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相關作文20篇

我的職業是小說家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1350字

剛開始想要這本書,只是因為封面吸引了我。這本書是村上春樹的自傳體小說,講述了他身為小說家的各種事。

他的語言有一絲令我難懂。他的語言總是讓我認為這種表面意思裡面還有更深刻的本質意思。總是有許多的“邏輯”“狀態”“片段”等看起來簡單實則很難理解的詞語,我覺得這樣顯得十分的嚴謹。他擅長運用比喻,他把我們儲存資訊的地方比作大型檔案櫃,一個個抽屜中塞滿了各色各樣的資訊記憶。這樣又使得令我感到嚴謹複雜的語言多了一份風趣。

其實村上春樹先生一開始根本就沒想過自己可以寫小說。沒寫小說的時候,二十多歲的他,只是馬馬虎虎的經營著普通的小店,努力的還著欠款而已,就是一個平平凡凡的人,時不時也會感到“啊!人生就這樣轉瞬即逝了啊”讓他萌生出寫小說的原因也很奇怪:看棒球球員打了個二壘打,一個念頭就突然冒出:“對了,沒準我也能寫小說”

於是他就開始買稿紙來寫,連續幾個月,不停的擠出時間,終於寫完了“還那麼回事的東西”,但這並不是他想要的結果。於是他開始用英語寫,發現因為自己英語詞彙的表達能力受限,所想表達的東西沒有修飾詞,就更加明確的表達出來了。最後《且聽風吟》就這麼問世了。

感覺村上春樹先生當時就是抱著玩玩的心態,稍作方法調整,就把一本書給完成了。總讓我有一種感到隨便的態度。然而村上春樹先生本人也是這麼認為的:“寫小說就是這麼簡單啊”似乎有點侮辱了被旁觀者仰慕的偉大文學啊!但是一直保持著小說家這個職業是困難的啊,需要有持久的氣概和洋溢的才華吶。儘管如此,村上春樹先生還是在小說家這個激烈的擂臺上“活”了下來。

我很佩服村上春樹先生。他就是一個普通人:不喜歡上體育課,他有不同尋常的看法:寫小說絕非難事,誰都會。才思過於敏捷的人不適合寫小說。他有一顆持之以恆的心,在寫小說的日子裡,不斷地與時間拼搏,消除枯燥。他有自己的風格,從不在意文學獎的事情……

搞得我都想寫小說了。村上先生從一個平凡的青年到了一個揚名海外的大作家。從他的話說:“寫小說只是一個拿出紙和筆,與時間拼搏的事罷了!”在生活中,我本人從來沒有為哪件事情認真努力過。無論是學習上的還是娛樂上的。“困難”“堅持”“能耐”“才華”這些詞似乎讀起來挺簡單的。其實去擁有這些或去實現這些是有多難。

總想讓自己枯燥無味的生活多一點色彩,卻總是原地踏步躊躇不前,總是立下了等下要怎樣以後要怎樣的目標,卻總是沒實現過。

我希望自己就像村上春樹先生一樣,在偶然的一刻,找到了一個不是偶然的想法。併為之一直一直的前進著,哪怕走了幾周,幾個月,幾年也好,只要我是一直一直的。

我覺得誰都有資質做許多事情,“才華”這種東西也可以省略掉。所以啊,不要總說“幾天後”“只有幹什麼才能怎麼樣怎麼樣”就像寫小說一樣把心裡想要的表達出來吧,想到就要開始拼搏啊!

讀《沈石溪小說集》有感 篇2

讀後感 ,104字

我希望我們對動物多一點慈悲,少一點狠毒,多一點憐憫,少一點冷酷,多一份關愛,少一份殺戮,多一點理解,少一點漠視。沈石溪的書亦是如此。難道我們不該為此反思了嗎?

小說《《仙逆》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1973字

這個暑假,我沒有看那些名人傳記,名著,以及一些負有盛名的文學作品,我只是看了一本在老師家長看來,是在浪費時間,耽誤學習的一本書,一本小說。但是,我並不這麼想,看了那麼多的名人名篇,名人傳記,名著,文學作品,我感覺我有些疲憊了,在一味的看下去沒什麼好處,於是便給精神也放了放假,找了這本叫做《仙逆》的小說,這本書寫得很棒,讓我收穫也有很多,感慨也頗多。從此也讓我迷上了作者的文筆。

初次涉及這本書,給我的第一感覺是很大眾化,如我所瞭解的那些修真,修仙類小說的開篇一樣,讓人很是乏味,覺得平淡無奇。但是細細品味也感受出了作者的用意,書很長一共2088章,沒有耐心的人是看不太下去的,就連我那麼喜歡古文的看了都在心裡想要不要繼續看下去。但是文的內容深深地吸引了我,讓我忘掉了不耐,讓我忘掉了什麼叫看不下去。

隨著逐漸的深入,我對主角的印象也在與日俱增,越來越深,他對親人的那種感情,對敵人的那種冷血,對碰觸他逆鱗的那種殘忍,對李慕婉那至真至切的愛,無不一讓我動容,我,彷彿看的不是一本,我看的是一個人生,一個能讓我體會到什麼是愛什麼是真情的一場震撼我心靈的人生。

看了那麼多名人名篇,傳記,名著。讓我眼前一亮的好像也只有這一本書,不知道是性格所使還是什麼,我喜歡古文,《山海經》之類的書我是翻了又翻,但是對於文言文我卻不是很喜歡。這本書也算是屬於古文的一種吧。當我讀到主角的全族因為他被殺時,我的心裡也不由得升起一陣陣的痛楚,似在為主角而痛,似在為自己而痛,具體我也說不清楚。

而當我讀到主角歷經幾百年的時間,修為大增回來復仇時,那裡面的某些片段又讓我不忍,而又看到,他為了整個修真星作戰時,又讓我對他升起了濃濃的欽佩之意,而在又看到那些人對主角的崇拜,敬仰,那股信念,又讓我總是在想,那是一種什麼樣的人才能讓那麼多的人這樣,總之好複雜。

看這本書,我如同也在看我的人生一樣,雖然沒有他那巔峰的修為,沒有他那深入骨髓的愛,沒有他那讓人看了感動又略有恐懼的經歷。但是,依舊,我的人生和故事中的主角有些許相同之處,所以,每當我看到那種看似我也同樣經歷過的事,我總是停下來,一遍又一遍的體會一遍又一遍的尋找著缺點。

要說這本書我最喜歡的情節是什麼,我想我真的回答不上來,因為太多太多,為救周佚那敢於用生命衝破封印的膽氣,為救清水那不惜丟掉生命的那股兄弟之情,為救回李慕婉那敢於與天斗的豪情,還有他的那句讓我感慨頗多的話:“我王林從此只拜父母只敬司徒南。”深深地感動著我。

文章的情節跟我所得想的有很大的偏差,原本看到這覺得下面應該那麼接著寫時,作者總是改變思路,以一種另類的方法改變文章的故事情節發展,但卻更加的讓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後面發生了什麼事,這不得不讓我每一次都會笑自己,人家那是大神,稱神了的人物,怎麼會如你這般那麼想,你的想法太過於普通了,根本不會吸引人們的注意,每一次,我都是在自責中看下去,一點一點汲取那裡面的營養,一點一點欣賞那主角震天動地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的在主角的殺虐中覺得熱血沸騰,一回又一回的為主角的愛感動的留下滴滴淚水。

在看到洞府界只是仙人們用來圈養的世界時,我都感覺我的世界崩塌了,這個結果很讓人震撼,但是些許思考便平息了下來,這個結果雖然有點讓人開始接受不了,但是也在為主角出去這個世界後的一番所作所為而期待著。遁天老祖的那些章節,我看的也有些許的動容,他僅憑自己師兄的幾句話,僅憑自己看到的幾個場面,便為主角付出了那麼多,這是一個怎樣的老人,為了宗門不惜一切,為了讓宗門大興不惜堵上了一切,來賭主角會不會讓宗門大興。這一切,他賭對了,他可以安息的閉上眼了。

文章的後半部分,最讓我動容的是,這個世界,是主角為了復活自己的妻子而編制的一場法術,但也許不是,不過,我可以知道的是,為了自己的女人,可以付出那麼多,付出一切,這該是一種怎樣的愛?這種愛能讓天地動容,能讓所有人的心都為之一顫。

故事很長,我不想說太多,最後把重點說一說,最後的那一章我並沒有看懂,相信幾乎很多人都沒有看懂那是什麼意思,也許,這是作者為我們留下的懸念,讓我們更好地去猜想下去。但是,我們所知道的是,一切都圓滿了,一切都結束了。我們也都哭了。

一個暑假,長長的2088章,我看了六遍,也許我應該預習初二的知識,也許我應該每天忙忙碌碌的去上輔導班,也許我應該好好地完成老師佈置的暑假作業,但是,我並不後悔我沒有去做這一些事,小說雖然會影響學習,會讓我們變得叛逆,但是,有一些小說也會讓人懂得許多,就比如說我,我懂得了怎樣去愛,我懂得了要為了自己的一個夢去努力,去拼搏,用汗水和淚水澆灌我們的未來,同樣,我們這個年齡,都會對戀愛這個在家長老師看來很敏感的詞彙有一些幻想,我也是。主角對李慕婉的愛,李慕婉對主角的愛,都讓我很是羨慕,羨慕又為何,我還小,不是麼?

我的第一次小說之旅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634字

在那數不清的記憶裡,有一件事讓我最難忘,至今還記憶猶新,那就是我第一次看小說。

六年級的時候,老師要求我們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說。我對小說並不感興趣,所以就隨便找了本翻了起來。開始,我是漫不經心地看,但漸漸地,越看越起勁,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書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覺得,原來小說這麼好看,這麼有趣,並且我還從書中收穫和懂得了許多新奇知識。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說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讓我懂得了友情,讓我對友情有了新的見解,讓我重新認識友誼。小說中的主角:沒心沒肺的萬里晴,心高氣傲的學霸姐杜子閱,還有粘人又膽小的白兔妹王妮可,這三個女孩性格各異卻做了死黨,這讓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論自己的朋友是怎樣的,即使愛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沒關係,只要你們有緣,對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樣能成為朋友。

我第一次覺得友情就像個尋寶遊戲。每個人頭頂都閃著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們視若珍寶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長、人緣沒有一點關係。每個人都會遇見屬於自己的尋寶者,這個尋寶者會帶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長的友誼之旅。

朋友之間雖然有時會因為一些事而吵鬧、發生爭執,但是隻有這樣,彼此的關係才會越來越鐵,也更懂得珍惜對方了。朋友之間,有時候快樂會因為分享變成雙倍,悲傷會因為分擔而減輕,他會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靈丹妙藥,它會悄悄治癒受傷的心,會悄悄地改變著我們每一個人。

第一次看小說讓我受益匪淺,這第一次就讓我愛上了小說。小說裡有無窮無盡的“果實”等著我們去收穫呢!

話說家中風雲,細品百味人生 篇5

國二作文 ,709字

我們每個人都有那溫暖的小窩,我也不例外。我家裡的規矩那也不少,下面我來說給大家聽。

父親可是家裡的“老大”,他說話一言九鼎,沒人敢頂一句。然而他卻閒靜少言。大多都是一個傾聽者,坐在沙發正中間聽我們談天論地。我最敬佩的是父親的那張大嘴。周圍包圍著鋼針一樣的鬍子,紫色的厚嘴脣。每到吃飯時,無論多燙的飯菜,他都直接送進口中,然後開始“加工”。我與弟弟總是先涼一會再吃,待不燙後才開吃。但父親速度快,已經快吃下一碗了。我曾是多麼想擁有象爸爸這樣的一張嘴啊。

我在此可以稱哥哥姐姐為“過客”,因為他們都在外地上大學,一年也回不上幾次家。尤其是姐姐,他所上的那所大學那是相當摳門,生怕讓學生休息上幾天,在平時與他們大都是用電話來聯絡的,而我對他們也不是太怎麼思念。

弟弟可是家裡的“超級導彈”,他所到之處都會是亂糟糟的,不知道真相的人還會懷疑我家剛經歷了龍捲風呢!書,卷子早已丟的滿床都是,有的書早已沒了封皮,有的書角早已捲成了卷。還用所發的卷子疊紙飛機、小船了。

又一次弟弟用紙糊了一個“足球”,以為他幹了什麼了不起的大事呢!有意的在我面前踢過來、頂過去。還時不時的踢到我腳下,讓我傳給他。我忍了又忍,忍了又忍,最終還是爆發了,丟下彩筆,一個“彎月火球”,將球射到了領居家的房頂上,到如今,恐怕它還站在那為我“放哨”呢。

這就是我的家,我從家中學到了許多好東西,這讓我受益匪淺,受用終生。是父親教會我在某種程度上沉默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姐姐與哥哥的經歷告訴我:其實我只有讀書才是走出這大山的唯一出路,是弟弟告訴了我什麼是快樂,什麼是童心。這一切的一切,或許會改變了我的一生。

在這樣的一個充滿真正能量的家中,我怎能不茁壯成長呢?

放棄,也是一種美麗——讀《微小說》有感 篇6

讀後感 ,1033字

生活如手上的沙子,攥得越緊,流失越快,到不鬆鬆手,沙子就會停止流失。

—題記

在以前,我總以為永不放棄是每件事必須遵守的原則,可在我讀了,細細的品味了這篇微小說,我徹徹底底地意識到:放棄,也是一種美麗!正如一首詩裡寫的那樣:"放棄了父親溫暖的懷抱,才能有自己活潑的奔跑,放棄滿天的星星,才能獲得一個嶄新的黎明。"大千世界,茫茫人海需要放棄的東西原本很多,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擁有整個世界,對於不應該屬於我們的更要勇敢地放棄,追求之中放棄,放棄之中追求……人跋涉于山阻江隔、風急雨驟的人生旅途中,惟有學會放棄才能隨遇而安,幸福安詳,從某種意義上講,放棄並非是對追求的背叛,相反有時倒更能執著於其間……

學會放棄,在流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你……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不擇手段,可最後卻遍體鱗傷,這就算了,可他在奪取的過程中,又失去多少原本屬於他的東西呢?到最後,他才悟出這深刻的道理:放棄,也是一種美麗!

相見時難別亦難,既然註定總有一天要別離,為何我們還要在千萬人之中相聚?這樣的相聚,只是為最終的別離徒增幾許牽掛與感傷嗎?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我與你約定一件事,我們都不要回頭,我不希望最後的記憶是你的背影”,其實我們也努力這樣的做著,意外的邂逅,雲淡風清的相聚,了無牽掛的轉身,快樂的說再見,再也不回頭,也不去回憶那麼多一點一滴一起走過的時光……我能嗎?你能嗎?我們能如此雲淡風輕嗎?我問自己默然嘆息著,……當與你在相遇,相知後,卻做好別離的準備,當某一天別離後,又在千萬人中間;期待著與你的邂逅……一切的一切,只是往復迴圈而已。

明白後,會懂得超脫,有心的人會懂得犧牲,幸福的人則懂得放棄。少年時,要學的不只是追求,還有放棄。何苦為了找那份成熟,而刻意放棄了本有的純情?不該擁有的,放棄好了;不是你的,你永遠也得不到;很想大聲嚎叫,宣洩心中的不快,盡情高歌嗎?可你會發現還有陽光燦爛的日子。讓我們放棄太多的慾望,把更多地希望留給現實,即使是傷感,也讓我們灑脫地傷感吧!放棄也存在著溫柔,綻放著美麗。

學會放棄,將傷心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歡笑;

學會放棄,讓大家都有一個美好的共同走過的腳印!

學會放棄,將失去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原來,放棄是如此美麗!

說家規 篇7

國小四年級作文 ,488字

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良好習慣和優秀的品質。我們家最重視最在意的就是做人要講誠信。這也就是我家的家規。

魯迅先生說:“誠信為人之本”。““言必誠信,行必忠正”出自於教育學家孔子之口。由此可見誠信確實是生活中的重要品質。

一天,我跟著一位姐姐出去玩。姐姐揹著一個大包,我走在姐姐後面。突然,一塊黃色的糖從姐姐的大包中掉了出來。我悄悄撿起,呀這是我最愛的口味。我毫不猶豫地塞進口袋裡。回家後,奶奶發現了糖,問我糖是哪裡來的?我支支吾吾地說:“姐姐…給我的。”說完,我心裡七上八下的,一整天都忐忑不安。第二天,我老老實實地把事情告訴了奶奶,奶奶語重心長地說:“要做一個誠實的孩子,誠實是人最基本的品質。你知錯就改,真是個好孩子。”我默默點了點頭。

現實生活中,缺乏誠信的事很多,如:商家賣假貨,借錢不還,做錯事不承認。這種行為嚴重傷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也許是因為他們碰到了不誠信的人,以牙還牙。但爸爸媽媽教育我:不管別人怎麼做,我們還是從自己做起,講誠信,守信用,用自己的行為感染身邊的人,讓生活中少一些欺騙,多一份真誠。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一定牢記家規,做一個誠信的人!

我是賣報的小行家 篇8

國小四年級作文 ,717字

前不久,我報名參加藍領巾童軍組織的賣報紙活動。在我的熱切期盼中,活動終於開始了。

天一大早,我和二十幾個小朋友陸陸續續地來到萬達廣場,經過一番全副武裝,就開始賣報紙。

我們每個人只拿了一份報紙,就撒開腿,跑向自己的目標。我先問了一位離我最近的阿姨,特意說:“大姐姐,買一份報紙吧,今天是我第一次上崗。”可是,那個阿姨拒絕了。我趕快跑向另一個目標,可是又遭拒絕。真沒想到,我竟然連續失敗了六次。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我看到一些小朋友已經成功賣出了第一份,心裡特別著急,但我堅信我也會成功的。

迎面走來一位慈眉善目的阿姨,我連忙微笑著跑上去:“大姐姐,買份報紙吧!我第一次賣報紙,只要一元錢,搞活動的。”大姐姐買了我一份報紙,一份我人生當中賣出的第一份報紙!我連聲道謝。哇!我終於成功地邁出了第一步。

最有意思的是,我向一位阿姨推銷我的報紙時,阿姨笑著問我報上有什麼內容。幸虧我防範於未然,在賣報前瀏覽了一下,我胸有成竹地說:“502膠水粘住女童雙眼。”阿姨聽了哈哈大笑,又對我說:“我只有10元錢的。”“我可以找你零錢。”真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又一份報紙就這麼愉快地賣出去了。

我不停地取報紙,賣報紙,跑得滿頭大汗,但是我顧不上擦汗,顧不上休息,也顧不上喝水。一份,兩份,三份……我居然把30份報紙成功地推銷出去了。

活動結束了,馬教官宣佈我賣出的報紙最多,而且破了記錄。我獲得了一枚“勇氣”勳章和一隻馬克杯。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賣報的小行家……”在回家的路上,我反反覆覆地唱著這幾句歌詞,心情特別好。賣報活動使我不僅獲得了獎章、獎品和獎金30元,而且深深地感受到了賣報的不容易,更體驗到了勞動帶來的快樂和充實。

我的小說夢 篇9

國三作文 ,672字

語言的韻味,不像茶那般,衝過幾次之後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獨特的韻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樣的感悟,我曾有個小說家的夢。

如不曾提醒,我幾欲忘記兩年前的我還有這樣一個夢,那時我正沉迷於小說的世界裡,除了吃飯,睡覺,我幾乎天天拿著小說,小說那動力的情節讓我不能自拔,我從未感覺語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這樣一個念頭,寫一本小說,想到就立刻做,於是我拿起手機開始寫,開始了我偉大的創作,說著容易做著難,才寫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創作的難度,便知道對語言的疏遠。

我便開始閱讀大量小說,每當讀到感人的情節,我會情不自禁落下淚水,讀到大快人心的情節,我會激動不已,讀到生死一線的情節,我會有著人物的緊張,這就是語言的魅力啊!它能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主人公,讓我們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讓我們知道什麼叫等待的難熬。

在讀了幾部小說之後,我越發堅定了寫小說的信念,小說裡那優美的語言,讓我欲罷不能,讓我真正體會了火急火燎的含義,於是我決定讓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說,雖然這只是一個夢,但小說的卻帶給了許多,小說中描寫主人公的語言讓我學會忍耐,讓忍耐去磨練我的心性,但忍耐並不是軟弱,忍耐只是為了在更好的機會爆發,小說中語言讓我學會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機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擁有了智慧,善於把握機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說中語言帶給我許多,但最重要的是夢與希望。

小說的語言帶給人們許多,帶給人們不一樣的感悟,帶給人們不一樣的感受,帶給人們不一樣的心情,而小說中語言帶給我的,是一個五彩繽紛的、充滿新奇的小說夢。

誰不說家鄉美 篇10

寫景作文 ,598字

一葉落而知秋,葉落歸根的感覺誰人都懂。

離家再遠,也總想著歸家,因為家是那個最溫暖的港灣,是你迷茫前行中的明燈。

今天就來說一說我的家鄉,那個瀕臨海灣的城市—青島。

眾所周知,青島是個沿海城市,閉上眼睛,靜靜回想,炎炎夏日,坐在金沙灘旁邊,吹著海風,吃著烤串,很是自在。

說起金沙灘,它是難得的天然海水浴場,被人們譽為“亞洲第一灘”。關於它,還有一個美麗的傳說,據說古時候有一隻金鳳凰飛赴天庭參加百鳥盛會,當飛抵膠州灣時,心曠神怡,樂不思歸,化身為鳳凰島。她翅膀掠過的地方就成為現在的金沙灘。

還有有名的棧橋,清晨薄霧朦朧的時節去賞才是最佳,遠遠的站在棧橋邊,看著遠方忽遠忽近的行人,回想著這些年在你身邊來來去去的人們,忽然覺得,人生已恍然多時,驚覺時間可貴,便會更加珍惜當下。如果是跟另一半一起去觀賞,在那如詩如畫的景色裡,你們便是最美的那一副。

要說我最喜歡的,還是天幕城那裡,從來對視覺效果追求較高,喜歡有創意有設計感的地方,天幕城便是這樣。它是以“天幕下的漫步”為特徵,營造了“旭日東昇”、“正午陽光”、“夕陽晚霞”、“午夜星辰”四種壯麗的自然景觀,變幻時空,給人以震撼、新奇的視覺享受。如果你也喜歡,那便親自去體驗下,一定會不負所往。

五四廣場、奧帆中心,還有嶗山、臺東夜市,青島有太多好玩的地方,也有太多值得你去細細品味的美景,這是我的家鄉,我很喜歡它。那麼,你的家鄉呢?

“小畫家”黃世世 篇11

寫人作文 ,369字

我的同桌是個“小畫家”,我們班的板報上都掛著他的兩幅畫。

小黃畫出來的畫連美術老師都讚不絕口,而且他畫畫的模樣也特別的漂亮。畫畫時,他的嘴角微微揚起,做出一副自傲的樣子,眼睛泛著點點銀光。

記得有一次美術老師讓我們自由作畫,隨意發揮想象力,我正在構思畫圖時,看到小黃畫畫的模樣,像是沉思的天馬王子。我被這樣的場景深深的吸引住了,畫紙上是一片空白,這時突然聽見有“喔喔”的聲音,看了看旁邊,一個女生正用羨慕的目光看著小黃的作品。仔細一看,那個女生眼中卻流露出同情的目光。這引起我的好奇,伸出腦袋瞧了瞧,小黃的畫中有一位年輕婦女,中年女子的臉上掛滿了淚珠。

明明是一張畫,卻被小黃畫的栩栩如生。

看著小黃呢,他呀!正在明媚的陽光下半眯著眼睛,眼中眨著自豪,享受著自己美麗的畫。

人都有自己的特長,可是黃世世的特長極為耀眼,讓我們不得不去稱讚。

誇誇我們班的小畫家 篇12

國小四年級作文 ,404字

我們班有很多同學,他們都各有各的優點。有的是勤勞的“小蜜蜂”,有的是樂於助人的“活雷鋒”,有的是帶給人快樂的“開心果”……但我最想誇的同學是我們班的“小畫家”—嚴慧。

嚴慧個子不高,一頭烏黑髮亮的頭髮,一雙猶如黑葡萄的大眼睛,高高鼻樑,一笑起來就會露出她那八顆潔白的牙齒,顯得她特別斯文、漂亮。嚴慧同學不但人長得漂亮,而且她畫的畫也特別美。所以同學們有都會稱她為“小畫家”。

記得有一次,嚴慧代表班級去參加學校組織的畫畫比賽,獲得了一等獎,為班級爭得了榮譽,班主任在班上還大力地表揚了她呢!下課之後,我們都爭先恐後地跑去看嚴慧同學的畫,發現她的畫簡直美呆了:她畫的是一副荷花。線條非常細膩、清晰,上色和諧,看起來非常舒服,荷葉的顏色青翠欲滴,荷花花蕊的顏色栩栩如生。難怪她能獲得一等獎呢!我由衷的佩服她的畫畫功底!

這就是我們班的“小畫家”,怎麼樣,很棒吧?我為自己能有這樣的同學而感到十分自豪!

小童家的園子 篇13

記敘文 ,601字

小童家在小鎮裡還算是很比較殷實,他們有個果園,除了種些蔬菜水果,餘下的位都種上了桃樹。

大家都很愛從他們家園子經過,每臨春季,總有陣陣桃花香;就算是在別的季節經過他們園子,能賞一賞,亦是不錯的了,因為只有他家有。

就在小童五歲之際,小童的父親就帶著他去到了園子,小童從未見過這樣的場景,更不想這居然是自己家裡的。小童只去了那麼一次,後來父親便說園子裡忙,全是枯樹枯枝的,不願去打理它,便進不去人,自是不願麻煩,便也沒去收拾。所以小童對於園子就只有那次記憶罷了。

小童的父親原本是個很會做生意的商人,不算家財萬貫,但也算是小財主,他們家在小鎮也是頗有名氣的,因為他們不仗著自己家有錢,出錢修橋,資助別的孩子,還總是幫助家境貧窮的人家。但是小童上了初中後,小童的父親破產了,突然一個殷實的家庭變得很是落迫,而他們的家和那個園子也被外地的一個商人買了去。

小童一家拿著賣房子的錢,買了一間小房子,屋子夠他們一家人居住,但是卻找不到之前的溫馨。小童想再去園子的願望終於在園子被買了之後的幾個月,小童偶然看到園子的門被開啟,小童走了進去,不是父親所說的滿地枯枝,而是他五歲之際的那般美景,甚至更美。

外地的商人見到小童後覺得很奇怪,便去打聽了他的訊息,於是便知道了小童一家的遭遇,也知道了小童家做的好事。於是外地商人決定了把園子送給小童一家。

小童每天都會在園子裡耕種,伴著果樹成長,又是幾年,桃花多得落了滿地。

我的小說迷老媽 篇14

國小六年級作文 ,649字

在我的家中,無論客廳,臥室,總有些地方有那麼一兩本小說,不用說,這是老媽看的……

我的老媽是個小說迷,看起書來誰都不理,彷彿她在另一個世界。我們說什麼,她彷彿不知道,翻著自己的小說。一次我問老媽,小數有有那麼好看嗎?媽媽說“當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麼知道它好不好看呢?”無奈,媽媽就是這樣。記得又一次,老媽再看《紅樓夢》,她說那賈寶玉和林黛玉的愛情真虐心,而我試著去讀了讀,看了一點,什麼都看不懂啊,這麼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棄書中的樂趣了,這也只有媽媽能享受到了……

可是,媽媽對小說的痴迷,遠遠不止這些啊,有一次,我和媽媽在外面買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門口,媽媽說,她先進去放東西,讓我等她把這個重物品一塊搬回去。於是,我站在陽光四射,狠毒的太陽絲毫不可憐我。就這樣,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時左右,從院子到自家的門口也就不過50米,最多十分鐘也就到了呀。我怕東西丟掉,又不敢離開,可就是這半個小時,媽媽才出來,出來後,看到我小步子跑過來,一邊拍著腦門;“看我這腦子”。我也真是無奈,誰知。真相是老媽回到家中,看到手機裡的小說更新了,便又看了起來,誰知家裡突然停電,她終於停了下來看了看剛回來哪的東西,才想起,我還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媽媽……

誒,家裡就是有這樣一位小說迷老媽,要不是那次停電,我還不知要等多久啊。媽媽那次答應我,以後會少看點小說,可回到她的房間後,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說”。人總得有些興趣吧,我也就沒在反對媽媽看小說了,只是不要耽誤事就行。

我的小說迷爸爸 篇15

寫人作文 ,435字

我的爸爸是個十足的小說迷,家裡有一整個書櫃裡裝的都是他的各種書刊,令人眼花繚亂。

每次我的小夥伴兒去家裡玩,都忍不住誇讚幾句,說道怪不得你的語文學的這麼好,跟老爸耳濡目染也一定學到很多吧。

確實是這樣的,從我很小的時候,就發現了老爸愛看書的習慣,每次坐在他旁邊看動畫片的時候,都會被他專注的樣子吸引過去,我心裡想,書中一定是有什麼比動畫片更好玩兒的事情,於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就開始學著老爸的樣子,開始翻閱各種書刊。像是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才發現原來讀書是一件這麼有趣的事情,多虧了我的書迷老爸,培養了我的這一興趣愛好,並且能夠讓我保留至今。

說到老爸的藏書,還是小說居多,尤其是各種武俠類的書籍,什麼金庸古龍,連我都已經能夠背出他們的著作名字。

老爸雖然愛讀書,但是他從來沒有因為看書耽誤事情,比如小時候每天早起接送我們上學,去上班,去工作,去為了我們家裡的生活打拼,他只是在閒暇的時候喜歡隨手翻閱書籍,並且可以把書裡的內容幾乎無異的複述出來,所以說我的老爸是個小說迷。

第一次創作小說 篇16

國一作文 ,706字

我從小就有當文學家作家的夢想,所以我總喜歡創作一些作文或者故事,但是看見他們那長篇小說,我還是有點心虛,我能寫的出來這麼優美,而且連續性這麼強的故事嗎?試試吧!

剛開始創作小說的時候,我的信心非常的足,讓他媽端來牛奶的時候,我一口回絕:“我的作家夢想還沒有實現呢,現在不應該享受更應該努力的學習,努力的寫作,將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媽媽笑了笑。“你就是稀罕這幾天,等過幾天你馬上就忘了,這馬上跟沒有過似的,你不信就看著吧!”我重重地搖了搖頭。

小說的創作,我非常的認真,每一筆每一畫每一個故事情節,每一個人物刻畫都寫得非常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而且對文中情節的構思,我也是不思茶飯,對文中人物的刻畫我也顯得非常的專心。每過幾天約二十頁就出稿了,看著自己辛辛苦苦得來的成果,我有些欣喜,有些激動,卻也在暗中有了一些驕傲。再過幾天我感覺自己已經寫的差不多了,所以也漸漸的放慢了步伐。

媽媽目睹了這一切,他說“孩子做任何事都不能知難而退呀,也不能半途而廢,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你既然開了這個門,就一定要堅持下去,把你的小說創作完成,到時候看著你辛辛苦苦得來的成果集也是歡欣的,是喜悅的,是滿足的,也是充實!”

沒有落下步伐,沒有放棄,我重新起筆,繼續刷刷點點的修改著,創作者自己的第一本小說集。有些時候寂寞無聊的時候,我仍沉浸在小說所帶給的快樂中,有些是驕傲的時候,我總安慰自己一定要靜下心來,進行創作,才是創作本道。就這樣日復一日,到了第二月的時候,我的小說終於創作完成了,約有兩萬個字,故事情節都非常的精彩,眾人看了連連稱讚。

小說創作靠的不是文學才華,也靠的不是才華橫溢,更靠的是一種耐心的態度和平心靜氣的寫作精神!

我是小行家 篇17

國小六年級作文 ,554字

我—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個子小小,相貌平平,眼睛亮亮,與別人似乎沒什麼兩樣,可我樣樣都在行。呵呵,不信?那就往下看吧!

我是小行家,我“學”很在行。課堂上,我總能保持著“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學習書”,我也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想好答案,當然在考試中也不會被所謂的攔路虎難住,成績也就自然而然的名列前茅。

我是小行家,我“讀”很在行。“讀”就是指讀書了,只要一下課,我就會捧起心愛的書本,津津有味的“啃”起來,無論發生了什麼事,都不會因此打擾,也因此成了一個十足的“書迷”。書給我們打開了知識之門的鑰匙,讓我在知識的海洋盡情遨遊。

我是小行家,我“玩”很在行。可別小瞧我,我可玩出了門道,“成語接龍”之類的智力遊戲不在話下,一有時間,我就會和“戰友”葉敬盱展開激烈角逐,這不,這次我一開頭就以一條“目不識丁”的成語給她來了個措手不及,葉敬盱才上場就敗下陣來……其實玩這種遊戲祕訣就是多讀書,“讀書使人明智”嘛!

我是小行家,我“寫”很在行。每當老師說,誰的作文最生動,誰的作業最整潔,最美觀時,總會念到我名字,我經常會以此為榮。毛澤東爺爺說過:“不動筆墨不讀書”,我把這句話牢牢記在心裡!

我—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個子小小,相貌平平,眼睛亮亮,與別人似乎沒什麼兩樣,可我樣樣都在行。

我是個小畫家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490字

在我家的牆上,到處都有我畫的畫。那些畫雖然不是多麼好看,卻充滿著我對畫畫的喜愛。

在我上幼兒園的時候,櫥窗小朋友們被展覽的畫吸引了我。那些畫的線條是那麼柔美,蘋果似乎是從秋姐姐的果園裡摘的,小草是春姑娘的孩子,小溪邊的花朵像一條彩虹,多好看啊!我也萌生了要畫畫的念頭,讓媽媽買了水彩筆,還報了畫畫班。當天我就在家開始塗鴉了。

那一天上畫畫班時,我在老師的指點下,畫出了一副像樣的畫。其他家長看見了,說:“這孩子還這麼小,就畫得像模像樣,真不簡單。”我心裡甜滋滋的,更喜歡畫畫了。

在家中,我閒下來就是畫畫,顏料用起來很快,轉眼一盒就用光了。我讓老媽再買一盒,老媽不答應,還生氣地說我以後不用學別的的了,就當畫家算了。我只好又去纏疼我的奶奶要,奶奶看我這麼想要畫,就給我買了一盒。不久,我又用完了,還去找奶奶要,奶奶捨不得錢,不給我買了。有意思的是媽媽見我總是畫,還有了不小的長進,也許是覺得我孺子可教,就又給我提供了顏料。

從那以後,我對畫畫的興趣更濃了,更得到了家人的支援。現在,媽媽的提包上有我的畫,爸爸的手機殼上也有,我家的牆壁上自然也少不了我的傑作,那可都是精美的藝術哦!

我是最好的小畫家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347字

我們班有小書法家,小歌唱家,小作家,也有最好的班長,而我是最好的小畫家。

有一次,我們班上畫畫,老師讓我們畫一張牧童的畫,老師教我們由淺到深,由深到淺的畫法。我們開始畫畫了,我先畫了一個小牧童,再畫一隻牛,還有柳樹。我主要畫的是一個小牧童在牽著牛趕路呢!我畫完交給老師,老師看了後連連讚歎,我覺得我就是齊白石了。還有一次考畫畫,我在老師面前大顯身手,老師看後說:“畫的真好看呀!”聽到老師的稱讚,我高興壞了。

記得還有一次,老師讓我到黑板上畫畫,讓我畫一隻小雞,我先用黃色的粉筆畫了一個外形,再畫臉型,毛髮,眼睛不一會兒就畫好了。同學們一個勁的鼓掌,從那次以後老師就讓我當了美術課的代表。我雖然學習不是最好的,寫字也不是最好的,但是我畫畫是最好的。

每當聽到小畫家這個名稱,我心裡就有一股暖意。

說說家鄉美食嵌糕 篇20

國小六年級作文 ,1095字

在我的家鄉溫嶺,有許多有名的特色美食,最具代表性的當數“嵌糕”了。

在溫嶺的大街小巷,幾乎都可以找到“嵌糕”店,店面並不起眼,大多數甚至連個招牌也沒有。但是每天早上,這些“嵌糕”店門前都擠滿了人,不等上幾分鐘是輪不上的。是什麼如此吸引人呢?還是先來聽我介紹一下吧。

“嵌糕”,從字面上理解,首先是一種糕,就是把各種餡料“嵌”在裡頭的一種食物。它的外形比較獨特,上下兩頭比較窄,中間鼓了出來,非常可愛,讓人看著便有食慾。就像日本的壽司、美國的漢堡、法國的三明治一樣,早先大概都是為了能快速地填飽肚子且便於攜帶而發明的吧,後來不斷被改進:從原來的單一的餡料,發展到現在豐富的食材;從原來的店主純手工揉制,演變成了用機器製造的乾淨衛生的食物;從原來用於草草了事般地填飽肚子,逐漸成為一種味覺上的享受。這麼多年的進化,讓“嵌糕”變得更加美味可口,成為溫嶺人的早餐首選。聽說,許多常年在外的溫嶺遊子回到家鄉的第一頓早餐就是在“嵌糕”店解決的!

說到“嵌糕”,有一件逸聞趣事便不得不提了:爸爸前幾年一直在杭州工作,只有週末才回來。為了能在家裡多待一晚,他經常在週一凌晨出發去杭州,這樣早飯便只能在路上解決。有一回,他天矇矇亮便開車出發了,忽然看見車站邊上的一家名為“年度糕”的店竟然在營業,於是他便買了幾筒新鮮出爐的“嵌糕”帶上。到了杭州的單位裡分給同事吃,這些“嵌糕”竟然還是熱乎乎的。而杭州人從未見過這種食物,對這種吃法也很是驚訝,竟是無從下口,乍一看,還以為是放大了幾倍的餃子哩!爸爸杭州的同事自從這回嘗過“嵌糕”後,一有機會便要爸爸再帶幾筒去。

每個星期我都會去吃上一次“嵌糕”。先自己選主料,我一般會挑上一塊烤得香噴噴的精豬肉和一塊吸滿了肉汁的豆腐乾,再加上另一樣溫嶺的特色美食—油鼓,也叫泡蝦,是由麵粉裹了肉和蔥花在油中炸成的。“嵌糕”的主要餡料便組成了,師傅會把它們細細地切成條,包入一張由年糕碾壓而成的“大餅”中,再加入一些素的配菜:芹菜、胡蘿蔔、土豆絲、洋蔥……足有十來樣,隨便選。隨後,便見師傅把大餅狀的“糕”合上,一隻手託著,另一隻手快速捏幾下,幾秒鐘的工夫,一筒“嵌糕”便遞到了我手上。最後,我再往“嵌糕”的開口處澆上一小勺肉湯汁,便是一樣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了。當你咬下第一口時,還未向下滲透的肉湯汁便與餡料一起被你收入嘴裡,那“肆意橫行”的肉香與樸素淡雅的胡蘿蔔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誰說,這一切餡料混合在一起,不是一場完美的邂逅呢?每一口下去都讓你回味無窮!

“嵌糕”—我家鄉的特色小吃,凝結了幾代人的智慧,在我眼裡,它不僅僅是一種食物,更像是一件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