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簿曼

[拼音]:chenjixiang

[外文]:sedimentary facies

具有一定的巖性特徵和古生物標誌的沉積地層單元。沉積相的概念是1938年瑞士地質學家A.格雷斯利提出的。他指出在一組地層單元中,可根據其巖性及其中的古生物組合的差異劃分相,同時又提出這些差異是由於沉積時的地理位置或沉積環境不同造成的。沉積相的概念從一開始就有兩種含義:一是反映沉積時的環境本身,二是強調沉積環境的物質表現。一塊均一的、古生物群一樣的沉積地層就好象是處於某種氣候條件、自然地理條件、生活著動植物群的活生生的自然環境,同時,它又是這種沉積環境的沉積產物。如蒸發巖相,筆石頁岩相等,它們是反映蒸發潮坪或盆地,半閉塞海灣或盆地的沉積環境,這些環境下形成獨特的沉積物。因而,有人就籠統認為巖相(lithofacies)就是沉積相。不過,成因意義很不固定的巖相不能代表沉積相,如砂岩相,或有一定描述內容的紅色、有波痕的砂岩相等,都無法說明其形成時的沉積環境。因而Л.Б.魯欣認為“把相理解為沉積物特徵及其生成環境的總和更為確切”。他主張用“淺海交錯層砂岩相”、“潟湖白雲岩相”等複合術語表示。按格雷斯利相的定義,可把同一岩層的不同地點、岩石或岩石組合均一、古生物群一樣的地段定為一個相,在剖面的垂直方向上也可按巖性、古生物的均一性和與上、下層位相互的差異性來確定相。R.C.塞利還主張沉積相可用5個引數來確定,即巖體的幾何形態、巖性、古生物、沉積構造和古水流形式。這樣,沉積相的劃分會更精細一些,對其環境的分析會更準確一些。地球化學的差異,可作相劃分輔助參考標誌,同時,它也可單獨用來劃分“地球化學相”。

沉積相的劃分還考慮相序和相關係。因為實際上相的劃分往往在垂向剖面中進行的。相序定律認為,只有現在彼此相鄰的相或相區,才能在垂向上依次重疊。在地層中,一個交錯層砂岩的環境解釋,如不考慮相序和相關係,則是多解的,不能確定的,而解釋的關鍵只有從上、下、左、右各方面的關係來分析。在沉積地層層序的研究中還要確定所劃分的上下兩個相之間的界線是漸變,還是劇變。垂向地層剖面常有間斷和旋迴性重複,如果下面一個相向上面另一個相是逐漸過渡的,則可以應用相序定律,但如果其界線是劇變的,或者其間有明顯的侵蝕面,則上下兩個相不一定是平面上相鄰的相。此外,垂向地層剖面中明顯的間斷處,常常表示有侵蝕,常是沉積旋迴的開始,從這裡向上研究相序,有助於各沉積相的正確分析。根據相關係觀察資料,可先以巖相的相關係,經過計算作出相關係圖,然後經分析確定各類巖相形成的環境位置,並作出相關係模式圖解。相關係模式圖解也可主要根據比隨機更常出現的相轉變關係簡化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