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青山老,昔人已白頭雜文隨筆

未見青山老,昔人已白頭雜文隨筆

  很偶然,我點進了qq空間的歷史,發現10年空間互動的常客,早已疏冷,點進她的空間,是一張張辨識度可怕的網紅臉。更多的是“請申請訪問或新增好友”,而我對著陌生的ID和頭像根本記不起是誰

  10年的時候,我為了M君的一句詆譭,賭氣卯足了勁兒認真學習,乖巧地像個好學生,雖然很快就藏不住了,但我記得那時候十三月還是個可愛的小男孩,初三之前的成績都沒考過我(後來他成了我們高中的神話,高二直接去了中科大)。那年我初一,在新的班級感到孤苦無依,每日45度角仰望天空,幻想著若我去了當時小學直屬的那個,我的朋友們都去了的那個初中,該有多快活。

  甚至中考前夕,我咬著嘴唇和家長說,求你們幫我轉下戶口吧,我要去一中,我一定要去一中。我羅列出一中優於二中的條條款款,其實內心十分清楚,只因為M君確定了去一中罷了,後來毫不猶豫地去實驗班也是同理。進入高中,他在隔壁,我想讓他正眼看我一下,想讓他改視對我的印象,我絞盡腦汁地和他搭訕,見他面迅速發動甜美微笑,直到他qq直言不諱地和我說,我令他感到厭煩,我心也就冷透了,回頭看走過的那麼長的路,為賭氣,為不甘,生活彷彿一直只是為了某一口氣而活,可惜我大概真的沒有喜歡他。

  14年的說說我還在為霓霓傷神,就算知道情愫虛幻,什麼都不真實,深陷其中時總是難以自持。彼時我高一,新的環境令人無所適從,每天上學都心中惴惴,“總有刁民想害朕”,我的成績根本跟不上,一落千丈,想方設法地逃避現實。霓霓在我記憶中一遍遍加濾鏡,加特效,美化地十分美好,我記得走在漆黑冗長的小巷裡,手機在手心“叮”地亮起,令我雀躍不已,我們互相發著格韻不通的律詩,用千絲萬縷的小曖昧彼此牽連。後來他說,我對你那麼好,你居然都不聯絡我,我說,以後不要對不喜歡的女孩子那麼好啦。

  15年的時候和捲毛君,火速地在一起又分手。於他而言,我是一個可愛的戀愛物件。於我而言,喜歡歸喜歡,可喜歡這玩意兒太虛幻,又各種不合適,我找不到能夠堅持下去的理由。就像我一直堅持的那般,“如果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走,就當他已經走了。”於是我亂劍斬情絲,很是傷神了一陣,我也知道我傷了他。可我僅存的一丟丟愧疚感在他深夜電話騷擾、我高考前向我瘋狂傳遞負能量、後來每次聊天捎帶上秀恩愛之後,蕩然無存。

  17年,我大一,刪了波斯貓的qq。我已經忘記了是怎麼喜歡上他的,大概是在分班之後。說起來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因為本來我和他不會有任何交集,他是某個理科班的班長,沉默寡言,我喜歡他笑起來時呆萌的樣子。同熟悉的人說起他,他們都當我日常花痴,開開玩笑罷了。

  而我不知自己心意,彷彿只是單純地好奇,好奇另一個世界的人是什麼樣子,纏著熟識的人打探他的訊息,熟人們不堪叨擾,把我拉進了他們的討論組,加到了他的qq,玩他玩的遊戲,收集他的表情包。後來,他給戀人寫的日記本傳到了我的手中,我看他可愛的娃娃體失神,得知他們初中就在一起了。再後來,我在群裡談笑風生,日常看他秀著恩愛,竟覺得這就很好了。就像欣賞一幅畫兒,所觀即所有,另有良人高閣束之,我樂得瀟灑抽身事外,也不強求自縛。

  這潭死水生生被他突然的分手攪起了波瀾。我的關心真心實意,替他著急,替他傷心,卻不知從那一刻產生恍惚——這個男孩子你喜歡了一千多個日日夜夜啊,現在表白的話,他不會拒絕的吧,可…可你真的喜歡他麼?喜不喜歡都無所謂了,我知道這不合適這不可能,我應該做個聰明的姑娘。十一要去黃山,原計劃是南京中轉,可一來我去過了南京,二來我對他念念不忘,硬是拂了同伴的'興,堅持去合肥中轉。我很想走一走他走的路,看看他的城市,依舊無關風月。他說他也要去黃山,總要去一趟黃山的吧,計劃未定,他高中時一個同班的女生一句話把他叫去了長沙,那一刻我坐在教室裡大腦放空了整節課,胃裡一陣絞痛,彷彿影院裡一個被劇透了結局的觀眾。後來他大概是石樂志,深夜碎碎念,說他見她一陣恍惚,總覺如果沒有和當時的女友在一起的話,大概會追她,他叨唸了許多她的好。我覺得沒意思極了,有些無緣的事情,何必強求呢,中學時代我沒有遇見他,是被安排好了更好的前程在等待我吧,我這又是在做什麼呢?那晚哭得厲害,然後發誓說,今世為此人的眼淚已經流得差不多了,不再為他哭泣,也就真的過去了,怎麼看都覺得他稀鬆平常。只是他們一行人在長沙遊山玩水,發的各種動態說說,我一個也沒能點開看,眼中心中都刺痛。

  他們總說,某某是我一生都難忘的人,我的人生至愛,我笑嘆,凡人吶。

  年少的時候讀《洛麗塔》,食髓知味,彷彿我喜歡的,一直都只是愛而不得的那種感覺。我曾深夜抱著手機傻笑,也曾清晨在溼冷的霧氣中抱著被子從夢中哭醒,歷盡悲歡,平靜下來卻彷彿自己從未真正喜歡過什麼人。我總是太輕佻地喜歡上喜歡一個人的感覺,那彷彿有某種詩意寄予其中——為賦新詞,詩人總要傷春悲秋,要麼貶官,要麼不得志,要麼家國破碎,愛而不得豈不是最容易的一種麼,甚至都不需要客觀造勢,一個人就可以撐起大幕。當我走近他的時候,又清晰地感覺到,他不是我想要的,絕對不是,輕易地失了興致。我偶爾寫些酸溜溜的小詩,更多的胎死腹中,時常感覺才情深似海,豪氣干雲天,偶爾假裝深情,騙得了自己的那種假裝,可心中清楚,身側無人配得上這份深情,那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我喜歡的人應當是個蓋世英雄,他撥開人海來見我,或是我驅散雲霧看清他,彷彿彼此已經矗立千年。若他看我看得明白而不逃離,我大概可以相信他很愛我了,因我的深沉、陰鬱,我的熱情、驕傲與乖張,甚至連沉默都獨一無二,這天地間不可能有第二個完整的我了,若我看他看的清楚後依然興味盎然,我也許是很喜歡他了,不為向現實屈服,也不為遣散寂寞,只為和他在一起走向天地洪荒,走向宇宙的盡頭,去嚐嚐“那罐蜜裡究竟有多少甜”,在短暫的生命裡縱情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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