最終卻被心理作用嚇得死去活來;有存在被事實扭曲成為多重人格的殺人犯,儘管犯下罪行卻也折射出社會許多引人深思的情仇糾紛;有每夜被恐懼的夢境折磨得輾轉反側的精神患者,扭曲的夢境展現出放大的社會陰暗面;有堅定著自己家族的宗教信仰與文明的精神患者對自己的心理、宗教、預言等等匪夷所思的邏輯堅定不移……這個特殊的群體中,他們眼裡的世界不同於道說的人間,佛說的六道之一,哲學說的無窮辯證迷霧,歷史說的時間的累計,卻同樣妙趣橫生,也引人深思。

我個人讓我其中《飛禽走獸》一篇最吸引眼球。其內容大概講的是一個年僅19歲的年輕女孩,由於傳說中的第六感過於強大而導致她被診斷為精神病而送入精神病院。在她處於散瞳狀態時,所有人的影像都會虛化成為不同的動物。她小心翼翼、為人精細的媽媽是“貓”,慢條斯理的爸爸是“魚”,而活潑開朗、可愛淘氣的她自己則是鼴鼠。而面對照片、電影、電視等虛幻影像,她卻並沒有任何怪異的視覺反應。如此匪夷所思的症狀,作者最終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她眼中的動物都近乎完美地符合著每個人的性格特徵,如此神奇的天才技能,不能不令人嘖嘖稱奇。而由此卻被診斷為神經異常的可怕異類,讓人不能不為之嘆息。

【篇三:《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作文】

有句話說的極好“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閱人無數。”在跟隨作者的筆觸閱人無數之後,你會發現,天才和瘋子或許真的只有一線之隔。

你們與那些“非常態人類”—精神病人接觸過嗎?你是否瞭解他們的心聲?沒錯,我給大家推薦的便是一本精神病人的訪談手記—《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這個世界究竟是什麼樣的?幾乎沒有一個能說得清。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去尋找答案,於是作者決定去問另一群—精神病患者們,去接觸他們或許能從中獲取一些答案。

我們知道精神病人的一些舉動實在是出乎我們意料之外,讓我們不能理解,他們並非正常人,有的喜歡滔滔不絕,有沒事找事的,有沉默的,有拐彎抹角的,跟大街上的眾生相比沒什麼區別,他們的世界觀令人匪夷所思,他們以我們從未想到的角度觀察著這個世界,作者用了四年的時間來接觸瞭解這些精神病人和心理障礙者。

為了讓你們更加了解這本書,我就來介紹一下幾篇故事吧!

《三隻小豬》—前篇,不存在的哥哥,從字面上就有一絲恐怖的感覺。主人公是一個五大三粗,又高又壯,五官長得挺楞的男人。但說話卻細聲軟語,用“她”形容合適不過。“她”認為自己有一個哥哥,實際上沒有—或者說很早就天折了,“她”堅信自己有個很會體貼照顧自己的哥哥。在“她”殺死了和自己同居的男友後,“她”堅持說是哥哥幫“她”殺的。

幾天後,“我”拿到了對“她”做的全天候觀察錄影。在第三天,“她”在熟睡中似乎被誰叫醒了。“她”努力揉著眼睛,先是楞了一下,接著興奮地起身撲向什麼,然後“她”雙臂緊緊地環抱著自己的雙肩。而同時,臉上的表情瞬間變了。“她”那不存在的哥哥,就是“她”的多重人格。

後篇:多重人格。

她說自己認識到了自己犯下的罪行,要作者把她殺了。如果他不殺了她,那麼他們共用的身體就構成了多重人格。她又給作者講了真人版《三隻小豬》的故事:三隻小豬住在一棟大宮殿裡,有一天兩隻小豬發現一隻可怕的怪物,就一起搏鬥,一隻小豬死了,為了保護最小的小豬,隱藏著怪物的存在,過了很久。事情再也隱藏不住了,但還是儘可能的保護那隻小豬,怪物這時發現了那隻最小的小豬,並殺死了它,最後那唯一的小豬不惜一切代價,燒燬了宮殿和怪物同歸於盡……。

不久後,他自殺了。據當時在場的人說,他沒有徵兆的突然用頭拼命地撞牆,直到鮮血淋漓地癱倒在地……

真實的界限到底是怎樣的,有沒有一個適合所有人的界定?該拿什麼衡量?

這是一本不禁令人震驚不已的書,它將可以使我們跳出慣性的思維,以一個個全新的角度去審視並思考自己關心的一切,通過閱讀釋放出來。

這本書可以真正讓你知道這個世界的真面目,不得不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閱人無數。”你會有所震撼……

【篇四:《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在智者的領域中,天才站在左,瘋子站在右,那中間是誰呢?

—題記

週末兩天,恰好時間充足,我便乘此機會讀完了《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這是一本精神病人訪談手記(我可從未聽說過這類書籍)。作者高銘用了四年時間,接觸了數百名“非常態人類”才完成這本著作。

書中講述了作者與多位精神病人接觸的經歷,每一個故事都簡單明瞭,又撲朔迷離。總而言之,它們(故事)清楚到讓人感覺身臨其境,以致於更加迷霧重重。在他(作者)所接觸到的患者中,有研究哲學、心理學、人體、生物學、宗教(主要是佛教)、量子物理學、符號學、瑪雅文明的各種各樣的人,還有一些多重人格者,“永生者”,“小說”家以及俱怕夢境、細菌甚至是月亮的人。作者的寫作水平很不一般,他將每個人物的形象、性格和已知的內心世界刻畫得栩栩如生,彷彿他們就在你眼前與你交談。由此可見,作者在收集素材與寫作上下了很大功夫,才讓我們讀者閱讀時體會到了一種特別的樂趣。

讀完書之後,多數患者給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是:知識淵博,機智過人。他們中間相當一部分具備了天才所具備的天資,可謂天賦異稟。然而,過人的天賦與他們極端的思想所結合之後,所誕生的便是一個畸形(心理上)天才—瘋子。例如:有位少年因研究量子物理學太過痴迷,結果漸漸產生了幻覺(也許他所說的東西真實存在,但我們無法看見,目前的科學也無法解釋),最後進了精神病院治療。還有一位公務員,為了研究瑪雅文明及其預言,不惜辭去工作,將全部精力投入研究,時間長了後精神開始出現異常,終於被判定為精神病人。但是,不管怎樣,他們的智慧與能力不可否認,儘管在我們眼中他們是“非常態人類”,但這或許是因為他們瞭解了一些我們所不知的事物,讓我們誤認為他們有“問題”。因此,瘋子即是超能智者,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天才。

儘管瘋子的智慧超於常人,但由於他們思維方式不同常人,甚至會產生危害,所以總要被關在鐵門與鐵窗的後面,與囚犯無差。然而一些天才有時也會透露出瘋子的影子。如果說瘋子是另一種天才,那麼天才就是沒被關起來的瘋子。因此,這讓我不禁聯想到了一個詞—中庸。所謂中庸,就是中正和永恆持久,這是一種為人之道,處世哲學。中庸的智慧,不僅利於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發展(這恰好填補了精神病人不善於打交道的短處),也是在做人做事上實用的學問。學習中庸,可以讓你受益終生,也許中庸之道不能讓你成為最聰明的人,但它可以讓你成為人際關係最好、為人處事精明的人才,而這樣的人才,恰好介於瘋子與天才之間。所以,我希望我自己和所有正在努力的人,一定要學會中庸,切不可走兩個極端,否則你不是名垂千古便是一事無成,這樣對人而言精神壓力不是太大了嗎?與其這樣,不如學習中庸,讓自己感受到生活中的樂趣。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成為人才),我將會繼續努力,決不偏左或右,筆直地走下去。

天才與瘋子並排站著,中間有條粗線將他們一分為二,而人才便站在這條線上。

—後記

【篇五:《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本書以訪談錄的形式記載了生活在另一個角落的人群(精神病患者、心理障礙者等邊緣人)深刻、視角獨特的所思說想,讓讀者可以瞭解到瘋子或天才真正的內心世界,內容涉及生理學、心理學、佛學、宗教、量子物理、符號學以及瑪雅文明和預言等眾多領域。其內容真實性我並不知道,但我寧願相信是真的。

一個不同的世界,一個從未接觸過的世界,這個世界裡的人看見了都恨不得離的遠一些,一個不被人所理解的世界,可又有誰知道這個世界裡的奇妙。

一個精神病人與作者交談,她告訴作者她所發現的“石頭有生命”“螞蟻是個細胞”,在常人眼裡看來,這些都是可笑,可是哪一個科學家在提出論點時,是沒被人質疑過的,“貝多芬”“愛因斯坦”在常人面前就像是一個瘋子,可是,他們卻被譽為天才,或許,瘋子和天才之間只有一步之遙,天才和瘋子的世界都是我們所不能理解的。

天才是為了一件事而瘋狂,但瘋子是因為一件事而瘋掉,或許天才是早出生的人類,而瘋子卻是早出生的天才,就像這本書的第一篇《生命的盡頭》,一個女精神病人天天蹲在石頭或者花草前仔細研究,好幾年沒跟任何人說過一句話,作者試著與她交流,卻被女病人的話驚得目瞪口呆。

所有的事物都具有兩面性,不要讓任何一個事物的形象在你的腦海中定格,在我們的生活,或許有的孩子不愛學習,盡做一些不是學生應該做的事,幾乎是無惡不作,大家都對他搖頭,可又有誰能預料到在不久的將來,他是否能有一番作為;而那些讓大家都豎起大拇指的孩子,誰又能保證以後的他能像現在一樣優秀,所以不要小看你身邊的任何一個人,他總有一天會讓你目瞪口呆。

當然,你也千萬別看輕自己,遇到挫折,或是失敗時,重新爬起來,上天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給予了我們每個人無限的潛能,就要看你是否能挖掘出來,或許不顧一切的拼一次,創一次,美好的未來就在向你招手,相信自己,別人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做到,將來成功的你一定會感謝現在努力的你,當在失意時,不要輕言放棄,跨出這一步就將會是光明。

每一個人都將是祖國未來的希望,或許離成功的你只有一步之遙,就像瘋子和天才也只有一步之遙一樣!千萬別看輕你自己!

【篇六:《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在繁華都市的大街上,人總會擠在一起的。在各式各樣衣著的人身邊擠過,就像一陣陣洪流,在各色的大樓之間擁著,填塞了這座都市。

在這片人的海洋之中,有一座座無法被沖垮的海島—一棟棟的的高樓,與真正的大海相同的是,在這人海之中也有一塊塊礁石。相比那大海,這礁石並不高大,反之,還顯得十分的佝僂與醜陋,我們將其稱之為“神經病”。他們所到之處,總能在“波濤洶湧”的人海中開出一片空曠的境地—密集的人群會迅速地散開。這樣的行為,與其說是“敬而遠之”倒不如說是一種骨子裡的厭惡了。

之前的我也是如此,但是之後,我卻意識到了這是多麼的錯誤與愚蠢。是這本書洗禮了我的心靈。

這是一本以報告文學為形式的書,書的作者是任某公司經理的高銘,他花費四年的時間,深入全國各地的多所精神病院調查,探訪了精神病人生活,寫下了這本書,以一次次採訪記錄的形式,展現出了那不為人知的,精神病人的世界。倘若這位作者不是擁有許多普通人欽佩的學歷與資質話,或許人們也會以為他就是精神病人,他本應該進神經病院的。可見,在這人與人之間,存在這多麼深的誤解。

其實,當我們稱那些患者為“精神病”時,就已經帶上了無法泯滅的誤解了。他們與我們樣,同屬於“人”這一種族,但我們省略了末尾的一個“人”字,足以體現了我們心底裡根深蒂固的偏見了。我們是正常人,他們則為“精神病”—就如同我們稱自己為“好人”“良民”稱犯罪為“壞蛋”“勞改犯”一樣,我們之所以可以毫無壓力的說出這樣的話,是因為“好人”在數量上遠遠的超過了其他“另類”如果有一天,犯罪的數量遠遠超過你了“好人”那麼,或許在那個時候,我們就不再是好人了。

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逐漸認識到,“精神病”之所以是病,是因為那些病人對他們自己獨特的思想與愛好過分的熱愛與投入,而他們的思想,通常並不為常人所理解,正是我們憑藉著數量上的優勢,肆意去歧視他們。在許多故事中,裡面的患者都有學歷的。在他們所講述的內容裡,不乏我們所理解的,但是仍然有許多我們不理解的,也許他們的想法是正確的,但是以今天人的科技與智慧無法去解釋罷了,於是被稱為“瘋子”了。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他們的理論會像現在的那些定律一樣,成為世人皆知的真理。而那些現在的真理,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被推翻。

瘋子與天才,似乎並沒有本質上天與地的差別,相反,他們之間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反之,卻是十分貼近的。在歷史上那些偉大的人中—哥白尼,布魯諾,巴德斯也不被人所理解,也被稱為瘋子。但是,時間卻證明了他們偉人的存在。而我們所熟知的一些人—托爾斯泰,牛頓,梵高,都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分裂症。人的知識是隨著時間而進步,更新的,在這個時代所劃定的界限外,超前者稱為瘋子,落後者即曰腐朽。或許,在這個時代中稍稍超前的人,才可以稱為“偉人”“天才”他們是為人所理解的病人,而正是世界上存在病人,我們才以極緩慢的速度進步著。

瘋子與天才,或許只是在一個觀念,一個思維方式的差距,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不成功,變成仁。

【篇七:《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本書是陶瑾同學推薦給班上同學們的,一聽到這書名我便就對這本書有了興趣,或許是因為它“天才”與“瘋子”的強烈,對比更引我注意力,想去一覽究竟:“天才”與“瘋子”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呢?

當我在網上查詢到這本書時知道了這本書是通過作者與一些“病人”的採訪,以訪談錄的形式呈現在我們面前的精神病患者的內心世界,通過這種獨特的角度,我們能夠了解這些“瘋子”如“天才”一般的思想。

整本書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其實是那個能夠把街上的人當作動物看的女孩。起初,我與作者一樣,有些懷疑這個女孩,她是否偽裝成“病人”的樣子。她只需故作驚訝,然後指著無辜的路人說:“看!那一隻會用後腿走路的獅子!”即可,卻不曾想女孩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當初作者在、說明確實這個女孩的病是真的時候,我也吃了一驚,道:“天哪,如果我也是這樣的就好了啊,不用那樣小心翼翼的洞察人心,然後謹慎地交往,而不是隻要像女孩一樣簡單地望一眼便知一二,覺得好笑的也不用掩藏地大聲笑出來;覺得無趣得也不用怎樣作為禮貌的回以微笑。

回過頭想想,能夠這樣的女孩也正因為沒有幾個而被歸於“精神病“範圍。如果我也擁有了這樣令人驚歎的“技能”,之後便可肆無忌憚地笑啊哭啊也好,也不會開心的吧,畢竟被人冷落,被人拋棄,便就成了那樣膽怯、害怕的性格,沒有任意的自由可言吧!就這點相比,我也的確是比她幸福了許多—我是“正常”的呀!

然而許多時候,我們卻會迫不得已的露出許多並不想要露出的微笑。久而久之,微笑便成了一種禮貌,那是“應該”露出的才對。甚至別人會問你:“你為什麼不笑呢?”這時候又該露出尷尬的微笑了。

她作為一個患者,或許的確是“瘋子”,但是如果側重於看她的各種行為舉止亦或思想來說,她卻又的確是“天才”。所以,我們也不能只顧忌他人表面現象或者外表而不再去關心他人的內在。所以我們應把每個人都當作“患者”對待,把一切向最好的方面去想象。這樣才不會把美好的事物扼殺在搖籃裡。

我們應該將美好的一面面向他人,這才是一個美好的社會,一切才都能美好起來。

【篇八:《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你有沒有過從自己的視角去審視“精神病人”呢?“精神病人”到底又是怎樣的呢?翻開《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你會像在與精神病人談話一般,書中便會有你所好奇的答案。

本書作者高銘耗時四年,深入醫院精神科、公安部諸多神祕機構,得以與數百名“非人類”直接接觸,最終產生了国內第一本精神病人訪談手記。

本書的封頁有些詭異,在一塊長方形內有許多眾人所看不懂的奇怪的畫中,左右兩邊各有半塊人臉的影子,大概代表天才和瘋子的關係吧。

在此好奇心的驅使下,我翻到了第一面,題目是“生命的盡頭”。我頓時一驚,與精神病的談話竟然談如此高深的話題,難道這是一個哲學家精神病?

我帶著許多疑問往下看,漸漸地,我的臉色變了。這篇文章講的是一個女人,在地球上找到了一種新的生命形式。比如她說:螞蟻是一種生命的細胞。蟻后是大腦,兵蟻是身體的防衛組織,工蟻是細胞,嘴、手用來找食物,用來傳遞,維持大腦。它們聚在一起,就是生命。石頭也是一樣,但是是另一種生命形式,其實它在動,只是太慢了,我們感覺不到而已。

宇宙如此之大,除了地球上的人類,其實還有許多不同生命,只不過生命形式不同罷了。只有用於探索、執著,善於發現的人才會注意。她注意到了不同尋常的事物,而其它人卻認為她是精神病,實際上是其它人的無知與愚蠢。就像哥白尼發現的“日星說”,就像凡高早年畫的畫一樣。

許多天才都是埋沒在人們的質疑聲中,堅信真理的天才,只有碰上相信真理的人,真理才會發出金光,造福於人類。

倘若有一天,你覺得你在和一位精神病患者講話,沒準,他便是潛在的天才!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寫的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驚奇,還有思想的震撼……

【篇九:《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在班上同學介紹了這本書之後,我通過某種特殊的渠道得到了這本書。但是由於時間問題,沒有讀完。

這本書的第一篇文章是作者和一位“病人”觀察蟲子的故事,同學也是介紹過的。不過我還是要再說一次:他每天蹲在那裡看小花小草,不知道在觀察什麼,為了什麼。直到作者去和他蹲了幾天,讓作者被他信任,這件事才大白於天下。原來,他認為像石頭這樣的“沒有”生命的東西,其實是一個單獨的生命體,只是我們沒有發現而已。但這種可能性也不是沒有,說不定就是這樣呢?

我還記得的一位認為他一直都在寫一篇小說,而他便是這篇“小說”的主角。我們全部是配角,他不知道這篇“小說”什麼時候寫完,什麼時候收筆,他只知道這是一篇小說,一篇介紹他的自傳體小說。當作者去採訪他時,他在桌下刻出什麼時候,開這家醫院,也就是情節的轉折。而最後他也做到了,日期也一樣。和上篇一樣,在我們其他人,也就是所謂的正常人想不到,不敢想,想都不敢想的東西,他想到了,而且還說出來,勇氣和想象力都超過了正常人。可能他們與天才的唯一區別,可能只是想象有方向不同吧。

另一個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另一位。據他說述:“我殺了他,但是他沒有死。”他每天都會去同一棟子殺一個人。而且在他的記憶中,用繩子殺了他之後,在他離開這棟房子之後,他還向被他殺的女友互相招手。作者甚至去體驗了一下,但似乎完全不像他描述的一樣。他只看到一些警用膠帶還有他給被殺害的女友蒂的一本雜誌。當作者離開那棟房屋,向那個視窗張望時,他想象出了一個女人,在那裡向他招手。這聽起來有點恐懼,有點讓人毛骨悚然。但是這件事真實發生在他的世界裡,真實的發生了。

總的來說,這些人被我們這些“正常人”稱為瘋子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與我們的想法完全不同,世界在他們的眼中完全是另一個樣,比如說我們通過光反射到蘋果上,發現蘋果是紅的。可是他們用某種其他辦法,卻發現是綠色的。我們便對他指指點點,從此,一位天才就變成了瘋子。他們與我們對世界的概念完全不同,能想到我們想不到的東西。這是一種好的精神,好的性格。可是他們為什麼不被我們稱為天才而被稱為瘋子呢?就像題目一樣,只是他們想走的方向不對吧。

【篇十:《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本書太新奇了,這是我認識這本書的第一印象,立即兩眼發亮,聽完同學的介紹後,想買這本書的慾望更是蠢蠢欲動。

為什麼我說新奇?因為我們生活中遇見過瘋子,少的是去嘲笑他精神正常,多的則是躲他,驚恐他,生怕他手上的棍子重重的擊打在自己頭上,生怕他那犀利而猝獰的眼光盯上自己死死不放。但是我們從未走進他們的世界,後來我就思考了為什麼我們害怕他們,因為他們理論上認為是兩個星球的人,也許我們面對光明一面,他們面對黑暗,我們是陽,他們是陰。

認真閱讀著這本書,間接地認為在那十幾分鍾內我是一個瘋子吧。不可思議的是,每閱讀完一篇文章,會使自己在荒謬的語言中糊塗地迷失方向。從那精神病人口中所訴的點點滴滴尋找到一些人生的真理。從精神病人曾經的痛苦中發現一些我們也有過的事情,那些痕跡是在受控的大腦中永遠無法抹去的。讀完後我又再次的思考著,也許是我們不正常?還是普通人類的智商過於低下,走進他們的內心,像是兩瓶不同顏色的墨水攪在一起的混亂。

有一篇名叫《雙面人》的文章挺讓我印象深刻,那是一位極其特殊的患者。表面上看上去與正常人沒有什麼不同,說起話來也同樣堂堂正正、思維毫不混亂。醫生一開始便勸他出院,但是,每當他睡著時,表情極為凶獰,並且那個程度是正常人無法做到的,書中說道:“兩個眼角不可想象的往太陽穴的方向吊起來。露出大部份眼白,瞳孔縮得很小,眉毛幾乎扣在一起,鼻子上的皺紋緊緊地擰成了一個疙瘩。上脣翻起來,甚至露出牙床,臉頰的肌肉幾乎全部橫過來的,嘴角上掛著一絲笑容—絕對不是善意的,應該說,是惡毒的。”看完後,我認為此患者可能是壓力過大,而導致發生這樣的現象,但是,他在後來不做任何醫療,包括不服任何藥品時,自愈成效,並且以後再也沒有復發。

這本書裡的文章不像文學那樣豐富我們的寫作,也不像哲理書一樣讓我有自己的世界觀。但是它能夠讓我們有機會站在“精神病人”的角度來審視自己,像剛剛那篇文章。表面上看上去沒什麼,但是那位精神病患者能靠自己的毅力來恢復自己,這大概是咱們難以想到的,因為我們並沒有此經歷,可我們也有因為壓力與困難而導致焦燥不安,煩燥無比,我們是否也能像那位患者一樣自愈,想想樂觀的與快樂的事,讓自己從生活的黑暗中走出來?那位患者的能力與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

這麼說吧!這是一本特別的書,同樣也是我人生閱讀到的第一本精神病人精神訪談記,也許,天才和瘋子真的只能一線之隔!

【篇十一:《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如果有一個瘋子坐在你左邊,一個天才坐你右邊,你會更靠近哪邊呢?正常人的答案几乎全是右邊,我的答案也是一樣。但當我讀完《天才在左,瘋子在右》我決定坐中間。作者高銘是個十萬個為什麼,什麼都要問為什麼,他問周圍的正常人,在你看來,世界到底是怎樣的呢?他們並沒有認真的回答,因為他們很少有人想過這個問題,他們更多的是忙於事業,愛情、家庭。失望的作者決定帶著複雜的心態,開始接觸這個特殊的群體,想知道他們是怎麼看待這個世界的。

作者高銘是我看到最勇敢的作者,他花了4年時間,通過各種渠道,利用所有閒暇時間,探訪精神病院,公安部等機構,對“非常態人群”進行近距離訪談,創造出這本書。

你聽過一個笑話嗎?有一個精神病人,整天什麼也不幹,就穿著一身黑雨衣舉著一把花雨傘,蹲在院子裡潮溼黑暗的角落,就那麼蹲著,一天一天的不動,架走他他也不掙扎,一旦有機會還穿著那身行頭,打著花雨傘原位蹲回去,那是相當的執著。很多精神醫生都看過了,都說沒救了,但有位心理學家,他不說什麼,只是穿的和病人一樣,也打了一把花雨傘和他蹲在一起,一個禮拜後,終於有一天病人主動開口了,他悄悄的往心理專家那裡湊了湊,低聲問“你也是蘑菇嗎?”

作者也碰到過這樣的患者,作者也問那個心理醫生,一樣裝著陪那個整天觀察花花草草石頭的人一起觀察,他們最後交流了起來,那個患者盡發現了石頭也有生命,螞蟻是個細胞。當我讀完這篇《生命的盡頭》時,我很驚訝那個患者的思維和她那對萬物的觀察。她將螞蟻族中,蟻后、幼蟻、工蟻命名為了“鬆散生命”,她將螞蟻家族比作為“人們的細胞運動”,這也許是科學家觀察不到,想不到的,因為一個正常人不會去留意路邊的石頭有生命,也不會去認真的觀察螞蟻,我不禁想到了著名的昆蟲學家法布林,人們也曾認為法布林是個瘋子,因為他也如那患者一樣一有閒暇時間便對花草發呆,但當法布林著成《昆蟲記》時,人們非常驚訝,不再認為法布林是個瘋子。那些名人中“瘋子”並不少,梵高、貝多芬、列夫托爾斯泰,因為他們有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他們有著與常人不同的世界觀。

我想,這位患者也會成為一名著名的學者。瘋子中有許許許多多名人,我想他們應該變自己對精神病患者的看法,應去傾盡他們,他們不是我們罵的物件,他們只是想法、世界觀點、看待整個世界的方面不同,我們應去傾盡他們關愛他們。

朋友,跟我一起來傾盡這些瘋子吧,當我們坐在天才和瘋子中間時,我們不在去靠近天才,而是坐在他們中間!朋友,請改變你對精神病患者的看法,其實他們很善良,朋友,請留意你身邊的任何一個人,無論是天才還是瘋子,你都會觀察到他們的優點。

【篇十二:《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是一本以訪談錄形式的記錄地球中人類的另一個群體—精神病患者,在作者的訪談中他發現一些精神病患者並不是人們想象中那樣的可怕,那樣的瘋狂。在精神病中其實有很安靜的患者與瘋狂的患者之分。

而在那些安靜的患者中是作者主要訪談物件,他們不是一無所知,口中都是荒唐的思想,其實這些思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像其中一個精神病患者所說的:”不用很遠,只倒退一百多年,你對當時頂尖的物理學家說你拿著一個沒一本書大,沒一本書厚的東西就可以跟遠方的人通話,而這要靠圍著地球轉的衛星和你手機裡那個跟指甲蓋一樣大小的卡片,你可以坐在一個小螢幕前跟千里之外的陌生人交談,而且還不需要有任何連線線;你看地球另一邊的球賽只需要你按下電視遙控器。他會怎麼想?他會認為你一定是瘋了,而且很白痴,因為那超出當時任何學科的範疇了,列在不可理喻的行列,對嗎?“就是這麼一段話就可讓我們引發深思,那些病人所說出的那些”偽科學“”不可理喻的東西“也許在以後的時代便被發現、發明,也許這只是時間的問題,只是他們沒有好的表達,讓我們理解,這當然也是超出了我們的想象範圍,也許這樣的瘋子就是比如今科學家更加激進的天才,只是不被大多數的正常人、非天才所理解、所接受而被埋沒在黑暗的精神病院裡。

當然在這個世界上也有著幸運的”瘋子“。比如說,偉大的科學家伽利略,他在證實自由落體的快慢時人們一直誤以為是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認為的重的比輕的落下快,從而有人對他表以諷刺:認為他是精神病,但是他在眾人面前做出實驗,證明了他的猜想是正確的,從而使他”精神病“變成了”偉大的科學家“。

如今的科學已是如此的精密、高新,想必那些”瘋子“所想出的認為無法理解的猜想,如果是正確的那麼證實它的過程將是多麼的複雜,而不像從前科學不發達的時候,證實那麼簡單。那些”瘋子“的遭遇就好比一個學生在做一道幾何難體,一眼就可以看出最後的答案,然而不知道證明過程一般痛苦、無奈。沒有證明這道題就”錯“?

這本書讓我們看到了可能超越人類的人類,就像作者所說的那樣,這本書中的故事不是看上去那麼有意思,他在描述一個極悲慘的故事。他展現了一個個精神病患者的內心讀白,就像一句流行語,現在又覺得頗有道理:永遠不要歧視瘋子,他們只是與我們的世界觀不同罷了。

瘋狂的麥咭讀後感 篇14

讀後感 ,454字

最近,每到星期六,我都盼望著晚上七點湖南金鷹頻道上映的《瘋狂的麥咭》。我愛看《瘋狂的麥咭》,是愛裡面豐富的知識:有時出的題很難,當正確的答案出示後我恍然大悟,不禁脫口而出:“原來如此!”

再者就是主持人出的題有的我會答,而參賽者答不出來時,我就大聲叫喊那個答案,好像人家能聽到似的,後來他們答錯受到懲罰,我為之惋惜。

石板密室除了答題,還要找平衡。我最喜歡的則是懸崖密室,他們每個選手所處的位置讓我擔心,如果誰答錯又讓我提心吊膽,直到被推下懸崖,我才又忍俊不禁地笑起來。

我喜愛麥咭小偶,他調皮、可愛、嚴肅、認真,有時又不失仁慈大度,尤其是對失敗者獎石像時,使選手們欣喜若狂,繼而手舞足蹈。此時的我也感謝麥咭,對他們的寬巨集大度,心中頓時暖意四溢。

我看《瘋狂的麥咭》,不僅是那驚險刺激的畫面;也不單純是稀奇古怪的答題;更重要的是:我佩服導演豐富的想象力和別出心裁的幽默。

總之,我看《瘋狂的麥咭》,時而讓我快樂興奮,時而使我緊張擔心,有時愁眉不展,有時立即釋然。《瘋狂的麥咭》讓我的喜、怒、哀、樂盡在其中。

瘋羊血頂兒讀後感 篇15

讀後感 ,664字

看了沈石溪伯伯寫的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血頂兒是一隻盤公羊,為什麼叫“瘋羊”呢?因為它把盤羊引以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樣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飲血的食肉獸也不逃,不但不逃跑,還在原地“咩咩”地叫著,似乎怕凶猛的食肉獸發現不到它!“自殺還要打廣告?”沈伯伯這句話說得很不錯,瘋了喲,徹底瘋了。讀到這裡,我對血頂兒這近乎瘋狂的舉動感到無比地震驚和好奇。

原來,血頂兒的媽媽叫猴戲,在剛剛產下血頂兒的時候,被陰險狡詐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個小時,過了半個小時小羊就可以撒開四蹄與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撲上來了。

哎……造孽喲!

猴戲為了讓血頂兒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歸於盡,為了拖延時間,猴戲把嬌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邊送,讓黑母狼解決自己。這一小部分時間足以讓剛剛出生的小羊度過幼稚期,當黑母狼解決完猴戲,再次把凶惡的目光投在血頂兒的身上時,血頂兒已經跑遠了。母愛的力量真是偉大,為了讓自己的寶寶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辭。

血頂兒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復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燒著,一次偶然的機會,它發現了黑母狼的三隻狼崽。而這時,黑母狼又出去打獵,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復仇機會啊!血頂兒絕不會讓它們從眼底下溜走,血頂兒用利角捅死了三隻狼崽。

讀著讀著,淚水早已模糊我的雙眼,猴戲為了保護幼兒而犧牲自己的偉大壯舉深深地感動了我,血頂兒為了復仇,不顧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無比敬佩,連動物都有“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感恩之心,作為“高階動物”的人類,有什麼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篇16

讀後感 ,575字

實話實說,我是看不懂這本書的。那些人講得東西太深奧,像什麼量子力學,四維空間,我都不明白。可還是想看,不為什麼,就是想。

作者說,有一個精神病科醫師告誡他,不要想那些病人告訴你的世界觀,不然你遲早也會瘋的。讀到這裡,突然有些羨慕作者,至少他能理解精神病人的世界,而我不能。換句話說,因為我知識不夠,理解力也不夠,所以我連瘋的資格都沒有。

我是個普通人,沒有超高的智商,也沒有超高的情商,平平凡凡的過一輩子,也許就是我的歸宿了。看了這本書,突然覺得諷刺,我不能成為什麼改變世界的大人物,卻連瘋也做不到了嗎?你可能想說,瘋有什麼好的。但我並不是想瘋,只是想擁有掌控自己命運的能力。

所以從現在起,努力地讀書,不為別的,只為讓自己的命運屬於自己。每天早上起來,問一問自己,我真的足夠優秀嗎?

我並不比別人優秀多少,至少智商不足以高到加入門薩—這本書裡的一個精神病人就是門薩會員。所以沒什麼可沾沾自喜的,一點成績,一櫃圖書,都沒什麼了不起,至少我現在,連瘋的資格都沒有。

每個天才都有可能是個瘋子,每個瘋子也都有可能是個天才。我不是天才,也不想當個瘋子,至少現在不想。但如果有一天,我因為什麼事想不開而瘋了,我希望能做個真正的瘋子,天才的瘋子,希望那時候,我能有瘋的資格。

好好讀書吧,不然當你在某一天突然發現,你連瘋的資格都沒有,該是多麼可悲!

瘋狂原始人讀後感 篇17

讀後感 ,436字

今天,在快樂作文學校,我們看了一部電影《瘋狂原始人》,讓我感受頗深。講的是咕嚕家族六人和蓋之間的故事。其中,蓋讓我印象最深刻,因為他和其它喜歡蠻力的原始人不一樣,他善動腦,在影片中就沒有他解決不了的問題。

咕嚕家族一家來到了一片奇怪的森林,一到那,一家之主瓜哥不聽勸告,又固執的開始尋找最為安全的山洞,找啊找啊,他們到了傍晚都沒有找到山洞。天色暗了下來,突然,有一大群紅色鳥飛了出來,天空都被染紅了。咕嚕家族一家都感到很驚奇,正欣賞這奇觀時,那群鳥突然像地面俯衝下來,圍著一頭巨鯨魚旋轉了兩圈,就只剩下魚骨了。他們一家感到了恐懼,就在那群鳥衝他們一家的時候。瓜哥的長女小伊用和蓋的獨特聯絡方式,吹響了號角,蓋聽到了這個聲音,向他聽到的聲音跑去,一邊跑一邊點出了火,驚跑了食人鳥。蓋的這一舉動對瓜哥有了觸動,他也開始動腦了。最後他們一家在蓋的帶動下,歷經艱難險阻,但他們不懼困難,終於到達了一個世外桃源。

蓋那種勇敢,堅強、聰明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我一定會成為像蓋一樣的人。

《瘋羊“血頂兒”》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936字

血頂兒是隻剛出生的小盤羊,它一出生就面臨著死亡的威脅,它和它的媽媽被一隻凶殘的母狼盯上了。當它的媽媽為了保護它和母狼周旋搏鬥時,被嚇傻了的它卻遲遲邁不開蹄子逃跑。終於,它的媽媽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媽媽用自我犧牲的方式,忍著撕裂脖頸的劇痛,將脖頸動脈的一腔熱血噴濺在它的額頭上,成功的喚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媽媽慘死在它面前,它僥倖逃脫了。這是一個母親在生死關頭對孩子最後的愛的表達,它額頭的那灘鮮血是媽媽對它的愛的印記。因為受了血的洗禮,它因此得名“血頂兒”。

後來這隻小盤羊來到另外一個羊群,它開始慢慢長大,沒事兒的時候,它天天將角抵在岩石上磨礪,強行將盤羊的那對彎角磨成了尖銳的直角,儘管它遭到了許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裡的羊們不會懂得它為母報仇的那份執著,它因此被同伴喚作“瘋羊”。最終,懦弱的小盤羊變成了一隻強壯勇敢的公盤羊。

若干年後,命運再次讓它遇到了狼。不過,這次是三隻小狼,面對三隻小狼的肆意挑釁,出於憤怒它用尖利的角殺死了那三隻小狼。小狼被殺後,母狼聞聲趕來,四目相對的那一刻,“血頂兒”呆住了。原來這隻母狼就是殺死它母親的那隻母狼,它們的眼中燃燒著各自的憤怒,它們之間展開了一場殊死的搏鬥。懷著復仇之心,血頂兒越戰越勇,母狼最終被打得落荒而逃。但從此,母狼開始了對羊群的瘋狂報復。

它們再次相逢,是在一塊巖壁上。它彷彿又看到了母親在自己面前的慘死,它發瘋般將母狼堵在一個巖洞裡,只要母狼稍一出來,它就大聲吼叫,用角猛抵,這氣勢把母狼一次又一次逼了回去。遺憾的是,一個深夜,羊群因為膽怯,在它熟睡的時候棄他而去。狡猾的母狼,發現了這一情況後,偷偷的溜出巖洞,悄悄靠近了熟睡中的血頂兒,將尖利的牙齒刺進了血頂兒的脖頸,它被母狼殘忍地咬死了。

看完這篇文章,我被“血頂兒”為母報仇的勇敢和那份執著的信念深深感動,為了替母親報仇,它無懼成為別人眼中的瘋羊;為了種群的安危,它勇敢無畏,和凶殘的母狼搏鬥。最終,它用自己的方式為母親報了仇,雖然結局慘烈,但我相信,它的在天之靈也可以安息了吧!在同情“血頂兒”的同時,我憎惡懦弱自私的羊群首領,因為它的拋棄背叛,“血頂兒”才會慘死,如果它們和“血頂兒”齊心協力,說不定它們會打敗並消滅母狼,贏得勝利。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篇19

讀後感 ,1434字

本書是由一位精神病醫生的視角記錄自己所見的各種案例的書。初讀這本書,我對精神病人的印象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在這本書中,精神病人不是人們平時印象中的傻子或大腦發育不正常的人。他們是一群“怪人”,但他們的怪都有一定的緣由,他們都是從正常人發展過來的,根本的原因是他們有著異乎常人的觀察力、思考力或想象力,他們不但不傻,而且超乎常人。初讀他們的思想時,我非常崩潰,因為他們的思想不僅深刻,還顛覆了我的世界觀,既需要我深入的理解和思考,還需要我用強大的意志力防止自己被帶入溝中。

然而,再讀時我開始對其中的一些思想產生認同感。這本書中有這樣一類人,他們致力於尋找人類社會的本質,卻在找到答案時崩潰。舉一個例子,《棋子》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這麼說:“我堅信所有的歷史,所有的輝煌絕不是聰明人創造出來的,而是普通人創造出來的,聰明人需要做的只是看清問題所在,順應一個潮流罷了。實際上,那個聰明人即使不存在,也會有其他聰明人取代;但是,那些普通人是絕對無法取代的。”這也是他瘋的原因,他太聰明,忘記了自己身為一枚棋子所處的位置。在這個高度發達的社會中,人們各司其職,一個人的力量即使再大也無法改變社會發展的潮流。要學會像水一樣順勢而流,這樣才能活得踏實而幸福。

這是我找出的應對方法。問題似乎已經解決了,但我仍然忍不住想:這個社會就真的不允許有著獨特能力和思想的人成功嗎?如果大家一直呆在社會的無限迴圈中一成不變,那人類不就停滯不前了嗎?你可能會說,人類是作為一個共同體進步的。但倘若所有人都遵循著現有的價值觀,現有的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生活,那社會就好像是一盤定格的棋局而不會有任何改變。事實上,人類社會確實是在進步的,這就說明要麼有外力的作用,要麼有人打破了平衡。關於外力的作用,因為認知水平不夠,我可能只能舉出進化的例子:人類的身體和大腦在外界環境的影響下發生的微小變化,隨著人類整體智力水平的提高,我們進入了資訊化時代。那麼內力的作用呢?你可能認為我會舉牛頓、愛因斯坦這樣改寫人類思想認知的人物,但他們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即使每個人的個性在社會的大環境下被抑制了,人類本身的慾望使得自身一有機會便想打破這個平衡,制定新的規則。例如,周朝後期的諸侯自立門戶,近代的二戰想要瓜分世界,都是有權力的人抓住機會打破平衡。平衡一旦被打破後,就會激發起更多普通人的慾望。戰亂中,人們渴望和平,於是最終走向統一;手工業時代,人們不想身體太過勞累,於是產生了機器;衣食保證後,人們想要追求精神上的滿足,於是各種娛樂專案出現了。人的慾望是無限的,這也許不是壞事,至少說明人類社會可以一直髮展下去。

那麼回到原來的問題:這個社會真的不允許獨特的人成功嗎?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慾望,每個人都是作為獨特的個體存在的,每個人都對社會有著或小或大的影響。獨特的人或許難成功,但絕不是不能成功。成功是艱難的,你要在這個大的社會背景下讓數量很大的人認可你,就需要滿足他們的慾望。比如,你是個陰沉的人,但你很有能力,給他人帶來了利益,那你會得到他們的認可;但你若是認為陰沉是優點,希望別人能良心發現的突然欣賞這個品質,那就是在痴人說夢了。

引用作者的一句話“當時老師講我沒聽明白的事兒,被一個精神病人給我講透徹了”。精神病人用他們獨特的思考和視角為我打開了一扇扇新世界的大門,揭開了一個個深藏在現實生活中的祕密。這本書讓我能夠更深入地思考我的生活,它還讓我意識到獨特並不是罪過,它可以是你的優勢。

瘋狂動物城讀後感 篇20

讀後感 ,311字

《瘋狂動物城》主要講了一隻小兔子為了實現夢想而做的努力,並帶動一隻狐狸擺脫了“每一隻動物的標籤都是永遠的”的想法。

其中,讓我深思的是--一隻兔子都能為夢想奮鬥、努力。為什麼人不能?

生活中,有許多人都放棄夢想,認為自己在這個世界無法自立。有句話說的好“這裡是動物城,一切皆有可能”。連一隻兔子都能為夢想而奮鬥,為什麼我們不行?

先別說兔子,就說狐狸吧。別人都認為狐狸是不可信任的,這就是標籤—兔子=笨,狐狸=狡猾。狐狸和兔子的夢想都有一個共同點—超越別人的想象,把不可能變成可能。

《瘋狂動物城》也許不該只是小孩看的動畫片,每一個大人都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