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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gongzhong dianbao

[英文]:public telegraph

發報人將需要發出的文字稿(電文)送交郵電局,郵電局將電文內容變成電報訊號並通過電報電路傳送到收報郵電局,再由收報郵電局將電報送交收報人。其整個電報傳送過程都由郵電局來完成,這種電報業務稱為公眾電報。

公眾電報業務包括普通電報、加急電報和傳真電報等。普通電報資費按字數計價,加急電報按普通電報價目加倍收費,傳真電報按傳送的電報面積大小分級計價。國內公眾電報不分遠近價目相同。國際公眾電報隨發往國家不同,價目亦不同。

電報來往較多的使用者,為減少電報字數和費用,可向當地郵電局申請使用電報掛號,用一組數字或字母來代替收報單位名稱和地址。

每份電報在郵電局都編有冠字、流水號及收發時間數碼,分別代表傳送路由、收發順序及時間,供郵電局內部查詢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