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音樂

[拼音]:Guohui Zonghuo’an

[英文]:Reichstag fire

德國納粹黨策劃的焚燒柏林國會大廈,藉以陷害德國共產黨和革命民主力量的陰謀事件。發生於1933年2月27日晚。A.希特勒以此為契機建立起納粹黨的法西斯獨裁政權。

在1932年11月的德國選舉後,希特勒出任政府總理,但納粹黨在選舉中並未獲得壓倒多數,因而定於3月5日舉行新的選舉。與此同時,P.J.戈培爾和H.戈林策劃了縱火陰謀。2月27日晚,衝鋒隊隊員通過戈林官邸中的隧道進入國會,放火焚燒國會大廈。縱火當晚,戈林即下令逮捕德共黨員和反法西斯人士,查禁德國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報刊,封閉德共辦事處。次日,總統P.von興登堡釋出《保衛人民和國家》的緊急法規,取消了魏瑪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保障人民的人身、新聞、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自由。戈林發表公告,誣陷縱火事件是共產黨發動武裝起義的訊號,並將當時在縱火現場的荷蘭共產黨人M.範·德·盧貝作為縱火犯逮捕,納粹黨掀起迫害共產黨和進步力量的高潮,先後逮捕德共議會黨團主席E.托爾格勒和德共主席E.臺爾曼,後又於3月9日逮捕正在德國的共產國際執委會委員、保加利亞共產黨中央委員Г.季米特洛夫和保加利亞共產黨人B.波波夫與W.塔內夫,並指控其為“範·德·盧貝縱火犯同夥”。1933年9月21日在萊比錫開庭審訊。季米特洛夫面對法西斯的非法審訊,變法庭為講壇,義正辭嚴地揭露納粹分子的反動本質和血腥罪行,勇敢地捍衛了共產黨人的立場。在世界無產階級和反法西斯力量的聲援下,萊比錫法庭被迫於1933年12月23日宣佈季米特洛夫等 4人無罪,但卻無理判處範·德·盧貝死刑。

國會縱火案的目的在於轉移輿論,打擊共產黨。儘管如此,納粹黨在3月5日的選舉中仍未獲得國會中的壓倒多數,但希特勒在 3月23日操縱國會通過《授權法》,授予希特勒以充分的行動自由,從而開始了希特勒的獨裁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