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瓦達維亞,B.

[拼音]:jianlü

中國古代的哲學概念。踐履本為足踏地之意,《詩經·大雅·行葦》:“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後轉為步行、經歷等義,再引申為行動、實行、實踐,從而具有了一定的哲學意義。

踐履這個概念在宋明理學中運用得較為普遍。它的一般意義是行或實踐,而其具體內容則多指封建道德的實踐躬行。朱熹說:“《大學》之書,雖以格物致知為用力之始,然非謂初不涵養踐履,而直從事於此也。”他認為從教育孩童孝悌誠敬開始,灑掃應對之間,禮樂射御之際,都要在涵養踐履上下著實的功夫。他批評“今人之所謂踐履者,只做得個皮草”,而他自己則“講說時少,踐履時多”。但是,在一般地討論到知和行、窮理和踐履的關係時,他總是強調必先求知明理而後踐履。他批評一種“只說踐履,而不務窮理”的傾向,說:“義理不明,如何踐履?......今人多教人踐履,皆是自立標緻去教人。”這裡他堅持了知先行後的認識路線。明代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廷相的“履事”概念也相當於“踐履”,他說:“學之術有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這裡表現了知和行並重的思想。明清時期的唯物主義思想家則從行先知後、行高於知的意義上來強調踐履的重要作用。例如王夫之說:“學之必兼篤行,則以效先覺之為,乃學之本義。......必以踐履為主,不徒講習討論而可雲學也。”認為“學”不只是講習討論,它本身就包括行,而且應該以踐履、篤行為主要內容。王廷相、王夫之、顏元等人都很重視“踐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