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手榴彈

[拼音]:xueshenghui

[英文]:students union

中等學校和高等學校中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1919年“五四”運動時期,中國中等學校和高等學校學生成立了進步的學生團體,名叫學生自治會,對學生運動起了積極作用。1930年,國民黨政府為了控制學生運動,曾公佈過《學生團體組織原則》和《學生自治會組織大綱》,把學生自治會的活動限制在一所學校的範圍以內,並且規定它的職權“以不侵犯學校行政為限”。但是,進步的青年學生為了爭取民主,爭取自由,利用學生自治會同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進行了尖銳的鬥爭。同時,在革命根據地,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學校裡,學生自治會成為名副其實的學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組織,是學生學習民主管理、鍛鍊自己成長的熔爐,也是學校教育學生的得力助手。新中國成立後,改名學生會。凡是在校學生都是學生會的當然成員。學生會的幹部經全體學生民主協商,選舉產生。

中等學校學生機構一般是兩級:校學生委員會和班學生委員會(班委會)。高等學校又有系(科)一級的學生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立的學生會聯合組織為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簡稱全國學聯。

學生會的任務是在學校共產黨組織的領導和共青團組織的指導和幫助下,團結全體同學,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地開展學習、科技、文體、公益勞動等各種活動,引導同學努力做到身體好、學習好、工作好,使同學在德、智、體諸方面生動活潑和主動地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科學文化知識的、身體健康的勞動者。

學生會的主要工作內容:

(1)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努力學習,組織有關學習活動,介紹學習方法,交流學習經驗,幫助同學解決學習中的困難,提高學習質量。

(2)協助學校和教師教育學生增強組織性紀律性,遵守學生守則,保證學校各項規定和措施的順利執行。

(3)鼓勵同學關心國家大事,協助學校和教師組織同學參加社會活動、生產勞動和公益活動,提高同學的政治覺悟和道德水平,增強勞動觀念。

(4)領導同學開展文娛體育活動,活躍同學課餘生活,增進身心健康。

(5)經常關心同學生活,協助學校改善生活。

(6)維護同學正當權益,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