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四清真寺

[拼音]:keshui zhuti

[英文]:subject of taxation

國家行使課稅權所指向的單位和個人,又稱納稅人。稅制要素之一。

國家為了徵稅,除在稅法中規定對什麼事物徵稅(即課稅客體)外,還必須規定由誰納稅。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均稱為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內。自然人是能獨立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法人是依照法定程式成立、具有獨立財產並能以自己名義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

課稅主體同課稅客體有密切聯絡。判斷社會中的某一主體是否是課稅主體,要由其課稅客體,即徵稅物件確定。當某種事物成為課稅客體時,它的佔有、使用或行為主體就相應地成為課稅主體。如果該種事物不再作為課稅客體,它的佔有、使用或行為主體也就不再成為課稅主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