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愛的燒烤相關作文20篇

我最愛的燒烤 篇1

國小四年級作文 ,621字

長假的第二天,我與小金、小華相約去公園燒烤,我也激動不已。

一大早,我就催促著爸爸媽媽拎著食材飛奔而去,耳邊呼呼的風吹過,好像也在為我歡呼,我的心早已飛到了窗外,恨不得插上一對翅膀飛過去。

一到目的地,我還沒等車停穩,就衝下車奔向早已在那兒玩遊戲的小金和小華。“我來啦————”三個人便嘻嘻哈哈抱作一團玩開了。目光投到大人那兒,他們正忙得不亦樂乎,有的不緊不慢地搭著帳篷,有的有說有笑地架著烤爐,有的正急急忙忙生著火……

準備工作一切就緒,BBQ現在開始!我們三人分工明確,小金負責煽火,我和小華負責烤肉串。我們學著小金爸爸的樣子,把兩串肉串整齊排放在兩邊,用刷子的三分之二蘸上少許油,然後均勻的塗抹在正反兩面。幾分鐘過後,肉串開始“滋滋”作響,彷彿要把我們熱火朝天的幹勁詮釋出來。二十分鐘流逝後,肉串滋滋發響,同時在慢慢變成深色,熱氣和肉串正譜寫下我們的激動歡樂,肉汁正流在錫紙上閃爍著誘人的光,香氣彷彿一個調皮的孩子,爭先恐後地鑽入鼻子。小金更加賣力地煽著,我們都讒言欲滴,煙霧像個神仙,煙得我們夠嗆。肉串熟了!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串輕輕吹了吹,放入嘴中!牙齒輕輕一嚼,一股鮮美的汁水流入心田,鮮嫩美味令人回味無窮,讓我吃了一串忍不住還想吃。

我們的笑聲如銀鈴般迴盪在上空,真希望時間能永遠記下此刻的美好與快樂!

記我最愛的一本書作文 篇2

國一作文 ,4478字

【篇一: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通往知識寶庫的路;書,是知識寶庫的鑰匙……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書,我當然也不例外。

我,是一個比較愛閱讀的小孩,或許是我小時候受父母的影響吧,我從小就很喜歡看些類似《格林童話》這樣的書,但是我最愛看的一本書是《笑貓日記》,是著名作家楊紅櫻寫的,她是小孩子們心中的天使,能給我們帶來快樂。

《笑貓日記》,是一本比較好的書,裡面講述的是一隻會笑的貓每天發生的趣事,作者將自己想象成笑貓,以日記的形式,寫出了每天發生的一個個生動有趣的故事,共有十版,其中讓我來給大家介紹幾種吧,如《笑貓日記之能聞出孩子味的烏龜》、《笑貓日記之小貓出生在祕密山洞》、《笑貓日記之那個黑色的下午》、《笑貓日記之塔頂上的貓》等等。書中許多生動的人物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如頑皮搗蛋的馬小跳、杜真子、不好不壞的老老鼠,毛超、胖頭、美麗的虎皮貓、喜歡吃蒜的地包天、愛自說自的的貴婦狗、還有被笑貓稱作“老祖宗”的老神龜……它們有的讓我喜愛不已,有的令我咬牙切齒,有的令我哭笑不得……

書中一個個生動有趣,使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故事,猶如一個個溫暖心靈的心靈雞湯,溫暖每一個孩子的心靈,幫助每一個孩子開啟心靈之窗。同學們,記得2008年5月12日的那場特大地震嗎?楊紅櫻阿姨又寫了一本笑貓日記,那就是《笑貓日記之那個黑色的下午》。它寫出了那個遭遇地震的下午,是多麼的可怕,其中笑貓說了一句話:雖然我們不可以防止這場地震的到來,但是我們可以防止自己的心被破壞。四川汶川的人們啊,聽見了嗎?不要讓自己的心被破壞,從而讓心裡留下一道傷痕,笑起來吧,和笑貓一樣,笑起來吧!跳起來吧,和馬小跳一樣,跳起來吧!為自己喝彩,讓全世界都聽見你們的聲音!

同學們,百聞不如一見,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溫暖自己的心靈;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開啟自己心中的窗戶;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讓自己放飛煩惱,營造快樂!

【篇二: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人的一生p漫畫等。其中,我最喜愛讀的書是《魯濱遜漂流記》。我對這本書愛不釋手,儘管我已讀過許多遍了,但我現在仍然喜歡讀。因為我被裡面的主人公魯濱孫所迷惑了,被他的精神深深地吸引了。他非常喜歡探險,在一次探險中遇難了,船上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被海水衝上了一個荒蕪人煙的孤島上,他靠自己的堅強和勤勞,整整在孤島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之久,後來被一位英國的商人帶回了文明世界。

在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真有點不相信他能一個人生活二十多年。認為人的獨立性不可能這麼強。現在回想起來,我很慚愧。我們現在的孩子,都是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皇帝般生活,離開父母一天都會受不了,長此以往,獨立能力當然日趨衰退。而魯濱孫他深知活下來的唯一辦法就是靠自己,所以他自己做房子,自己做衣服,親自去打獵為食。他是多麼的偉大,而我們則顯得多麼渺小。

現在社會的人,有很多人心靈非常脆弱,遇到一點點小挫折,小困難都克服不了,甚至還會想不開,有著輕生的念頭。魯濱孫儘管在島上孤獨地生活了二十多年,他依然覺得生活是多麼美好,上天是那麼地公平,讓他幸福地活了下來。這是多麼難得的高貴品質啊!是我們一般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我常常在想: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新世紀的小主人了。難道我們還能過著皇帝般的生活嗎?我們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難就後退嗎?我們應該要改掉懶惰依賴的習慣,要鍛鍊獨立堅強的性格,做一個勤奮的人。面對挫折和困難,要想辦法解決,要迎難而上,勇敢地去面對困難。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深深地影響著我的學習,我的生活。這本我最喜愛讀的書將激勵著我前進,影響著我的一生。

【篇三:記我最愛的一本書作文】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人,不論在什麼時候,口袋裡總是兜著一本小書,比如說《伊索寓言》,讓我感興趣的《生物全解》,容易記單詞的小本的《單詞大全》等等。但在我的記憶裡,曾有一本書成為我終生受益的老師,它叫《做人、做事、交朋友》。

這本書是媽媽叫我看的,因為那時我不懂事,成天愛發脾氣,而且小氣、自私。就在一個晚上,媽媽坐在我的床上和我聊了一下,她摸著我的頭:“嘉敏啊,你這麼大應該懂事了,應該把你的脾氣改一改了。這本《做人、做事、交朋友》的書,媽媽仔細讀過了,它是一本好書,值得每一個人去品味。”我收下了媽媽那本書,很快讀了起來。

當我翻開第一頁時,我有些慚愧了,上面說:“人的心要放寬一點,不可以只顧著自己,把自己鎖起來,享受個人世界。當你這麼做時,你的心裡會更加難受,我勸你一句:‘退一步,海闊天空。’”我當時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淚來;想到平常還對媽媽發脾氣,每天放學回家看著媽媽那弓著的腰,駝著的背;還有爸爸那張消瘦的臉頰,我卻一點孝心都沒有。那時我忍不住打了自己兩耳光。

第一句話已經教會了我,我更加禁不住的往下翻,以認真的態度改變自己。

第二課是做事。說到做事,在小學階段,我做什麼事都是拖拖拉拉的,媽媽每次看到我這樣就會說:“算了!算了!不用做了!看你那做事的樣子就煩!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呀!哎!”爸爸也批評過我,可我還是死性不改。但上面的三個詞卻讓我更加勤快了—認真,速度,負責。

最後一個內容:交朋友。爸媽曾再三囑咐我,要交好朋友,不要學壞了呀!我卻仍然我行我素。而上面寫的卻和爸媽說的一模一樣,令我反省,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

我愛這本書,它讓我在人生轉折點上,取得了人生最大的改變。

我也要對爸媽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

【篇四: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每本書都有它獨具的魅力。有的書感人肺腑;有的書詼諧幽默;有的書則令人迷途知返……但我最喜愛讀的書就是《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它啟迪了我許多許多……

《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為我們講述了魯賓遜因船隻失誤漂流到了一個孤島,在荒無人煙的孤島上,他並沒有怨天怨地,而是以樂觀的心態,自食其力,利用孤島上的自然條件,用了二十多年時間,建設成了一個世外桃源,又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無法想象,魯賓遜流落孤島後卻絕處逢生的幸運;我無法想象,魯賓遜面對野人的擔驚受怕而又和星期五成為了朋友;我無法想象,魯賓遜渴望著回到文明世界的迫切;我無法想象,他是怎麼度過一天又一天的黑暗,怎麼迎接一天又一天的黎明;是什麼,支撐著他一天天得以延續?是什麼?我想,就是那永不放棄的力量!是啊,這怎能不讓人欽佩呢?

如果我是他,我能夠自食其力嗎?如果我是他,我能夠迎難而上嗎?如果我是他,我能夠對未來不懈努力嗎?我想,我不能。我們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幸福生活。我們時刻享受著父母的“溫暖”。我就是想溫室裡的花朵,承受不了風吹雨打,也不曾嘗試過外界的冰天雪地。若遭受暴風雨的襲擊,等待我們的,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一味的放縱並不是我們的追求。《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給了我終生受益的啟示,也為我敲響了警鐘。

這本書告訴了我面對挫折,戰勝自我。只要我們有一往無前的勇氣,便沒有不可征服的高峰;只要我們有鍥而不捨的恆心,便沒有跨越不了的激流!人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魯賓遜如果放棄了,怎能達到自己的目標?讓我們用微笑面對生活,為自己開闢成功之路!你不妨來看看這本書,相信你也會受益匪淺。

【篇五: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孩子,從小書本就伴隨我左右,一旦少了書,我就會渾身不自在。在讀過的所有書中,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已經成為了我的好朋友。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是一本勵志的書。它講述了海倫凯勒的一生是如何度過的。她在十九個月的時候就被一場大病奪去了視力和聽力,也成了啞巴。這樣的事情無論發生在誰的身上,都是十分悲慘的。可是,海倫凯勒她沒有放棄生命,而是努力地活下去了。後來,在她的導師的精心幫助下,她在無聲的世界中認識了字,也知道了很多東西。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她考上了一所有名的女子大學,並寫了許多勵志的書,至今還激勵著千千萬萬的人。

一個人沒有聽覺和視覺是可憐的,但是隻要我們不放棄生命,別自暴自棄,擁有堅定的信念,那麼,就算沒有光明,沒有聲音,他照樣可以活得很精彩,很快樂。報紙上,常常報道那些大學生出走、跳樓、自殺……我想,這些人每天都可以吃得飽,穿的暖,學得好,為什麼還去跳樓,自殺呢?我勸他們應該讀讀想想海倫凯勒,他們的舉動真的太不應該。

生命是父母給予我們的,我們的死有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所以,一個人遇到小小的挫折,不應該一味往壞的方向去想。就像海倫凯勒那樣,即使她是看不見,也聽不見,也不能說話,但她何曾言過放棄生命!我們要像她一樣,要愈挫愈勇,不要被生活中的小挫折所打敗!就算失敗了,也不要怕,誰沒有跌倒過?但是跌到了,我們一定要爬起來,拍拍屁股,勇敢堅持地走下去!

一本好書能讓人受益一生。它在你困頓的時候,給你勇氣與自信,讓你勇往直前;在你迷茫的時候,給你點亮前行的路燈,為你指點迷津;在你失敗的時候,給你希望,要你在生活的路上永不言敗。而《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正是這樣的一本書,它給予了我無限的動力,讓我在生活與學習上受益匪淺。它是我的朋友,讓我一生受益的朋友。

我向你介紹完了我的“好朋友”了,你的“好朋友”呢?下次,一定要介紹它給我認識,讓我和它也成為好朋友吧。

【篇六: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如果生命是一次孤獨的旅行,我只願帶上一個簡易的行囊,帶上一本契合心靈的書—《成長感悟人生》。

為什麼我要帶上這本書呢?因為《成長感悟人生》,這本書給予我的是無限豐富的的知識,教會我如何成長,教會我如何感恩。《成長感悟人生》這本書通過一個個鮮明的事例,告訴讀者人生的哲理。雖然這本書並不聞名中外,但是你去讀這本書,你便會深深愛上這本書。

比如,這本書中有一個事例,叫“母愛如佛”,這則故事講述的是一位母親含辛茹苦地把兒子撫養成人,兒子卻不懂得感恩,反而把母親像下人一樣使喚,責罵母親,虐待母親,可他的母親卻一如既往地愛他,一而二再再而三地包庇他。因為兒子一心想成為聖人,所以,獨自上山拜佛,不理會母親。當寺裡的聖僧告訴他,他的聖人師傅是一位下山之後,赤著腳給他開門的人,就是他要找的聖人。他下山後,在家家戶戶面前敲門,出來的個個都是穿著鞋子的。當他面臨絕望時,他推開了自己的家門,出來迎接他的是他的母親。沒想到,母親是赤著腳出來的。這時,他才明白,母親才是他的聖人。

的確,母愛如佛!這則故事告訴了我做人要懂得感恩的道理。這本書的故事還不止這一則,還有很多。故事的道理在你讀完文章之後,就會清楚的呈現出來,這就是本書的最大優點。

《成長感悟人生》,我建議大家也找來讀讀。這本書,可以說是“飢之以當食,冷之以當裘,孤寂以當安樂琴瑟。”它在我快樂時與我共同分享;在我難過時,與我解開心鎖,感受讀書的樂趣。總之,它是我人生最好的伴侶,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書。

我最愛的人 篇3

國二作文 ,533字

回想以前經歷過的一切,我就感到幸福無比。

我還是不懂事的孩子的時候,每天清晨起床後,母親都會坐在那張紅板凳上,用一把雕刻精緻的木梳給我梳頭,並給我講許多美麗迷人的童話故事,讓我瞭解善良的白雪公主、悲哀的海的女兒、可憐的賣火柴的小女孩—母親的故事總是講不完,我每次都聽得入迷。於是每個清晨,我都纏著母親給我梳頭,好聽那美麗的故事。

似乎有一雙手撫過我的心靈,溫暖立刻瀰漫了全身,那種感覺似曾相識。

我的個子長得很快,沒幾年就和母親一般高了。清晨起來母親照樣為我梳頭。母親握著那把精緻的木梳,輕輕地梳。不過,母親不再給我講童話故事了,而是讓我背詩詞。在寂靜的小院裡,傳出了清脆、響亮的讀書聲。背得連貫的時,母親會笑著誇我;倘若背得不熟練,母親會嚴厲地批評我,然後讓我重背。就這樣我背會了很多唐詩宋詞—

現在,我的個頭比母親還高。偶爾,母親還會為我梳頭,不過,她需要站著梳,梳子還是那把精緻的木梳。母親梳頭非常有耐心,一遍一遍地梳,直到把頭髮梳得很順溜。我們的談話內容變成了學校的點點滴滴,我們不厭其煩地講著身邊的開心事,母親聽著、笑了—

一晃七八年過去了,我對母親的愛卻是不變的,雖然極其簡單,卻如大海般深沉。

母親愛我,我更愛母親。

我最愛的秋天 篇4

國一作文 ,733字

九月的初秋,仍有著夏的餘韻,蛙聲蟲鳴逐漸稀落了,水荷點點。玫瑰吐著芬芳,在微風中延續美麗。桂花開了,在疏朗的空氣中散發出陣陣幽香。

秋天,在校園裡是美麗的。明媚的陽光照耀著大地,在太陽的懷抱裡顯得那麼溫暖,站在操場上,呼吸著新鮮的空氣,晒晒太陽,做做運動,是處身在一個理想的境界。拿著書看看,記憶單詞,真好。蔚藍的天空上飄著幾朵白雲,像魚兒,像馬兒……一片片潔白的雲,把那麼大的天空都點綴得如此美麗。不少同學也都紛紛讚歎:秋天,真是個美麗可愛的季節。

秋天,在充滿了喜悅的田野裡。豐收的季節。瞧,那沉甸甸的稻穗,一串連著一串,人們拿著鐮刀,彎著腰,割著,也真夠累的。那碩大的果實,無不向人們炫耀這光彩洋溢的季節。田野裡,到處都是歡聲笑語,人們大聲的議論著,好像對這秋天格外的喜愛,一句句的話,都帶著笑容,秋風裡,帶著絲絲涼意,給勞動的人民送上了一份金色的禮物,豐收是金色的,喜悅也是金色的。

秋天,在溫馨和睦的家庭裡,收穫了,當然要慶賀一下。爸爸在家裡買了許多好菜,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勞累也該好好輕鬆一下了,一家人坐在桌子前吃了一頓飯,臉上的笑容真是燦爛,鄉親們都出來了,一起討論著豐收的事,我和夥伴們也高興地玩起來了。

秋天,在瀰漫的空氣裡,菊花在風中笑著,鬧著,舞動著絢麗的花瓣,有的若綠波微微,有的似玉指纖纖,清淡疏朗,儀態萬千……它們各展其貌,熱熱鬧鬧地打扮著秋天。楓樹也擎起了火炬,漫山遍野,層林盡染,那火熱的色彩點燃了生命,也點燃了秋天。松柏翠綠依舊,沉穩地微笑著,注視著這並不缺少色彩的秋……

秋天,對於充滿熱情的人來說,是夢幻般的季節。它相容四季,又有著自己的個性,它深沉中透著成熟,冷酷中透著熱情。每一個落葉飄逝的秋天,都為人們送上了一份金色的禮物。

我最愛的老師作文 篇5

國二作文 ,1583字

【篇一:我最愛的老師】

“感恩的心,感謝有你,伴我一生,讓我有勇氣做我自己。”每當唱起這首歌,心中的激情如泉湧般噴灑,久久難以平靜,因為這總會讓我想起我最敬愛的老師。

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很嚴肅,給人一種很冷酷的感覺,因為他給我們說了大段志存高遠的話,這些話一針見血,卻是能影響我們一生的話,是他的肺腑之言。因為開始有點難以接受,感覺難以理解,懷著這樣的心情,迎來了我們一堂又一堂的課程。

漸漸地,上語文課成了我最快樂的事情。因為在語文課上,聽著那滔滔不絕的優美言語,享受著那如詩如畫的意境,讓人沉醉其中,流連忘返。聽著他那些人情事理、道德方面的問題時,我的內心深處便又受到了一次心靈的洗滌。

在他的眼裡,我們是一群調皮不懂事的孩子,他也從來不會注意到我,但是在我的眼中,他的博學多才,他的高尚的人格卻是我拼搏前進的動力。

是他讓我懂得了“知識是險峻的高山,只要你努力攀登,總會風光盡覽;知識是浩瀚的海洋,如果你不用心航行,就會迷失方向”的道理。是他讓我懂得失意是一面鏡子,能照見人的汙濁,一次失意就灰心喪氣的人,永遠是個失敗者,人生本來就是一聲無休止的鬥爭,而失意便是無形的敵人,善待失意,就能戰勝失望,鑄造輝煌的人生道理。

我們生在這個大千世界,註定要和千千萬萬個人一起共享一片陽光,共踏一方土地,共呼同一種空氣,這是我們命中註定的緣分,所以我是多麼地幸運,我又是多麼地驕傲!因為我遇到我了最敬愛的老師。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燭成灰淚始幹”,多少個春夏秋冬,他總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無怨無悔。

程老師啊!雖然我的語文成績並不是那麼突出,但是因為有你,你的博學,你的無私,你的善良,我才真正懂得“天將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的深刻道理,在下一階段裡,我一定竭盡全力,衝刺到底!

有感恩的生命是溫馨的、活躍的、色彩斑斕的,沒有感恩的生命是無趣的、音調的、暗淡無光的。心存感恩的時刻,往往是我們內心最真、最純、最善、最美的時刻,無論走在何方,我最愛的老師將是我前進的動力,激勵我的一生。

感謝你!我最愛的老師!

【篇二:我最愛的老師作文】

窗臺聽雨,喜歡沙沙的雨聲將我包圍,讓我沉醉在另一個世界,一個有你的世界。耳邊仍是不緊不慢的雨聲,此刻聽來,卻更像是你對我們認真而又溫柔的諄諄教誨。您用自己的愛撫平了我心中的傷痛,卻又帶著無盡的傷痛在我愛的回報中離開。透過雨簾掩蓋的世界,我似乎又看見了你!

一頭乾淨利落的短髮,夾雜著幾縷被生活漂白的銀絲;一雙總是佈滿血絲的雙眼在一張略顯蒼白的臉上顯得有些恐怖;挺直的鼻樑高高地俯視著下面,透出一股渾然自成的威嚴;一張薄薄地嘴脣緊緊地抿著,抿成一條蒼白的脣線,從中透著一絲倔強,在我的腦海裡您一直是這樣,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您時記下的。即便後來您的頭髮長了,可在我的腦海中您一直是這樣,一個工作認真而又嚴肅的老師。

記得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那個我認為很神聖的地方—教師辦公室。我小心翼翼地喊著報告,然後再小心翼翼地在眾多老師的目光中走到您身邊,把頭壓得低低的,生怕您看到我那張惶恐的臉。我顫抖著小手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大把錢,那是我的報名費。一直放在我的兜裡,有些被汗水浸溼了,充斥著一股酸味,很難聞,可我卻很喜歡。我一邊看著這些錢,一邊整理著那些被揉皺的,一直變成一沓整整齊齊的長方體時才放心地遞給您。抬頭,不小心對上您的眼,那雙充滿血絲的雙眼卻流淌著不一樣的溫柔,像一汪春水瞬間融化了我心底的寒冰,我遞給您那筆報名費後感覺全身所有的神經都放鬆了,有種如釋負的感覺。我踏著輕快的步伐昂起頭走出了這個神聖的地方。外面的陽光很刺眼,卻很溫暖,直射我心底,溫暖了這個冬天,就像你的眼。

感謝您我親愛的老師,是您讓我擺脫了自卑,擺脫了自己的枷鎖,走出了自己內心黑暗的世界,讓我感受到這個世界是如此美好!

我最愛的節日——中秋節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532字

我們的國家—中國,一年之中有許多節日,如:元旦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等等,其中,我最喜歡的節日是中秋節。

想知道中秋節象徵著什麼嗎?那我就告訴你吧!每到八月十五這天,月亮都特別大,特別圓,所以中秋節象徵著團團圓圓。平時,在廣州工作的爸爸,因為工作忙,很少能回長沙,可是一到中秋節,他就會回來和我們團聚,所以,每年我都特別盼望中秋節的到來。

你知道中秋節為什麼要吃月餅嗎?因為月餅也是圓圓的,也象徵著團團圓圓。中秋節我特別喜歡吃月餅,吃月餅時,我感覺很快樂,因為家人們都在身邊,而且月餅也非常好吃。吃完月餅後,我們全家會一起賞月,我會為大家朗誦關於中秋節的詩句,還會教妹妹唱關於中秋節的兒歌,感覺特別幸福!看著月亮,吃著月餅,我有時候會在想:未來的時候會不會有一個月餅國?這樣,每到中秋節,大家都能去那裡遊玩一天,可以和家人一起盡情的玩,盡情的吃。在中國古代,中秋節時還會有拜月、祭祀祖先這樣的活動,說不定在月餅國都能體驗到,讓我們感受祖國的傳統文化。我好期待真的有這樣的一天,看看古人到底是怎麼過中秋節的,一定非常好玩!

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中秋節了吧?不管在古代和現代,中秋節都是非常重要的節日。我喜歡家人團聚,喜歡中秋節,相信你也會愛上他的!

我最愛的美 篇7

國三作文 ,627字

那種美,雖轉瞬即逝,可它卻詮釋了美的真諦,它是我最愛的美。

—題記

至今,不能忘卻初見曇花的驚豔。

夜涼如水,月華如練,窗邊的曇花在月光的輝映下綻放開來,潔白的花瓣散發出沁人心脾的香氣。舒展的曇花似冰清玉潔的美人兒,又如嬌豔的靈魂,那種美,令我陶醉。

可是,很快地,曇花謝了,收起她那喜人的身姿,毫不留戀,毫不惋惜,走的迅速,謝的瀟灑,只留一縷清香於人世。

這就是曇花一現的驚豔,在綻放與凋零的瞬間盡顯美的價值。

曇花不像別的花朵,在歷經一個季節的譁眾取寵後仍依依不捨,曇花來得突然,逝得瀟灑,不讓一點兒的殘枝敗葉毀壞她的清名。

試問,世間又有何種美堪與曇花的驚豔相比。這是永恆的美。

一如曇花,那獨上高樓一份瀟灑,患難與共的真情,還有那情到深處的一滴淚,都是人世間永恆的美。它們如曇花一般值得珍藏……

曇花的美亦是道盡的人世的真諦。人來世上一遭,應該展現出自身的價值,像曇花那樣顯示自己永恆的美。諸葛亮,一生為蜀漢鞠躬盡瘁,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用自己的全部心血為蜀漢打下一片江山。他的生命如曇花一般,綻放了人世間永恆的美。

王昭君,出使匈奴,卻毫不後悔,因為她懂得她一人的犧牲將換得漢匈幾十年和平,她的生命之花會在異地凋謝,卻留一段芬芳於世人。

何需為追逐功名而勾心鬥角,只要彰顯自身價值,你便是永恆的美,便是值得肯定的。

做一朵曇花,只有香如故……

曇花那瞬間的驚豔亦是永恆的美,它詮釋了美的價值。曇花一現,我心中最愛的美……

我最愛的人 篇8

國三作文 ,704字

如果你問我愛誰?我會毫不猶豫地說:“我愛她”;如果人讓我描繪出她的樣子,我會說:“她有溫柔的目光,她有溫暖的手和慈愛的微笑”;如果你問我她是誰,我會說“先聽聽我的故事—猜猜吧!”

她和我相依,她是我最準時的鬧鐘。步入中考的邊緣,每天我都喜歡埋在被子裡享受被中的餘熱,即使鬧鐘響了很長時間,我也紋絲不動。這時,她會輕輕地在我的耳邊說:“小寶貝,起床了。”每當我聽到這種聲音,都會探出個腦袋,迎上好溫柔的目光:“我都這麼大了,怎麼還是小寶貝呢。”雖這樣說,但我的心中仍是無比甜蜜。

她和我相伴,她是我最有效的提神茶。幾乎每天中午,我討厭的瞌睡蟲總與我相會,讓我無可奈何,看到桌子上模糊的字跡,我知道,我就要被瞌睡蟲俘虜了。這時,一杯沁人心脾的茶香傳入我的鼻子,頓時,精神來了。抬頭望望,她正慈愛的望著我,她輕輕地用手撫摸著我的頭,說:“快喝吧,不要太累了。”她的話如春雨般澆洗著我,讓我精神百倍,瞌睡蟲也偷偷地溜走了。我接過這滿滿的愛,開始緊張的學習。

她和我相隨,她是我最明亮的指路燈。每天晚上,下了自習課後,我都披星戴月的往家趕。晚上的風有些涼,我不禁加快了腳步,走到了衚衕口,隱約地看到一個身影,長長的頭髮被風來回吹著,在那裡不住地張望,“是她。”我飛快地跑過去,她用冰冷的手摟住我的肩膀:“這麼晚了,肚子一定餓了。”說著,她微微一笑,我望著她,竟發現了她眼角的皺紋。啊,她已老了,望著與她等肩的自己,我發現自己長大了,是我的成長吞噬了她的青春嗎?默然間,我也伸出手摟住她的肩膀。讓她明白,我同樣愛著她,正如她這樣愛我一樣。

世間有一種情,叫親情,世間有一種愛叫母愛,她是我的母親,你猜到了嗎?

我最愛的風景 篇9

國三作文 ,634字

最愛風景,不是滿院桃花,一眼灼人,而是飛蝶環繞在路邊小花的恬靜。

最愛風景,不是百萬煙花照亮夜空,而是小扇輕撲流螢的自在。

最愛風景,不是崇山峻嶺綿延不絕,而是水中陸地觀群鴨戲水的歡樂。

我最愛的風景,是那熟悉的故鄉。

最愛故鄉瀰漫稻香的空氣,一望無垠的黃澄澄的稻田總是帶給人們無盡的喜悅。而記憶中最深刻的片段,便是年幼的我跑在鄉間小路上,看著農民伯伯頂著烈日,一步一個腳印,揮灑著汗水,在田間勞作。我站在樹陰下,喝著沁人心脾的井水。他堅實的臂膀彷彿是一座山,在綠色的海洋之中,移動,沉默是對未來無限的嚮往。我最愛這拋灑汗水的樸實,它讓我明白:一份耕耘,一份收穫。

最愛故鄉恬靜的夜空。躺在房頂上,數著總也數不完的星星。有時,群星閃耀夜空,鄰居家的小狗也會將那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對望著深藍色的天空。有時天空中孤月照水,還有繁星滿天,卻也不覺寂寞,因為螢火蟲會在耳邊親吻我的臉頰,讓夜不漫長。我最愛這撫摸夜風的自在,因為它讓我徹底擺脫了城市夜晚的不安與喧囂。

最愛故鄉滿山遍野的小花,雖然叫不出名字,但有蝴蝶飛舞,蜜蜂辛勤工作,這座美麗的花園好不熱鬧。這裡有我童年美好的回憶,與同伴們玩老鷹捉小雞,最後每人都能得到姐姐精心編制的花環。她在那一刻,顯得格外的美麗優雅。我最愛這蹦蹦跳跳的天真爛漫,它讓我明白生活原來可以如此簡單。

記憶中最美好的畫面,編織成這串串令人回味的風景。她的美,我永遠不會忘記。她是我心最愛的風景,養育了一代又一代勤勞樸實的人兒,她帶給我無限的希望。

我最愛的那扇門 篇10

國三作文 ,660字

時光飛逝,如流水般不復返,夢裡花落時分,總會想起我最愛的那扇門。

兒時的我是在姥姥家度過的,那時的我獨愛的就是姥姥家的那扇門。

珠紅色的油門刷得光滑乾淨,上面還雕刻著古老的花紋,看上去莊嚴而又親切。高高的門檻是我的嬉耍之地。

每至夏天的夜晚,我和夥伴們總會在門前嬉鬧,玩累了,我便吵著姥姥給我講故事。姥姥從不推辭,總會端著一個小板凳拉著我的小手走到門前,端坐下來,把我摟在懷裡,另一隻手便輕輕搖著小扇。

我將頭歪倒在姥姥的臂膀上,眼睛望著天上閃爍的星星,傾聽著姥姥訴說:“從前啊,有一個……”

就這樣,不知多少個這樣的夏夜已逝去,我最終離開了那個小扇輕搖的時光。姥姥去世後,我便再也沒有回去過,只是每到夜幕降臨,總會想到姥姥給我講故事的夜晚,想起那閃爍明亮的星星,想起了那扇孤單的大門。

去年夏天,我陪媽媽回到姥姥家鄉去給姥姥上墳。當我看見那扇門時,心中油然而生起一絲傷感。那扇門已變得破舊不堪,紅色的油漆褪去了一大半,剩下斑斑點點的痕跡,有的部分早已腐朽髒亂。那高高的門檻處落了一層厚厚的灰塵,角落裡還有那連蜘蛛都拋棄了的蜘蛛網。我拿來雞毛撣子將門清理乾淨,隨後輕輕地坐在門檻上,倚著門框,回想著姥姥給我講故事的情形,不禁地,淚滑過臉旁,我連忙拭去,只是心頭還隱隱作痛。

回去時,我特意將門開著,媽媽伸手去關,我連忙攔下:“別關了吧。”媽媽似乎明白了什麼便沒說話。臨走時,我仍不忘回頭好好看看那扇門,我想永遠記住它。

我想,那扇門定將開著,定將為我而開著。我將永遠懷念那無暇的童年時光,懷念姥姥,懷念我最愛的那扇門……

我最愛的人 篇11

國三作文 ,781字

到目前為止,在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人是媽媽,她無微不至地關心我,理解我。雖然她只是一位極普通的農村婦女,大字識不了幾個的母親,但她卻是我最感激的人。

從小,我體弱,媽媽總是毫無怨言地照顧我,聽爸爸說,我五歲後,他外出打工,媽媽獨自一人照顧我和奶奶,既幹農活,還料理教務。一個農忙的深夜,我發高燒,臉色發青,媽媽揹著我跑了七八公里山路,才奔到醫院。醫生診斷是食物中毒,媽媽一聽,愣了,更焦急,眼淚汪汪,只是懇求醫生,在醫生精心救治下,我康復了,可媽媽因過渡操勞,病倒了。在我的記憶裡,媽媽總是老早起床,做飯,餵豬,然後到地裡幹農活。一年四季,天晴下雨,沒有真正休息過幾天。我們家居住的小院,被她打理的乾乾淨淨,農活也做的井井有條。周未回家,總有可口的飯菜等著,細心的教給我一個女孩子應懂得的各種知識。我一天天長大,總也幫她做點家務,而她不是不我插手,讓我多溫習功課,就是反覆提醒我,讓我別累著。正是有了你:媽媽,這個家既有光彩,也讓別人羨慕。

最讓我感謝的是媽媽對我的鼓勵與理解。上九年級後的我忽然一下子明白了許多,把十五前矇昧無知的我拋開了,想以最好的成績,上最好的高中,回報在外受苦父親,在家辛苦的媽媽,但事與願違,成績老不理想,於是擔心、害怕了,擔心考不上重點高中,害怕考試失敗,對不起父母,憂心仲仲,卻又不敢對任何人講。不知何時,媽媽看出了我的心事。上週未回家,媽媽一邊給我夾著她拿手的小炒肉,一邊笑著問我:“傻女兒,有什麼心事,告訴媽媽,我幫你出出主意?”望著她關切的眼神,我不敢隱瞞,輕聲告訴了心裡話,她聽後,一邊用眼神看著我,一邊笑著對我說:“我就知道是這事,真是傻女,我也希望你考上好高中,可萬一考不好,只要你盡力了,也不會怨你。只要我們女兒快樂就行。”聽著她的話,飯在我喉中哽咽著……只能在心裡說:謝謝你,媽媽。

如此的母親,這樣的媽媽,我感激你。

我最愛的季節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391字

朋友們,你們有最喜愛的季節嗎?我告訴你我最喜愛的季節吧!我最愛秋天。你們知道我為什麼喜歡秋天嗎?下面就由我來給你們介紹吧。

秋天,讓農民伯伯的笑容格外燦爛;秋天讓植物們又開始舒展了;秋天,讓樹枝披滿了黃衣服。

人們都愛秋天,因為秋姑娘來了,秋姑娘用輕飄的衣袖擋住了太陽的焦熱,她用寬大的衣袖擋住了風寒,還捧起沉甸甸的果實獻給人間。人們愛秋天,愛她的風和日麗,愛她的天高氣爽。

你們知道我為什麼說秋天讓農民伯伯的笑容格外燦爛嗎?因為秋天,是一個大豐收的季節,人們都快快樂樂的收割糧食,所以,農民伯伯的笑容格外燦爛。秋天,讓孩子比大人還高興,快樂。秋天,有果實,讓孩子們都愛吃果實,愛吃杏、桃、蘋果、香蕉……。

那些美麗的花,在秋風的吹拂下,已經凋零了。在風中搖擺的樹枝,已經沒有了醒目的翠綠,顯得有點枯燥,在黃昏下隨風搖擺。

秋天,像雪花墜入我們的心房。秋天,帶給我們不可估量的快樂。

我最愛的季節 篇13

國小五年級作文 ,531字

家鄉的四季有欣欣向榮的春天,枝繁葉茂的夏天,果實累累的秋天,但我更愛那白雪皚皚的冬天。

冬天到了!整個地面銀裝素裹,讓人感覺夢幻一般。

大雪紛紛落下,給大樹披上了新裝,給小草穿上了白色的棉襖,給房子重新刷了一層白漆,讓人感覺格外的漂亮。

冬天,許多動物都冬眠了。聽!那是大熊的打呼聲。呼啊—呼啊真有趣。大熊雖然冬眠了,但調皮可愛的小松鼠還在玩耍。它們三五結群,一會兒跳到樹上,一會兒跳到樹下;一會兒又跳起舞來,給過個寧靜的冬天帶來了一片歡聲笑語。

還有一個在冬天製造聲音的東西那就是寒風它整天呼嘯著,讓我想起了一句詩“冬風似虎狂,書齋皆掩窗。”這寒風不正是這樣嗎?

冬天,不僅有美麗的景物,還有趣事呢!

冬天,可謂是小朋友最喜歡的一個季節了。因為,在冬天可以溜冰、打雪仗、堆雪人、做雪房子這麼多的遊戲。小朋友們當然都喜歡了!

溜冰時,我們快得像老鼠被人追上了一樣。可好景不長,正當我們沾沾自喜時。一個小朋友摔了個狗啃泥,笑得我們直在雪地上打滾。正當我們幸災樂禍時,不巧撞在了樹上。“哎呀!我的頭,起了一個大包。”

哎!這真是禍不單行呀!

說完了溜冰時的糗事,就讓我再來說說打雪仗的事兒吧!

正巧,剛下了一場大雪。所以一場雪仗激戰開始了。

我最愛的朋友 篇14

國一作文 ,575字

幾年前,我家養了一條狗,我給它取名叫小白,我很喜歡它,它也很聽話。

它一身的短毛,大大的眼睛,長得很招人喜歡,也很愛乾淨,不挑食,我越看越喜歡它。

記得小學每次上學,臨走之前它都會站起來,兩隻小腳擺動著,好像在跟我說再見,放學回來時它也會跑到我身邊,抓著我的腿想往上爬。後來,我們倆的感情越來越好,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好想能明白我的心思,和我一起走。

又一次,小白生病了,媽媽見到了很心疼,拿出了兩片藥往嘴裡塞,又給它喝水,可它就是不吃,後來媽媽一氣之下把藥扔在地上,我在旁邊看著,只見小白嗅了嗅,走到藥的面前,把藥舔了起來,嚼了嚼,然後嚥了下去,我想正在回屋的媽媽大喊?“媽,它吃了!它吃了!”我看著媽媽,她回過頭來,我們倆看著小白笑了起來。

小白喜愛陽光,正好與我相反,每次我在院子裡看書時,都會找一個陽光照不到的地方,而它卻總是懶洋洋地趴在陽光下睡覺,時而用腳梳理一下自己的毛髮。

可是,快樂的日子不會一直在我們身邊。兩年後,小白得了很嚴重的病,媽媽請了獸醫來檢查它的身體,給它打了針,可是已經來不及了,那一年它去世了。我很傷心,幾個晚上都睡不著覺,想起它快死的時候,還悄悄跑到山腳下,不想讓我們看著它死。我心裡總是有一股淚水湧到眼眶中,腦海裡出現小白的身影。它的可愛,聽話,乖巧,懶惰都令我懷念,我愛它,永遠不會忘了它!

它,是我最愛的朋友!

我最愛的美食 篇15

國小五年級作文 ,491字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幾乎每一個地方都有自己獨特的美食。比如,北京的烤鴨,西安的羊肉泡饃,內蒙古的小肥羊等。最讓我回味無窮的是夫子廟的赤豆元宵。

赤豆元宵的做法也很簡單。把紅豆洗淨浸泡一晚,放入適當的水,放進電飯鍋裡。在鍋裡煮半個小時後,把小元宵和冰糖一起倒入鍋裡,煮十分鐘左右就可以了。

剛出鍋的赤豆元宵,顏色誘人紫紅色的稠湯裡隱隱約約能看見幾個晶瑩剔透、石子大小的小元宵和大紅色、橢圓形的紅紅豆散落其中。紅白相間,顏色搭配起來十分養眼!看了一眼,我的食慾就被勾了出來。赤豆元宵一端上來我就能聞到它那紅豆、酒釀的香味,讓我垂涎欲滴。我如餓狼似的,撲了上去,可是剛燒好的元宵是燙的,燙得我的舌頭都在“發抖”呢!我一邊輕輕的吹著一邊拿著勺子攪,一會問就涼了。我拿這勺子挖了一勺稠湯裡夾雜著幾個小元宵和紅豆。,小元宵糯糯的、軟軟的,酒釀不甜不鹹味道剛剛好,紅豆一咬就有一絲甜味溢滿口中,在我心中這三樣融合在一起簡直就是絕配。

每一次吃赤豆元宵,都會吃得滿嘴都是湯,絲絲滑滑的甜感滑進了我的胃。

赤豆元宵的甜味深深的你的印在我的腦海中,記憶深刻。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美食—赤豆元宵

我最愛的書 篇16

國小五年級作文 ,1031字

哈利波特對大家來說再熟悉不過了,他的系列小說早已暢銷全球,我就有一套哈利波特的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這本書的作者是JK罗琳。羅琳她小時是個戴眼鏡的臉上平平的女孩,非常愛學習,有點害羞、流著鼻涕、還比較野。童年的時候,她有過兩次搬家的經歷。後來她考上了法國埃克塞特大學,畢業後卻沒有多少錢,有一次,她在火車站裡遇見了一個戴眼鏡穿黑色斗篷的男孩(就是哈利波特的原型)使她突然有了靈感,現憑著她出色的文筆,終於完成《哈利波特》這七部文學鉅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說被翻譯成近七十多種語言,在全世界兩百多個國家累計銷量四億多冊,在歷史上非宗教、市場銷售類圖書首位,使她有了巨大的財富,因此她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現在為大家介紹一下這一本書的具體內容:

在女貞路的一天,貓頭鷹晝夜不停地飛,下的雨突然變成了流星雨,還有一群穿著斗篷的怪人。當然這都影響不了他們:德思禮一家,他們重來不信鬼神。但這一天,哈利的父母死了,一個叫海格的人把哈利放在他們門前,德思禮一家發現門口躺著一個小孩。最終哈利波特被他們一家收養了。

你以為哈利的童年快樂嗎?NO!在德思禮只准他住在陰暗的櫥櫃裡,而且還要幹許多家務,有時,甚至讓哈利幾天不準吃飯。哈利從來沒有得到過禮物,也從來沒有過生日的機會,德思禮的兒子達力(非常胖),常常以他爸爸來欺侮哈利,當然哈利不能還擊,再說哈利也打不過他,但是他總是能靈敏的躲開,而且只要家裡出現了怪事,他們總把哈利當做替羊。

但是十一歲的那一天,哈利的命運徹底改變了,他得到了一封來自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請邀請,於是他來到了那兒,由於他的出色表現,他成了一百年來最年青的魁地奇球撲球手,在那段時間,他知道了有一個壞到骨子裡的黑魔法師,也是殺了他爸媽的有—伏地魔。他又認識了兩個夥伴忠厚善良的男孩羅恩和聰明伶俐的女孩赫敏。他們得知伏地魔即將搶走他們學校最高機密的魔法石時,他們逃過了看門有三個頭的巨狗的追趕,打敗食人藤。經過了冒險之後終於來到了放有魔法石的地方,發現了伏地魔居然是魔法防禦課老師洛奇,最終經過了拼死搏鬥後,趕路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通過JK罗琳豐富的想象力,使我有種身臨其境感覺,同時我也感受到了哈利的勇敢、機智、善良以及保護學校的精神,我非常喜愛這本書。

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篇17

高一作文 ,3179字

【篇一: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在西遊記中,唐僧四人經歷九九八十一難後,終於修得正果。

孫悟空三借芭蕉扇時,憑藉著菩薩的幫助和自己的聰明終於借到芭蕉扇,但是他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為自己犯下的錯誤做了彌補,讓鐵扇公主一家重新團聚。

孫悟空偷吃千年人蔘果被門童斥罵,他心中氣不過,便靈魂出竅把千年人蔘樹給毀了,也正是因為她的魯莽,讓師徒四人再次陷入危難。

唐僧心地善良,連傷害一隻小小的螞蟻都不忍心,看到人蔘果長得像剛出生的孩子一樣,便更不忍心吃了。

當白骨精得知四人到達宛子山時,便動了邪念,依次變成姑娘,老奶奶和老爺爺三人的模樣。在變成姑娘時,她把青蛙和石頭變成各種吃的,等待時機成熟的時候,便從石頭後走了出來,就在快捉住唐僧時,孫悟空回來了,他用火眼金睛一看便知道是妖怪變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一棒下去。唐僧回過神來,不分青紅皁白直接念起緊箍咒,他不相信悟空所說的話,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經過這件事後唐僧開始對悟空不滿,而白骨精並沒有死心,接著又變成那姑娘的母親,悟空看見直接以棒打下去,唐僧見兩人都死了,氣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覺得悟空已經無藥可救了,還一屍兩命。

孫悟空和唐僧他們各有千秋,但更多人卻只看到表面,唐僧雖然心善,卻只會看表面,是非不分。孫悟空雖然有些魯莽,但卻是非分明,懂得報恩,斬妖除魔。他們兩人,我更喜歡孫悟空的性格,不需要太多言語,也不需要偽裝自己,在複雜的世界中可以看清事情的本來面目。

《西遊記》是一個神話故事,但是也包含現實中的一些事實,人不能看表面,眼睛看到的往往不一定是真實的,需要用心去感受,但在做事情之前,需要通過大腦思考,不能過於魯莽。

【篇二: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在一個名叫茶峒的小山城裡,有一條小溪,溪邊有座白色小塔,塔下只有一戶單獨的人家,一對相依為命的祖孫,平凡寧靜的人生以及這份寧靜中難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淒涼。

這本書的女主人公是翠翠,敘寫的是翠翠的一段朦朧而了無結局的愛情故事。

翠翠是個天真活潑,溫柔馴良的小女孩,像一隻小獸和山頭黃鹿一樣,從不想到殘忍的事,從不發愁,從不動氣。平時在渡船上遇到陌生人對他有所注意時,便把光光的眼睛瞅著那陌生人,作為隨時都可舉步逃入深山的神氣,但知道面前人無心機後,就從從容容的到水邊玩耍。翠翠同她周圍的山水一樣,單純,明淨,健康,善良,她從小就這樣無知無慾渾然自在的,長成了一個15歲的少女。

我認為翠翠本該有一個美好的幸福生活,而不是作者不忍翠翠的命運會像塔一樣坍塌,所以才會寫一個了無結局的場面來安慰一下翠翠。

假如不是爺爺的木納和猶豫,以及船總順順對爺爺的誤會,而是讓年輕人自己來談,就不是那樣的結局。我想應該是二老和翠翠在家裡和諧相處,兒女成雙。在環境優美的湘西,翠翠在家裡紡織,二老就在田裡耕地和為過往行人渡船。有意還是無意的揭示了哲學道理—人在根本上無法溝通。最後天保為成全弟弟和翠翠,外出闖灘,因意外客死他鄉,而儺送心懷內疚,離開了故鄉,只留下翠翠孤零零的期盼著儺送回來。

“美麗總是令人憂愁。”作者為我們提供的一種理想的“人生形式”,一種“優美,健康,而又不悖於人性的人生形式”。但是,《邊城》給我們的,卻絕不僅僅是優美,也有人在命運的變數面前的無助與無奈的憂傷。這生命的無奈和悲憫之情,使《邊城》獲得了一種深邃的品格和魅力。

【篇三: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最初的冒險代表著自己能夠以沉著的勇氣去面臨各種挑戰,航海家們就是用這樣一種精神去探求他們未知的領域,引導人們認識這樣一片神奇的土地。

暑假裡閒來無事便去借了這本書,剛開始看到書名時還猶豫了一會兒,認為這本書應該沒什麼意思,可當後來讀過幾章之後才發現,它是本很有趣的書,值得一看。我被它所吸引,覺得原來還有那樣一個人們所不熟悉的地方。

這本書中同樣塑造了一些人物,開始發現求救紙條的船長,格林船長的兒女以及王爵和爵士夫人等一些人。他們之中集結了所有最難能可貴的品質:得知父親生還訊息的他們,毫不猶豫的請求爵士夫婦去尋回他們的父親,善良的爵士夫人對這兩個孩子的同情和幫助,還有那剛出海時船長和爵士所表現出來的沉著和冷靜……這些無不成為使我最喜愛的人物。這本書中側重於寫他們航海救人的I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子勝三分。”可知黛玉是個貌美動人的女子,但她從小體弱多病。我讀《紅樓夢》,曾無數次想象過林黛玉的容貌,到底是如何精緻的美人才會讓王熙鳳感嘆:“天下真有這樣標緻的人物,我今兒才算見到了。”也讓多情似水的寶玉對她情有獨鍾。不過始終無法從文字中想象出黛玉具體的模樣,唯一能從書中所知道的就是黛玉是個精通詩書的才女。

林黛玉最吸引我的莫過於她的才學,在清朝那樣的封建社會,一個女子能精通那麼多詩書,實屬難得。林黛玉非常擅長作詩,她的詩和人一樣,都有一絲多愁善感的味道。有人說林黛玉整天哀哀愁愁,以淚洗面,為什麼寶玉卻對她情有獨鍾。或許正是黛玉的柔弱,多愁善感,小心翼翼,才吸引了叛逆、任性的寶玉。

從林黛玉的一顰一笑中,可知她是個有氣質的女子,黛玉雖在封建社會,可她反對家裡包辦婚姻,說明她具有進步的思想。黛玉不喜歡任人擺佈,不喜歡聽從於他人,這也是她和寶玉相似的地方。他們倆是相配的,可卻始終無法在一起,黛玉的結局是悽慘的病死,在封建社會這種結果是必然的。或許正是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愛情悲劇,才使得他們的愛情故事被眾人所熟知,為眾人所惋惜。

黛玉不似王熙鳳那樣有魄力,不似薛寶釵那樣能幹,不似史湘雲那樣瀟灑,可是她有她的柔情,有她的思想,有她的獨特之處。正是因為有了林黛玉這個充滿悲劇色彩的人物,才使得《紅樓夢》這本書更具自己的特點。

【篇五: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最近玩了一款名叫“真三國無雙”的遊戲,看著裡面許許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又重新將《三國演義》讀了一遍,就好像和老朋友見面一樣,敘了敘舊。

《三國演義》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曹操,人們總說他是“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亂世奸雄,但我卻不認為是這樣的。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漢獻帝年齡尚小,還不能鞏固政權,曹操之所以會這麼做,應當是由當時的形勢所逼迫的吧,要不然政治與朝廷將會陷入一片黑暗。

曹操為人做事總是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並且對下屬也是十分愛憐。一次出征,曹軍路過一片麥田,麥田周圍有一條彎彎的小路,如果沿小路行走便會延長軍隊進行的時間,夏侯驚剛準備下令過麥田,從麥田中走時,曹操下令說:“今年天氣比較乾旱,百姓的日子是很不好過的,如果我們再走田中越過,不是要了他們的命嗎?傳我命令,誰膽敢損壞一棵麥穗,按軍法處置。”全軍於是沿小路前進,可是曹操馬車上的馬突然失控,亂入了麥田中,曹操下馬拔劍準備將自己按軍法處置,於是眾將士連忙阻攔。百般無奈下,曹操只好割下了自己的頭髮作為首級。還有一次許攸投靠曹操,那時曹操正在睡覺,聽聞傳令許攸到來,連鞋都沒穿便出帳迎接。你可要想想,曹操可是個主公和領袖人物,他居然可以屈身於自己的下屬,可見曹操是尊重他們的。

我更佩服的是曹操的智謀與志向,相信大家對望梅止渴這個故事一點都不陌生。曹軍出征,途中將士們乾渴難耐,又遲遲找不到水源,全軍士氣驟然低落,曹操見狀,便想起了一個好主意,他對將士們說:“前方有大片的梅林,到了那便會有吃不完的梅子。”眾將士一聽,便又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前進,最終找到水源。我想這便是曹操的過人之處吧。

曹操的一生都是在為了統一全國和實現自己的夢想而努力拼搏著,奮鬥著。以至於在老年還寫下“老驥伏櫪,志在千里”這一名句,可以看出他老當益壯的雄心壯志。曹操並不像他人所說的那麼陰險狡詐,貪得無厭,他不僅是個軍事家,也是個政治家,同時他也是一個大文豪。不管是劉備,還是孫權,我都覺得比不上他。我認為曹操應為成為蓋世英雄。

我最愛的小樹林 篇18

國小三年級作文 ,549字

寒假裡,我玩了許多地方,但讓我最喜歡的還是那片小樹林。

大年初二的早上,我們在姨媽家吃過早飯之後,我們五個孩子來到姨媽屋後的小樹林。這個小樹林是我們幾個孩子最喜歡的兒童樂園。因為小樹林裡有許多千姿百態的樹和石頭,大樹是我們的“扒杆”,小一點兒的樹是我們的“鞦韆”。我們一會兒在樹上唱歌,一會兒在樹上背詩,真是好玩兒極了。還有一些有趣的石頭,它們形狀各異,有的像小椅子,有的像木房子,有的像小狗,還有的像一個人頭,真是太好看了!

在這樹林裡,有許多好看好玩兒的。但是有一種,是我們五個孩子的最愛!那就是一個小沙坡,我們五個孩子,給這個小沙坡,取了個名字—“大自然滑滑梯”!雖然它沒有城市裡的滑滑梯那麼漂亮,有那麼多五顏六色的顏色,也沒有那麼光滑,但是比城市裡的滑滑梯好玩兒多了!我們五個孩子,由大到小排著隊。我最大,排在第一個。我還是第一次玩兒這種遊戲,好激動,也好緊張啊!姨媽怕我們把褲子弄壞,給我們拿來了幾條麻袋。我連忙地把麻袋坐在屁股底下,像火車一樣從坡上往下滑去,只見旁邊的小樹一棵棵從我身邊閃過。我在沙坡上大叫起來,簡直太刺激了。我們五個小孩兒,就像五輛忙碌的火車,從上到下不斷地賓士而下。我們的笑聲、叫聲久久地在小樹林裡迴盪。

這就是我最愛的小樹林,給了我們無限快樂的小樹林!

我最愛的那道菜 篇19

國三作文 ,79字

吃著自己採的磨菇,心中別提有多高興了。弟弟也搶著吃。口中吃著美味,心裡蕩起了往日與奶奶一起生活的點點滴滴……

我最愛的柚子 篇20

國小五年級作文 ,528字

今天,我為大家介紹一種水果,那就是柚子,柚子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紅中紅蜜柚(又名:紅皮紅肉蜜柚),還有一種就是普通的柚子了。

柚子是芸香科植物柚的成熟果實,產於我國福建、江西、廣東、廣西等。柚子生長在熱帶(海南、廣州南部),別的地方不能種,因為別的地方熱量不足,不夠甜。紅皮紅肉蜜柚的皮紅紅的,那不多以一個紅蘋果那麼紅的5倍,而且裡面的果肉是紅色的,吃起來甜甜的,口感非常好,而那種普通的柚子呢又叫文旦,柚子的果實小的如柑或橘子,大的如瓜,柚子皮很厚如10多張紙摞在一起一樣,食用時需去皮吃其瓤,而且這個柚子是在10月~11月的時候果實才成熟。

而且這個柚子是中秋節親人歡聚共賞明月的必備果品,而且柚子的用處還很多呢!味兒甘酸、寒性可以消食健胃,生津止渴,化痰止咳,滑腸通便之功效。要是大人們喝醉酒的話,柚子能解毒,還可以消除酒後口中的異味。柚子還可以治病呢!胃食積滯、消化不良時:可以這樣做將適量的柚子皮切成絲與水同煮。柚子還可以當做茶,能使人開胃、通氣使人舒暢。

可別小看了柚子,柚子中含有人體所需的營養成分,比如維生素C的含量較為豐富,胡蘿蔔素,鈣、磷、鐵、糖等的含量也較多。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水果,希望大家能喜歡吃這個柚子哦!柚子可是很有營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