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書

[拼音]:hexin jiating

[英文]:nuclear family

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模式。美國人類學家G.P.默多克首先提出了核心家庭概念。他在《社會結構》(1949)一書中認為,從親屬關係著眼可把人類家庭分為核心家庭、復婚家庭、擴大家庭等三種基本單位,其中核心家庭是其他幾種家庭形式賴以擴大的基本單位。核心家庭這一概念被人類學、社會學廣泛使用。

核心家庭中包含著兩種最基本的家庭關係:夫婦關係和親子關係,所以又稱夫婦家庭或血緣家庭。核心家庭從已婚夫婦離開父族、母族獨居為開端。特點是對親屬網路的依賴性較小,獨立性、靈活性、機動性較大,具有性愛、生育、教育、經濟、娛樂、情感交往等功能。這種家庭有利於形成家庭中的平等關係、平等權利、平等嗣系,簡化家庭人際關係,減少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糾紛,實現家庭中的民主,有利於培養青年人的獨立性,滿足不同代人對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但另一方面它削弱了兩代人之間的關係,不利於兩代人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幫助和救援,在老人贍養和兒童撫育方面帶來一些實際問題。核心家庭是現代都市和工業社會最主要的家庭模式。1982年在中國進行的五城市家庭研究證實,核心家庭佔家庭總數的66.41%,居各種家庭模式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