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彪佳(1602~1645)

[拼音]:jishuzhan

[英文]:water supply point

有水源和給水設施的供水地點。由水源(地面水或地下水)和汲水、 淨水、 貯水、配水等設施及必要的附屬工程組成。通常開設在靠近部隊的水源附近,並便於偽裝和運水的地點。按其用途區分,有飲用水給水站、機械車輛用水給水站和洗消用水給水站等。在常規戰爭中,當戰區原有水源缺乏時,以及在使用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條件下,開設給水站是保障軍隊用水的主要方法。

給水站是根據合成軍隊的給水保障計劃開設的。一般給水站由各兵種部隊、分隊自行組織構築,工程兵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指導。重要的給水站由工程兵給水專業分隊負責開設。構築給水站一般順序為:實施現地偵察,進行組織、物資器材準備,開闢水源(包括構築攔貯、引水設施或構築管井等),安裝或設定給水器材,構築附屬工程(掩蔽工事、進出路)和實施偽裝等。構築後,要在給水站周圍劃定半徑為50~100米的衛生警戒區,並設定標誌。使用時,須根據需要指派給水站主任和勤務分隊。給水站主任負責給水站的管理,組織各種勤務和掌握配水計劃。勤務分隊中的供水勤務班負責汲水、淨水、貯水、配水和維護給水站的裝置;衛生、防化人員負責水質檢驗,指導對水的淨化工作;警衛人員負責給水站的警戒,維護站區的秩序和衛生警戒區的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