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文

[拼音]:chudeng jiaoyu

[英文]:elementary education

即小學教育,或稱基礎教育,是使受教育者打下文化知識基礎和作好初步生活準備的教育。通常指一個國家學制中的第一個階段的教育,物件一般為6~12歲兒童。 這種教育對提高國家民族文化水平極為重要,因此各國在其經濟文化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都把它定為實施義務教育或普及教育的目標。

在中國,實施初等教育,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西周時代。從那時起,各代官辦和私立的小學、書館、社學和蒙館等都屬於初等教育機構。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頒發《奏定學堂章程》,中國開始建立近代初等教育制度。先設初等小學堂,收7歲以上兒童入學,修業年限5年。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改初等小學堂為初等小學校,後又改稱國民學校。學制迭有變更,先定國民學校修業年限為4年, 高等小學為3年, 後改為“4·2制”(初小4年,高小2年),這一學制實施最久。

在國外,從古希臘的絃琴學校,羅馬的初等學校,歐洲中世紀的教區學校、城市學校、拉丁學校,到近代各國所設的小學、初等學校、基礎學校、國民學校等等,都屬於實施初等教育的學校。各國初等教育年限大多是 4 ~6年,個別的為3年或4年(蘇聯、民主德國等)、7年(泰國等)或 8年(美國的部分州等)。英國等個別國家還把幼兒教育年限包括在初等教育內。

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初等教育事業很不發達, 文盲眾多, 文化落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佈《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規定,初等教育包括兒童和青年、成人兩種。對兒童實施初等教育的小學,給兒童以全面的基礎教育;對青年和成人實施初等教育的工農速成初等學校、業餘小學、識字學校等,給受教育者施以相當於小學程度的教育。人民政府從國家的實際情況出發,採取多種形式辦學方針,改革和發展教育事業,使初等教育有了很大發展。據統計,1981年全日制小學校數已從1949年的 34.68萬所增加到88.05萬所;小學生數從2439.1萬人增為13972萬人,共為國家培養 3億多有文化的勞動後備力量。此外,培養了幾千萬業餘小學畢業生,掃除文盲1.37億人,使農村青壯年文盲比例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80%以上下降為30%,職工文盲比例從60~70%下降為8%。學齡兒童入學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20%左右提高到93%左右。

在中國,初等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基礎。中國小學現行學制一般5年,部分大中城市的小學在試行6年制。小學的任務是為國家培養新生後代,為他們以後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曾前後於1952、1955、1963年頒發過小學教學計劃,對課程設定、教學要求、教學時間安排及實施步驟等作了規定。1978年教育部又一次修訂了《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其中對小學生的培養目標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使學生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等品德;擁護社會主義,擁護共產黨;使學生具有初步的閱讀、寫作和計算的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識和社會常識,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使學生的身心得到正常的發展,具有健康的體質,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勞動習慣。”為有效地順利實現這個目標,教育部於1981年頒發了新的小學教學計劃,規定全學年教學42周,寒暑假10周,農村小學可利用部分假期放農忙假。該計劃規定,全國小學一般設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自然、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勞動等10門課程,有條件的小學在四、五年級設外語課。小學每週教學時間為24~27課時,另加課外活動,每週在校活動總時間為31~34課時。1981年9月,教育部正式頒佈《小學生守則》,要求全國小學立即執行。在中國,為儘快提高小學教育質量和教學水平,總結和積累辦好小學教育的經驗,以帶動一般學校,於1962年開始試辦重點小學。1978年1月,教育部再次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辦好重點中、小學。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要正確處理普及與提高的關係。各地應當首先集中力量辦好一批重點學校,創造經驗,典型示範;並應切實辦好農村的中心小學,使之成為農村學校的骨幹,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

世界各國初等教育發展趨勢主要是:

(1)日益注重加強基礎知識的傳授,提高學生的基礎學力。

(2)適應兒童生理早熟現象,提早兒童入學年齡。如不少國家已把幼兒教育的高班納入初等教育範圍或已准許 5歲兒童提前入學。另外,還為兒童末期到青年初期之間的3~4年的教育建立新型中間學校。

(3)逐步縮小班級編制,增加教師定額,對教師學歷水平的要求日趨提高。

(4)教學的形式和方法日趨靈活多樣,既重視統一教學要求,也注意個別施教;特殊教育事業也日益引起重視。(見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