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兄弟菸草公司

[拼音]:Zhongguo gudai laodongzhe de hangbang

[英文]:labourers’ trade association in ancient China

中國封建社會手工業和運輸業中勞動者的一種封建性組織。稱幫或行,也有的稱會、堂,以鄉土、地緣關係為紐帶組成。同一行業的勞動者往往分成幾個幫。

產生

明嘉靖年間在景德鎮陶瓷業中即有樂平籍僱工進行組織活動的記載,但行幫組織到清代始多見。如蘇州絲織業中的結綜掐泛業分京、蘇兩幫;廣州絲織業僱工按鄉籍分十一幫;四川富榮鹽場燒鹽工和整灶工分江津、南川兩幫;上海鐵匠、銅錫匠、木匠有本幫、無錫幫、寧紹幫之分;它們都是清代陸續出現的。運輸業中最大的行幫組織米糧幫,初建於康熙四十五年(1706),後分成眾多幫派。

作用

從行幫的活動看,其作用大體有四,以景德鎮陶瓷業為例說明:

(1)維護行業中同鄉人的利益。景德鎮陶瓷業中,滿窯業有四幫,裝小器業有五府十八幫。各幫成員嚴格限於本鄉本籍,不得攙雜,以保障同鄉人的就業機會。

(2)防止競爭。如裝小器業招收學徒,除限於本鄉人外,還依“古來舊章,十年一界放腳”,即原則上十年才收徒一次,而是否招收要按“舊章”,即通過“挑紅籃”決定。所謂挑紅籃,即願收徒的師傅推出代表,肩挑紅籃穿越長街,不願收徒者沿途武裝攔截;挑紅籃者如被打敗,這一“界”就不放腳,如能勝利通過,本“界”即可收徒。

(3)把持行市。如滿窯業的四幫以龍缸衕為“界”,“界”以上地段各窯招僱滿窯工時,都由鄱陽幫承做;界以下地段則由都昌三幫分做。滿窯業與窯主訂立世襲性的賓主制合約,窯主更易,滿窯工仍由原幫承做。

(4)互助。如對成員生老病死的救濟,集款放貸,設住館、義墓、祀神、娛樂等。

各種形式的鬥爭

行幫常有各種形式的鬥爭。早期主要是不同地域幫派之間的鬥毆,但漸有僱工反對僱主的鬥爭。景德鎮陶瓷業中,清雍正年間有碓房匠作以及畫行、彩行、茭草行因銀色、飯食實行罷工;乾隆年間有茭草行的罷工和坯戶因向窯戶借取工資菜銀而停工;至道光年間,“一有所拂,輒鬨然停工”(道光《浮樑縣志》卷二)。這些鬥爭雖未明確記載是行幫發動,但看來是有組織的活動。

這時,中國手工業中已有資本主義的萌芽,上述鬥爭也接近於無產者和資本家之間的鬥爭了。但行幫仍是鄉土觀念和封建性很強的組織,它對於自由僱傭勞動和工人的統一組織都有消極影響。以至後來資本主義大工業出現後,仍常有按地域組成的工人幫派,各立會、堂,在由工頭招攬僱工的企業中尤盛,工頭是某幫的,工人亦是某幫。在運輸業,則形成把頭制度,各幫劃分地段,壟斷碼頭,排斥外幫、外鄉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