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精選5篇)

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精選5篇)

  隨著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麼什麼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1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後果,並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於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採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並採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範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准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2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於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專案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專案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專案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專案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專案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專案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專案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x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專案,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係數:一季度專案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專案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專案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專案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彙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後,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並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於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於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後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汙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專案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專案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專案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專案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專案部按照季度以專案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專案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專案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專案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3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範圍及數額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專案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並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餘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後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專案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汙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汙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4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範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於全域性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域性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用電、系統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域性不發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金額髮放人身安全獎。

  2、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域性不發人身安全獎,並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50%

  (5)其它部門人員20%

  (6)局領導 40%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人身安全獎,其餘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90%發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責部門發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調查分析後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後,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並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於下年初兌現。生技科根據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後經主管局長批准,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多經部門獎懲兌現,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生人身事故貺額髮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給半獎,若發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時減發並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時減半發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金獎懲兌現仍按原所在崗位執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按變更後的崗位兌現獎懲。

  企業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及環保意識,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促進安全管理機制長效執行,特制訂本規定。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丟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環境汙染事件等的管理。

  3管理內容

  3.1風險金繳納人員範圍:

  3.1.1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

  3.1.2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

  3.1.3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崗駕駛員。

  3.1.4如繳納人員既屬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辦法規定的繳納單位領導,風險金不重複收取。

  3.2安全生產風險金的交納

  3.2.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金額:

  (a)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為3000元,安委會委員為2000元;

  (b)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為2000元;

  (c)測井(射孔、測試)作業隊隊長為1500元;

  (d)在崗駕駛員為1500元。

  3.2.3人力資源部依據本標準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質量安全環保部初審,安委會副主任稽核、主任審定後,並交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並單列賬目,專款專用。質量安全環保部將審定後的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備案。

  3.3考核與獎勵

  3.3.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情況的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並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准後兌現。

  3.3.2如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既是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規定所規定的基層單位領導,按基層單位領導進行考核兌現。

  3.3.3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風險金繳納人員與繳納的風險金本金數額相同的獎勵。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除外)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級達標,無責任性死亡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測井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c)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參加的qhse管理體系培訓或活動;

  (f)在崗駕駛員應確保在考核年度範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

  3.3.4公司對下列情況扣罰風險金繳納人員的風險金本金。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專案部、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運輸隊除外)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死亡事故,且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責任性事故;

  (b)油田測井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種作業專案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f)在崗駕駛員在考核年度範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汙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對下列情況對風險金繳納人員實行不獎不罰,只保留風險金本金。

  (a)安委會成員有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安全工作的義務。安委會成員中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有權監督其他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會成員未盡監督義務或檢查無記錄。

  (b)對於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按本辦法既不屬於獎勵範圍也不需扣罰時,保留本金。

  3.3.6當風險金繳納人員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繳納人員範圍時,應在辦理相應的手續後,退還繳納的風險金。

  3.3.7本辦法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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