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的勵志霸氣人生格言

[拼音]:chengzhen gongshui shuifei

[英文]:charge of urban water supply

由水利工程或設施向城鎮居民、企業及其他使用者供水而收取的費用。

收費方式

有以下兩種。

(1)包費制:按使用者家庭的人口數或工廠企業的規模,估計其每月的用水量,按月收取固定費用,而不論其實際用水量的多少。這種方式可以節省安設水錶和每月抄表的費用,但往往導致大量浪費用水。因此,在水資源緊缺地區,已逐漸被淘汰。

(2)計量制:在每個用水戶安裝水錶,每月按實際用水量計算水費。這一方式可以有效地節約用水。

水費標準

一般以成本為基礎,並考慮用水效益及使用者負擔能力。例如:對工業、商業及其他盈利性企業,水費標準可在成本之外加一定利潤;對醫院、學校及公用事業單位,可按成本收費;對於居民生活用水,給予一定優惠;對於消防用水,則免費。確定水費標準時,也考慮供求關係,並可採取分部計費制。在水資源不足地區,可以採取定額內供水按較低標準收費,超定額用水按累進加價的辦法,以求節約用水。而在水資源充沛地區,為鼓勵充分利用水資源,也可採取超額累退收費辦法。對水質要求不同的供水,也可相應採取優質優價的辦法。對用水的保證率要求高的,其水費標準也可相應提高。對用水後又可退回部分水量供其他部門使用的,可按退水的數量、質量和利用情況,在水費中給予一定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