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C.A.

[拼音]:zhaiwu shouru

[英文]:receipts from debt

以政府的名義,通過信用手段獲得的收入。通常包括國內債務收入和國外債務收入。國內債務收入是指國家通過在國內借款或發行的各種政府債券所獲得的收入;國外債務收入是指國家向外國政府或金融機構組織的借款收入、在國外發行的債券收入,以及各種官方或非官方的借款收入。

國內債務收入通常被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用來彌補財政赤字,也有的用於投資等其他目的。國外債務收入除了解決本國建設資金不足之外,也用於平衡一國的國際收支等其他方面。

中國將債務收入列作政府財政預算收入的一部分。而世界多數國家的財政收入中並不包括債務收入,一般只包括經常收入(所有的稅款收入和經常性的非稅款收入)和資本收入(從銷售資本資產和非政府來源的資本轉移所得的收入)。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考慮政府財政統計時,只把債務證券收入列為政府財政的融資項,而不直接列入政府財政和預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